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記者從“貴州男子離婚冷靜期毒殺子女案”死者親屬處獲悉,該案將于12月11日在鳳岡縣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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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行兇前發視頻稱最后的狂歡
極目新聞此前報道,今年5月22日凌晨,貴州鳳岡縣發生一起慘劇,男子劉某杰與妻子黃云(化名)協議離婚次日,將他們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毒殺。劉某杰在遺書中指責妻子出軌,承認自己2016年打過妻子,但最后再無打人行為。黃云則稱,劉某杰不愛上班,她還曾被家暴捆綁過,只因為在直播過程中有寶貝等稱呼,但那些只是為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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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岡縣人民法院大門
8月21日,此案一審在鳳岡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前,黃云和弟弟由廣東趕到貴州遵義鳳岡縣,參加庭審,遞交證據。黃云接受采訪時稱,希望法律能嚴懲劉某杰,為孩子討一個公道。劉某杰哥哥接受采訪時表示,大人吵架孩子是無辜的,相信法律會公正公平判案。
記者了解到,警方在案發后對劉某杰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做了鑒定,鑒定意見是:劉某杰案發時診斷有應激相關障礙,其在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當天庭審沒有結果,將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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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生前游玩畫面
12月8日,黃云的弟弟告訴記者,他們接到法院電話,案件將于12月11日在鳳岡縣人民法院再次不公開審理。黃先生還介紹,姐姐黃云在跑外賣途中遭遇車禍致左腿骨折,再加上經濟拮據,此次開庭他們不打算前往鳳岡縣參與庭審,“不去了,等著判決結果”。
2次報警“派出所接警不出警”,縣紀委回應:正調查
此外,據澎湃新聞,12月6日,黃云的弟弟稱,他們接到鳳岡縣紀委的電話,稱針對他們反映的龍泉派出所“接警不出警”的問題,已對相關人員進行立案,正在調查當中。
黃云認為,自己和弟弟兩次報警,鳳岡縣公安局不作為、慢作為,最終悲劇發生。她以此向鳳岡縣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復議申請。
9月30日,黃云收到鳳岡縣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書,該決定書駁回了她的請求。
據行政復議決定書,鳳岡縣政府認為,本案中,鳳岡縣公安局已依法履行了法定職責,損害結果的發生并非因公安機關未履行法定職責導致。案發前的兩次報警中,公安機關均履行了對黃云人身安全的保護職責。在報警中,黃云、黃勇均未提到劉某杰可能對兩子女的人身安全具有危害性,公安機關根據警情分析,無法預判劉某杰可能會對其子女實施侵害行為。
據行政復議決定書,刑事偵查筆錄中,劉某杰稱自己在案發前與黃云的爭執中,并未表達過要傷害孩子,產生犯意系5月21日16時無法聯系上黃云及其母親,且其弟弟和其他人對自己不理解,才產生讓孩子喝農藥及自殺的想法。
黃云說,她報警時反復說劉某杰買了農藥,威脅要殺了她,殺了她全家。她認為,警方應及時查處農藥、控制住劉某杰。警方則在行政復議中答復稱,案發前,黃云在報警中陳述自己被劉某杰捆綁、用農藥威脅,屬于家暴范疇,公安機關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保護。
目前,黃云已就該行政復議向遵義中院指定的正安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今年10月20日,正安縣法院通知,黃云訴鳳岡縣公安局、鳳岡縣政府行政復議一案,已等待分派。
來 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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