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一個案子超越了個案本身。
很多網友說這件事中的警察比強奸犯的社會危害性更大。
一個弱勢女性的無奈遭遇
你能想象嗎?一位丈夫,在發現自己智力遲滯、無力自衛的妻子被侵犯后,他所能想到的最大希望,就是撥打110,將一切托付給代表法律的警察。然而,他等來的不是正義的伸張,而是辦案民警一句“撤案吧”。正是這句話,為一年后,妻子在同一間屋子里再遭同一人侵犯的悲劇,打開了地獄之門。
近日備受關注的案件中,玩忽職守的民警張某一審被判一年、緩刑一年,為自己的失職行為付出了法律代價,實現了應有的“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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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弱女子遭侵犯,丈夫報警求公道
時間回到2023年4月30日,真實地發生在河南鎮平縣,對于鎮平縣的鄧先生一家來說,這是噩夢開始的一天。他智力發育遲滯、無反抗能力的妻子趙某,遭到了男子丁某的侵犯。作為一個丈夫和父親,鄧先生選擇相信法律,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警。
民警張某帶著三名輔警出了警。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本該是正義程序啟動的開始。
據后續司法文書披露,張某當時的工作并非毫無成效,他甚至已經成功抓獲了嫌疑人丁某,而丁某也作出了有罪供述。證據鏈似乎已經清晰,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看起來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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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據也敢壓案"的離譜操作
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人非常不解。手握證據、抓了人的民警張某,并沒有依法辦理刑事拘留手續,將案件作為嚴重的刑事案件繼續偵查下去。
相反,他走了一條“蹊徑”——他竟讓受害者丈夫鄧先生撤案,然后違規對涉嫌強奸的丁某僅僅作了治安拘留處理,便草草了事。
向上級匯報時,他自然聲稱“沒有強奸案”。我們無法得知張某當時是出于怎樣的心理,是單純的懈怠嫌麻煩,還是另有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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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預防的二次傷害
悲劇的重演幾乎是一種必然。約一年后的2024年6月,這個男人再次對趙某實施了性侵犯。試想一下,如果民警張某當初盡職盡責,如果案件得到妥善處理,這第二起犯罪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一個無法自衛的女性,就因為一個民警的失職,經歷了本不該發生的二次傷害。這不僅是對受害者的傷害,更是對法治的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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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的追責和溫和的判罰讓公眾不服
2025年6月,張某被刑事拘留、隨后被批準逮捕。8月,他被提起公訴,罪名是玩忽職守罪。9月8日,安徽省蕭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11月28日,蕭縣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該案一審判決書,以張某犯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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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認定:"張某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處理警情中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職責,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
但是判決結果呢?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考慮到張某認罪認罰、表示悔過,法院從輕處罰了。一個直接導致受害人二次遭害的民警,最后只是緩刑一年。
這個處罰力度,說實話,讓人有點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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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于二審法院。
這個案子早已超越了個案本身,一個身穿警服者,其玩忽職守所帶來的后果,應由誰埋單?而二審判決,將是那個萬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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