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在那座震驚世人的南昌漢代海昏侯墓中,
考古學家們除了面對堆積如山的金器、
璀璨奪目的玉器、
工藝精湛的青銅器,
還開啟了一個更為珍貴、
更具顛覆性的寶庫——
5200多枚簡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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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10年的精心保護、清洗、
掃描和釋讀,
這批簡牘的驚人內涵正逐漸揭開面紗。
經初步整理,
海昏侯墓簡牘內容包羅萬象,
大致可分為典籍、文書、簽牌三大類,
其中典籍數量最多,
可以細分為
六藝、詩賦、六博、數術、方技等類別。
這些簡牘既表現墓主劉賀的閱讀興趣,
又反映漢朝的時代風貌,
堪稱一座體系完備的“地下私人圖書館”。
這些發現共同印證了儒家經典
在漢代貴族教育中的核心地位,
也為我們勾勒出了
一位西漢列侯所應具備的文化素養。
失傳經典“重現天日”
海昏簡牘的價值,最激動人心之處在于它讓一批早已失傳的古代典籍“重見天日”。
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失傳1800多年的《齊論語》。《論語》在古代有三個版本,分別為《古論語》《魯論語》和《齊論語》,今天的《論語》是《魯論語》和《古論語》形成的版本,而《齊論語》在漢魏時就已失傳。海昏侯墓出土的《論語》有竹簡500余枚,簡牘背面皆發現有篇題,如“雍也”“子路”“堯”和“智道”等。
考古團隊不僅發現了《論語·知道》篇的篇名簡,還發現了“孔子智(知)道之易也,易易云者,三日。子曰:此道之美也,莫之御也”的簡文,該簡文正是《漢書·藝文志》記載的失傳的篇章“智(知)道”的內容。《漢書·藝文志》記載《齊論語》有22篇,較《魯論語》多《問王》和《知道》兩篇;《古論語》21篇,篇次與齊、魯不同,也無《問王》和《知道》兩篇。
西漢時期,漢武帝“獨尊儒術”,經學始盛。《詩經》逐漸形成了“齊、魯、韓、毛”四家詩并行的流傳格局。《毛詩》起初僅在民間流傳,之后逐漸成為主流傳承至今,“三家詩”則早已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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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昏侯墓出土竹簡中,《詩經》簡約1200枚,是數量最多、保存相對完整的一部分。這批竹簡原本存放于四個漆笥中,出土時漆笥已腐朽,但竹簡基本保持著原有次序;簡文以漢隸書寫,墨跡清晰,每枚竹簡長約23厘米、寬0.8厘米,有3道編繩痕跡,每簡約容字20至25個。簡上有“詩三百五篇,凡千七十六章,七千二百七十四言”,證明海昏簡《詩經》是全本《詩經》,這是秦漢時期全本《詩經》的首次發現。
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朱鳳瀚研究認為,海昏簡中《詩經》總篇數與今傳《毛詩》一致,但總章數、總句數與《毛詩》存在差異。朱鳳瀚判斷海昏簡《詩經》可能屬于《魯詩》系統,“這主要基于墓主劉賀的老師王式是《魯詩》大家的史實,而且海昏侯《詩經》與屬于魯詩系統的漢《熹平石經》殘石《詩經》之間存在重要關聯與吻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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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昏簡《詩經》的最大特色在于這是一部《風》《雅》《頌》俱全的完整版,但這些簡的保存情況并不算太好。而海昏簡《詩經》的目錄、訓詁和詩序類文字是此前未見的,這表明,至遲在西漢中期,《詩經》的基本框架已趨于穩定,并未因手抄流傳而出現大規模的篇目增減。
文字內容上,海昏侯本與今本也存在少量區別。如竹簡《周南·葛覃》中的“維葉崔崔”,今本作“維葉萋萋”。“崔”與“萋”音近通假,這類差異或因古今字、通假字所致,或為傳抄錯誤,卻為考證《詩經》原貌、糾正傳世本訛誤提供了依據。
首次發現六博棋行棋資料
六博棋是漢代十分流行的一種棋局游戲。海昏簡牘中見有“六博”棋譜竹簡1000余枚,簡文多殘斷,完簡甚少。目前可辨者有兩道編繩,書寫字體三種以上。棋譜除在大的漆笥內集中發現以外,另多見三五枚竹簡散見于《詩經》《禮記》類、祠祝禮儀類、《春秋》《論語》《孝經》類及詩賦、數術、方技等簡冊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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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文有篇題,惜殘泐。篇題之下記述形式以“青”“白”指代雙方棋子,依序落在相應行棋位置(棋道)之上,根據不同棋局走勢,末尾圓點后均有“青不勝”或“白不勝”的判定。簡文所記棋道名稱,可與《西京雜記》所記許博昌所傳“行棋口訣”、尹灣漢簡《博局占》、北大漢簡《六博》等以往所見“六博”類文獻基本對應。海昏侯墓考古領隊楊軍表示,這枚竹簡上除了頻頻出現的“青”“白”二字,還有“詘(qū)、道、高”等字。
據《西京雜記》言,六博“行棋口訣”在當時“三輔兒童皆誦之”,可見“六博”在漢代盛行的情況,但其規則約在唐代以后失傳。過去發現的簡牘文獻,多用六博占卜。海昏簡牘中的六博棋譜尚屬首次發現,結合既往所見六博棋局實物與圖像資料,會極大促進漢代宇宙觀念、六博游戲規則等思想文化與社會生活方面的研究。
最高等級的漢代公文原本
海昏侯墓出土的簡牘中有近60枚為公文奏牘,被單獨放在一個漆箱內,均是海昏侯劉賀及其夫人向皇帝和太后的上書,涉及朝獻、酎金、秋請等內容。奏牘上的文字皆為墨寫隸書,文字端正工整。這些奏牘長約23厘米、厚0.7厘米,與漢尺一尺的長度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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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牘中,劉賀自稱為“南藩海昏侯臣賀”。兩漢時期諸侯王一般稱“藩”,如齊王稱東藩、燕王稱北藩、南越王稱南藩等。“南藩”稱謂同見于海昏侯墓出土金餅之上,如金餅墨書題記“南藩海昏侯臣賀”字樣。但是,劉賀自西漢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從山東昌邑就國海昏后,爵位為列侯,按其實際身份不能稱“藩”,只能稱“侯”。學者認為,劉賀在上奏皇帝的木牘奏章中首稱“南藩”,既表達有輔衛漢朝的忠心,又體現出劉賀自我強調“王”的身份。
奏牘也記載了劉賀妻子自稱為“海昏侯夫人妾待”。“夫人”是漢代對正妻的稱呼,“待”或為劉賀妻子的名字,表明劉賀來到海昏侯國后的妻子名叫“待”。據《漢書·景帝紀》記載:“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視喪事,因立嗣。”也就是說,劉賀死后,朝廷當派太中大夫等官員參與葬禮,這些奏牘,應該是太中大夫等官員將劉賀夫婦歷年上書的正本帶到海昏侯國,陪葬到劉賀墓中的。此舉也體現了一種較為獨特的漢代公文銷毀制度。
迄今發現最早的漢代詔書實物
海昏侯墓主槨室西室最西側的兩個漆箱內,出土數10枚記述劉賀去世后海昏侯國被除國的冊書。這些木牘保存較為完整,每塊背面帶有編號。因在一塊編號為“廿四”的木牘中自銘為詔書,故稱《海昏侯國除詔書》,是迄今發現最早的漢代詔書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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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除詔書》記述了劉賀死后海昏侯國被廢除的史實。冊書共25版,一共分為五個部分:第1—14塊第一行為第一部分,羅列了參與上奏的百官名單,列舉朝廷對劉賀的恩寵及劉賀的種種不法行為,建議不為海昏侯國立嗣。第14塊第二行開始為第二部分,記錄的是漢宣帝收到該奏章后為審慎起見,下令丞相、御史大夫等百官召開公卿會議專題討論,拿出具體處理意見。從第14塊第二行下半段至第21塊,為第三、四部分,即丞相丙吉、御史大夫蕭望之等公卿百官的回奏與宣帝的最終裁決意見。第22—25塊為第五部分,屬于該詔書的附件,分別為御史大夫下丞相、丞相下郡國、豫章郡下都尉縣侯國、侯國下侯家的公文轉發記錄。
由詔書可知,劉賀去世于神爵三年九月乙巳,即公元前59年九月初八,同年海昏侯國被除國,彌補了史料對劉賀死亡時間的空缺。劉賀死后,海昏國先把劉賀長子劉充國上報為嗣子,繼承侯位,但是劉充國還沒來得及繼位就去世,后又上報次子劉奉親為嗣子,劉奉親也很快生病去世。由于《國除詔書》隨葬在劉賀墓中,可以推測劉充國、劉奉親均死于劉賀入葬之前。從日期可以推算,除去詔書傳遞時間,劉賀病逝到海昏侯國除國,前后不到40天。
漢代郡國并行,諸侯國眾多,其中被除國者有著各種各樣的原因。但海昏侯國的除國卻很特殊,不僅經過群臣奏議,還要百官列名。其中一枚木牘記錄到漢宣帝下詔書給丞相和博士等高官,要求召開公卿會議討論海昏侯國除國事宜。研究人員認為,詔書內容很大程度體現了當時的政治情況,不僅涉及大多數朝廷高官,還隱含了漢宣帝的政治權謀。
來源:洪觀新聞記者 徐蕾/文 南昌漢代海昏侯國遺址管理局/圖
編輯:梁瓊 二審:劉培堃 終審:鄒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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