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崔桂忠
近日,海南三亞與吉林松原先后發生的兩起刑事案件,造成五人死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沉重反思。
12月6日,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通報: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男,52歲)在大東海沙灘故意傷害他人,被當場抓獲。初步調查顯示,任某某與三名被害人均為外來務工人員,雙方曾于2023年因車輛刮蹭發生糾紛。
就在兩天前,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通報:12月1日,長嶺鎮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次日,通榆縣又發命案,致1人死亡。兩案嫌疑人均為姚某(男,34歲),現已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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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輿論再次被“嚴懲兇手”的聲浪席卷時,我們更需要冷靜追問:在惡行發生之前,那一道道本該發揮作用的社會防線,為何又一次悄然失效?
這兩起悲劇,不能簡單歸咎于個人之惡。它們更像一面棱鏡,折射出當前社會治理中一種深刻而危險的認知偏差:我們過于依賴懲戒的威懾,卻嚴重輕視預防的根本價值;我們擅長在悲劇發生后展示效率與決心,卻疏于在風險萌芽時筑牢防護網絡。
52歲的任某某因積怨揮刀,三十四歲的姚某在盜竊敗露后連環殺人——回溯兩人的軌跡,本存在多個可干預的節點:從當年糾紛調解的“案結事未了”,到對重點人員動態管理的“紙上留痕、實際落空”;從基層安防的形式主義,到知情者的沉默……每一環節的微小失守,都如同雪崩前一片雪花的松動。最終,所有松動的“雪花”堆積成災難。
這揭示了一個尖銳現實:我們的公共安全體系,在一定程度上患上了“末端依賴癥”。這是一種代價高昂的治理惰性——將社會安全的希望,過度寄托于犯罪行為發生后的破案速度與刑罰力度。姚某落網后“進去就當休息”的叫囂,不僅是對法律的蔑視,更是對“以懲代防”模式的諷刺。對于某些已脫離正常社會約束的個體,嚴刑峻法的威懾效果正在遞減。法律是維護正義的最后防線,但絕不應該是唯一防線,更不能成為事前責任缺位的“遮羞布”。
更深層的問題,在于基層治理中“程序空轉”與“責任懸浮”的痼疾。文件上的“高度重視”、會議中的“周密部署”,若不能轉化為街頭巷尾的扎實走訪、監控探頭的真實運轉、矛盾糾紛的徹底化解與跟蹤回訪,那么一切努力都可能淪為“紙上談兵”。姚某的前科與失控,任某某未被撫平的怨懟,往往并非無法解決的技術難題,而是責任是否壓實、機制是否穿透“最后一公里”的治理考題。當治理的末梢充滿虛浮的沙土,悲劇的種子便悄然萌芽。
預防的本質,是“未病先治”的智慧。它要求我們將更多資源和精力,投向風險萌芽的前端。這絕非為罪犯開脫,而是對社會負責。構建真正有效的社會安全網絡,需要實現三大轉向:
從“打擊為主”轉向“防治并舉”,乃至“防優于治”;
從“部門單干”轉向“社會共治”,激活社區、企業、平臺乃至每位公民的責任意識;
從“運動式清理”轉向“常態化精治”,讓動態評估、心理干預、就業幫扶等精細手段,覆蓋到每一個高風險個體。
“法者,治之端也;防者,安之本也。”姚某毫無悔意的叫囂,五個家庭破碎后的淚水,都在提醒我們:再嚴厲的刑罰,也換不回逝去的生命;再響亮的口號,也抵不過扎實的防范。當我們不再只執著于“事后算賬”,而把功夫下在“事前設防”,當制度漏洞被一一補上,當治理責任層層壓實,或許才能真正接近“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安寧。
五命之殤,代價沉重。它警示我們:最大的安全感,永遠來自于悲劇從未發生。與其在鮮血染就的教訓后高呼“從重從快”,不如在風平浪靜之時,就筑牢每一道看似微小的堤壩。唯有全社會共同守住事前預防這第一道,也是最根本的防線,法律的尊嚴才能彰顯,公眾的安全感才能落地。
每一片“雪花”的重置,都關乎整座“雪山”的安穩。這需要的,是持之以恒的警惕,與未雨綢繆的行動。

☆作者簡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隊政治委員,海軍上校軍銜。現任大連市旅順口區委辦公室一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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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易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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