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這件事,昨天因為一些媒體的報道,一句知情人稱老板屯了1000萬煙花辦證受阻,而后這位喝農藥自殺明志的老板在網絡上受到“鞭尸”。
![]()
在昨天的時候我就說了,作為媒體需要多角度的報道,負責任的去了解這件事的真實面貌,而非是讓人讀起來看不懂。
這是一種不負責,尤其是對用生命想要換回一點點東西的普通人來說,也有一些殘忍。
今天看到中國新聞周刊的采訪報道,這件事事實上并非是昨日媒體所報道的那般。
![]()
幾點:
一是中國新聞周刊采訪到了自殺老板的妻子,也就是拿到了最真實的信源,而且中國新聞周刊還細心的貼出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證據,而且還在有效期內:
![]()
二是,老板的死因,在報道上可以看到,老板的妻子說:“近段時間,當地多個部門以空氣質量等不達標為由要求關停店面,但店面內有貸款200多萬元的囤貨,他只想在證件到期之前被允許繼續營業,減少損失,但這點要求也沒有被相關部門同意。”
也就是說,如果報道屬實的話,一家正常合法經營的店鋪,被相關部門以空氣的原因要求關停,老板只是要求在合法的范圍內將囤貨銷售完,這一點也不被允許。
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春節快要來了,是煙花爆竹銷售最好的階段,事實上買煙花爆竹的店鋪,一年也就這一個月的時間而已。對此,非常不理解當地的一些部門為何偏偏在這個階段要求經營者關停?
個人覺得這是一個需要調查的方向。
此外,網絡上可以看到,老板在喝農藥自殺的時候,實名舉報了一些公職人員的違法違紀問題。昨天的媒體報道是模模糊糊的,直到老板搶救無效死亡后,網上才出現老板舉報的內容,大體是,街道,應急管理局,派出所,城管等7個部門的公職人員長期索賄,包括強拿煙花禮品,拒付貨款,刁難經營許可審批等。
![]()
如此,老板的店鋪關停,是不是與這些沒有達到某些人的滿足而導致的。
最后兩個概念:
一是昨天說的那個概念,當一個人在用死來表達憋屈的時候,這樣的一件事在規律上和過往的案例上證實的結果便是,這樣的事是一定需要被看到的,但很遺憾的是,這件事在昨天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報道下,輿論的風向完全被吹歪了。這一點非常的卑劣。
二是在過往的文章我也經常講縣域的事情,就在不久前的文章我才說過,沒有能力沒有家族依托沒有那種趨炎附勢心態的人,是無法在縣域做事情的。湖南的這位老板已經算是比較圓滑的那一類,但個體的悲劇依舊造就。如果說像我這種性格,說實話是一個小便利店也無法經營的。因為我知道我這個人喜歡講法律法規,但很遺憾的是這些在縣域是最無用的。
還要補充點什么?
就是現在的個體經營者非常的艱難,五六年前倒閉的是大型的商超,連鎖啥的,現在走在街上可以看到小小的飯館,包子鋪,日雜店等等都也會張貼出轉讓招租的信息。這些店鋪,你在鄉鎮走的久了就會知道,基本上是經營很多年,是他們所有的生計來源,但凡能支撐下去都不會關停的那種。
這就是冷氣的下沉。
在這種冷氣下沉的時段,說實話再盤剝一二,不講人性,是真的會把人逼死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