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識,小龍蝦今日分享第1322期,歡迎關注!
經常看到一些人說,【同等條件下,早退和晚退的養老金差距太大,太不公平了!】
今天與大家分析下這個觀點。
一、先理清邏輯:“同等條件”與“早退晚退”本就矛盾
很多人糾結“同等條件下早退晚退養老金差距”,但本質上這是個偽命題:早退和晚退,從定義上就不可能是“同等條件” 。
所謂“早退”“晚退”,核心差異是退休時間不同(如A2015年、B2025年),而養老金計算的核心變量(社平工資、繳費基數、個人賬戶余額)都會隨時間自然變化:
2015年的社會經濟水平、工資標準,與2025年必然存在差距;
參保人在不同年份的繳費基數,也會受當年工資水平和社保政策影響。
這些客觀差異,決定了“同等條件”在時間維度上根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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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鍵事實:早退晚退,繳費金額必然不同
養老金繳費遵循“與社會工資水平掛鉤”原則,我國社保繳費基數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為基準(通常在60%-300%之間),而社平工資長期呈增長趨勢。
以上海為例:2014年社平工資約5451元/月(2015年退休參考基數),2024年社平工資已達12434元/月(2025年退休參考基數),10年間增長了1.28倍。
這意味著:
即使A和B都按“1倍社平工資”繳費,
A在1985-2014年的月繳費基數從數百元增長到5451元,
而B在1995-2024年的月繳費基數從千元左右增長到12434元。
晚退者的繳費基數隨社平工資自然上漲,累計繳費金額必然高于早退者,這是繳費階段的客觀差異,而非“退休時間”直接導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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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例測算:上海60歲退休,30年繳費養老金差距到底有多大?
下面結合上海養老金計發規則,以“繳費30年、60歲退休、1倍社平工資繳費”為統一前提,分別計算A(2015年退休)和B(2025年退休)的養老金,個人賬戶利息按用戶要求的5%復利計算。
核心計算依據
1. 社平工資:A參考2014年上海社平工資5451元/月(歷史數據推算);B參考2024年上海社平工資12434元/月(官方公布)。
2. 繳費基數:均按當年社平工資1倍繳費(即繳費工資指數=1)。
3. 個人賬戶繳費比例:8%(職工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4. 計發月數:60歲退休對應139個月。
5. 利息計算:個人賬戶按5%復利計息,每年繳費累計計入本金滾動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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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
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個人繳費+復利利息,公式為:個人賬戶余額=Σ(當年月繳費基數×8%×12)×(1+5%)^剩余繳費年限
A(2015年退休,1985-2014年繳費):
因缺乏1985-2013年完整社平工資數據,按“年均社平工資增長5%”推算(貼合歷史趨勢),30年平均月繳費基數約2800元。
年個人繳費=2800×8%×12=2688元
按5%復利計息30年,個人賬戶余額≈2688×[(1+5%)^30 -1]/5%≈2688×66.4388≈178587元
-B(2025年退休,1995-2024年繳費):
參考上海1995-2024年社平工資實際數據,30年平均月繳費基數約6500元。
年個人繳費=6500×8%×12=6240元
按5%復利計息30年,個人賬戶余額≈6240×[(1+5%)^30 -1]/5%≈6240×66.4388≈4145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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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計算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公式:(退休時上年度社平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因兩人繳費工資指數均為1,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社平工資,簡化為:**基礎養老金=社平工資×繳費年限×1%**
- --A的基礎養老金=5451×30×1%=1635.3元/月
- --B的基礎養老金=12434×30×1%=3730.2元/月
第三步: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公式: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139)
- --A的個人賬戶養老金=178587÷139≈1284.8元/月
- --B的個人賬戶養老金=414578÷139≈2982.6元/月
第四步:合計養老金及差距
A(2015年退休) 合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1635.3+個人賬戶養老金 1284.8= 2920.1元;
B(2025年退休) 合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3730.2 +個人賬戶養老金2982.6 = 6712.8元;
差距顯而易見!
四、結論:差距的核心不是“早退晚退”,而是這兩點
從測算結果看,B的養老金比A高3792.7元/月,但這并非因為“晚退”本身,而是兩個關鍵因素:
1. 社平工資的自然增長:基礎養老金與退休時的社平工資直接掛鉤,2025年上海社平工資是2015年的2.28倍,這是基礎養老金差距的主要來源。
2. 繳費基數與個人賬戶的復利效應:晚退者的繳費基數隨社平工資上漲,且個人賬戶資金積累時間更長(復利計息30年),導致個人賬戶余額差距顯著。
換句話說:早退晚退的養老金差距,本質是“不同時間維度下的經濟水平差異”,而非“退休時間選擇”導致的額外差距**。
如果A和B處于同一時間維度(比如都在2025年退休),30年繳費的養老金水平完全一致;同理,若B在2015年退休,其養老金也會和A處于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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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誤區澄清:別把“時代差異”當成“選擇差異”
很多人覺得“晚退養老金高”,其實是混淆了“時間帶來的客觀變化”和“退休選擇的主觀影響”:
-不存在“同等條件下早退晚退”的情況,時間本身就改變了繳費基數、社平工資等核心條件;
-晚退的養老金優勢,本質是“享受了更長時間的工資增長和復利積累”,這是社會發展的自然結果,而非“晚退”這個行為的額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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