最可怕的不是噩夢,而是睜開眼,制造噩夢的人就睡在身邊。
河北沙河有個女的,睡覺的時候被自己男人掐脖子,掐到半身不遂,這輩子只能坐輪椅了。
更氣人的是,庭審的時候那男的還喊冤,說是女的先動手,他這是正當防衛。
你說這得多不要臉?
我是真想不明白,睡夢中的人,能先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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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那個凌晨,她差點沒命】
據媒體報道,這事兒得從2022年3月19日凌晨說起。
那天夜里兩點多,楊寧寧(化名吧,雖然新聞里寫的是真名,但咱還是尊重一下)在家睡得正香,突然脖子被人死死掐住。
她迷迷糊糊睜開眼,發現掐她的人是自己男人周某某,而且這人還喝了酒。
周某某一邊掐著她脖子,一邊問:"今天晚上你想不想活了?"
楊寧寧拼命掙扎,用手撓他,用腳踹他肚子,嘴里喊著救命。
可周某某根本不松手,掐了一分多鐘才松開。
楊寧寧以為這就完了,結果沒想到,周某某又掐了第二次,這次還把她后腦勺往床頭柜上撞。
第三次掐的時候,楊寧寧說自己心口疼得不行,要吃藥,周某某這才停手。
楊寧寧趁機跑到姐姐家,算是撿回一條命。
可她當時不知道,命雖然撿回來了,下半輩子卻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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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楊寧寧嗓子疼得厲害,就去村診所看病。
結果在診所候診的時候,她突然左胳膊左腿都動不了了。
村醫趕緊聯系她男人,把她送到沙河市人民醫院。
后來沙河市公安局出具的鑒定意見顯示:楊寧寧肢體癱瘓,傷殘等級五級;頸內動脈支架置入術后,傷殘等級八級。
再后來,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鑒定結果出來了: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頸內動脈壁損傷并形成夾層動脈瘤、急性腦梗死,與本次外傷(被他人用手掐頸部)具有直接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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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就是周某某那三次掐脖子,把楊寧寧的頸動脈掐壞了,血管壁撕裂形成動脈瘤,腦子里血供不上,急性腦梗,最后左半邊身子徹底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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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以后,她只能坐在輪椅上過日子。
【這不是第一次,家暴從來不是"偶發"】
網上流傳的消息來看,周某某在庭上說自己這是"偶發行為",還說是"非惡性家暴"。
我當時看到這幾個字,差點沒氣笑。
把人打到終生癱瘓,還有什么叫"惡性"?
更扎心的是,楊寧寧說,這不是周某某第一次動手。
結婚第二年,她懷孕保胎期間,周某某因為婆媳問題扇過她耳光。
2019年,兩口子因為瑣事吵架,監控拍下了周某某動手的畫面,當時他們9歲的兒子想上前攔著,結果被周某某一腳踹開。
你想啊,一個男的能當著孩子的面對老婆動手,還能一腳把孩子踹開,這得多狠?
老話說得好:今天扇你一耳光,明天就可能要你的命。
家暴這種事兒,從來都不是"偶然",而是一次又一次的試探和升級。
第一次打你,你忍了,他就知道你好欺負;第二次打你,你還忍,他就覺得這事兒沒啥大不了的;等到第三次、第四次……他下手只會越來越重。
楊寧寧的遭遇,就是最血淋淋的證明。
還有個細節,我看完特別堵心。
楊寧寧說,周某某在送她去醫院的時候,故意向醫生隱瞞了病因和發病時間,導致她錯過了最佳救治時機,最終半身不遂。
你說這是什么心思?
自己把人掐成這樣,不趕緊說實話讓醫生搶救,反而隱瞞病情,這不是想讓她死嗎?
更氣人的是,治療費花了24萬多,周某某只給了2萬塊,還轉移走了共同財產。
楊寧寧現在連維持肌肉狀態的康復按摩都做不起,她說:"一直沒錢按摩,坐輪椅的時候腿就一直抖。"
看到這兒,我真的很難受。
一個女的,好好的一個人,被自己男人掐到癱瘓,下半輩子只能坐輪椅,連基本的康復治療都負擔不起,還得忍受抑郁癥的折磨。
而那個男的呢?
轉移財產,在庭上喊冤,還反咬一口說"是她把這個家毀掉了"。
我就想問一句:到底是誰毀了這個家?
【她不要錢,只求一件事】
2025年11月3日,這個案子在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大概四個小時,法院當庭沒有宣判。
楊寧寧的代理律師說,從目前案情來看,周某某的行為應該構成故意殺人罪,而不是簡單的故意傷害罪。
為啥這么說?
因為周某某在掐楊寧寧脖子之前,問過她"今天晚上你想不想活了",掐的過程中還反復說"今天晚上弄死你"。而且他掐了三次,每一次都是奔著要命去的。
這不是傷害,這是要命。
可周某某的律師在庭上說,周某某有"自首情節",屬于"非惡性家暴",應該酌情減刑輕判。
楊寧寧當場就反駁了:不是他主動投案,是家人報警后他才去的派出所,這算哪門子自首?
至于"非惡性家暴"這個說法,我是真不知道該怎么評價。
把人打到五級傷殘、八級傷殘,損傷程度重傷二級,這還不叫"惡性",那什么叫惡性?非得把人打死才算嗎?
最讓我佩服的是,楊寧寧這次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她說:"雖然我需要錢,但我更希望他受到嚴懲。如果不重判,再多錢也沒有意義。"
這話我聽了特別有感觸。
對楊寧寧來說,錢當然重要,她現在連康復按摩都做不起,生活全靠家人照顧。
可她更清楚,如果這次不重判周某某,那以后還會有更多的楊寧寧被自己的"枕邊人"掐到癱瘓。
她要的不是錢,是正義;她要的不是賠償,是嚴懲。
【說到這兒,我有話說】
其實看完這個新聞,我腦子里一直在想一個問題:為什么總有人覺得家暴"不算啥"?
周某某的律師說這是"非惡性家暴",言外之意就是"情節不嚴重",可以輕判。
可問題在于,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忍讓換不來和平,只會換來得寸進尺。
我之前看過一個數據,說家暴的受害者平均要經歷7次家暴才會選擇報警或者離婚。
為啥?因為她們總覺得"他下次不會了""他只是喝多了""他只是心情不好"。
可事實呢?
酒后不是施暴的借口,而是人性的"卸妝水"。
一個人喝醉了之后,理智沒了,平時藏著掖著的那些暴力傾向、控制欲、占有欲,全都露出來了。
周某某掐楊寧寧脖子之前,問她"今天晚上你想不想活了",這不是酒話,這是他內心深處真實的想法。
他想控制她,想讓她怕他,想讓她知道"我說了算"。
毀掉一個家的,是施暴者的拳頭,而不是受害者的求救。
周某某在庭上說"是她把這個家毀掉了",我真的特別氣憤。
是誰把人掐到癱瘓的?是誰隱瞞病情導致救治延誤的?是誰轉移財產不管妻子死活的?
到頭來他還有臉說是楊寧寧毀了這個家?
這種邏輯,跟"你為什么要報警?你報警了咱們這個家就散了"是一個路數。
可問題在于,這個家早就散了,從他第一次動手的時候就散了。
還有個事兒我特別想說。
楊寧寧現在坐在輪椅上,患了抑郁癥,下半輩子都要靠人照顧。
可她沒有選擇沉默,沒有選擇私了,而是選擇了走法律程序,選擇了要一個公道。
這需要多大的勇氣?
你想啊,一個癱瘓的女的,生活都不能自理,還要面對前夫的律師在法庭上各種狡辯,還要承受"把家毀了"的指責。
可她還是站出來了,不,應該說是"坐著輪椅出來了"。
她說:"我要的不是錢,是正義。"
法律的重判,不僅是對受害者的告慰,更是對所有潛在施暴者的警告。
如果這次周某某被輕判,那以后還會有更多的男人覺得"家暴沒啥大不了的""大不了賠點錢""反正也判不了幾年"。
可如果這次重判了,那些有家暴傾向的人可能會想:"我可不能這么干,要是把人打殘了,得坐多少年牢?"
所以楊寧寧這次不要賠償、只求重判,不僅是為了她自己,也是為了千千萬萬個可能遭遇家暴的女性。
【最后想說的】
其實寫到這兒,我心里挺難受的。
楊寧寧的遭遇,讓我想起了那句話:"最可怕的不是噩夢,而是睜開眼,制造噩夢的人就睡在身邊。"
婚姻本來應該是港灣,是兩個人相互扶持、相互溫暖的地方。
可對楊寧寧來說,婚姻成了戰場,枕邊人成了"索命人"。
我真的很想問:這樣的家,不毀掉留著過年嗎?
婚姻的底線是尊重,不是毆打;是港灣,不是戰場。
如果一段關系讓你感到恐懼、讓你不敢睡覺、讓你不知道什么時候會挨打,那這段關系早就該結束了。
對家暴說"不",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在保護你的孩子。
楊寧寧和周某某有個9歲的兒子,2019年監控拍下的那一幕,孩子想攔著爸爸別打媽媽,結果被一腳踹開。
你說這孩子長大了會怎么想?
他會不會覺得"男人就應該這樣對女人"?他會不會覺得"家暴沒啥大不了的"?
沉默,是對暴力的縱容;求救,才是自救的開始。
現在案子還沒判,法院說擇日宣判。
我真心希望,這次能重判周某某,給楊寧寧一個公道,也給所有遭遇家暴的女性一個交代。
我要的不是錢,是正義;我要的不是賠償,是嚴懲。
楊寧寧的這句話,應該被更多人聽到。
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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