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農信社掛牌2.4萬套房公開出售的消息引發熱議,吉林、甘肅等地多家銀行緊隨其后,紛紛在資產平臺上架各類房產標的,小到幾萬元的剛需住宅,大到數億元的商業地產,銀行“賣房”儼然成為金融與地產領域的新現象。這一打破大眾固有認知的操作,不僅讓人疑惑:銀行為何突然涉足房產銷售?這是否屬于超范圍經營?背后又釋放出怎樣的市場信號?
![]()
銀行跨界賣房,本質并非主動拓展房產銷售業務,而是不良資產處置的被動選擇。這些掛牌房產的核心來源是貸款抵押物——當企業或個人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時,銀行通過法律程序收回抵押物,在完成產權登記、厘清債務糾紛后,將這些產權清晰的房產公開出售,以實現債權回收。在房地產市場調整期,傳統的債權打包轉讓、司法拍賣等處置方式回收率偏低,而銀行直接掛牌銷售能最大限度提升資產變現效率,減少財務損失。例如蘭州農商行出售的學區房單價僅2300元/平方米,較市場價低30%以上,通過價格優勢加速變現,正是銀行優化不良資產結構的務實之舉。
![]()
面對“超范圍經營”的質疑,需從法律定義與業務性質雙重層面厘清。根據《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的核心業務范圍是存貸款、結算等金融服務,營業執照中并不包含“房產銷售”這一常規經營項目,但這并不意味著銀行賣房屬于違法經營。從法律性質來看,銀行銷售房產是不良資產處置的法定權利,而非主動開展房地產經紀或銷售業務,其依據是《金融企業不良資產轉讓管理辦法》中“依法合規、公開透明”的處置原則,屬于金融機構的正當權利范疇。與房地產中介的盈利性經紀服務不同,銀行賣房不以賺取傭金為目的,核心是回收貸款本金,本質是金融風險化解行為,而非跨界經營。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批量賣房背后釋放的市場信號不容忽視。一方面,城商行、農商行等機構集中上架大量抵債房產,反映出部分領域信貸風險的集中釋放,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房貸違約形成的不良資產需要加速處置;另一方面,銀行通過京東、阿里等公開平臺直售房產,且價格普遍低于市場價,既為購房者提供了性價比更高的選擇,也側面反映出市場對不良資產消化的需求缺口。這種“金融機構+資產平臺”的處置模式,正在成為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的重要渠道,既幫助銀行盤活沉淀資產,也為市場提供了更安全的交易標的——相較于法拍房可能存在的產權瑕疵、騰房糾紛,銀行直售房經過嚴格風控審核,交易風險更低。
回到“是否違法”的核心疑問,答案已然明確:銀行賣房不屬于超范圍經營,而是符合監管要求的不良資產處置行為。我國《公司法》對超范圍經營的界定,核心在于是否未經許可從事需特許經營的業務,而銀行處置抵債房產無需額外取得房地產經營許可,其行為完全符合財政部關于不良資產轉讓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法律合規風險。當然,銀行作為金融機構,并非專業房產銷售主體,在房源信息披露、交易流程規范等方面仍需加強,部分銀行嘗試與房產中介合作導流,正是完善服務的必要舉措。
銀行“賣房”的背后,是金融機構主動化解風險、優化資產結構的縮影,而非盲目跨界的經營亂象。這一現象既體現了當前市場風險處置的緊迫性,也展現了金融機構適應市場變化的靈活應變能力。對于購房者而言,銀行直售房提供了更安全、高性價比的選擇;對于市場而言,這一模式有助于加速不良資產周轉,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隨著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和處置流程的日益規范,銀行不良資產處置中的房產銷售將成為常態化操作,在風險化解與市場平衡中發揮重要作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