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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警示早已深入人心,但仍有人心存僥幸觸碰法律紅線。更有甚者,酒駕遇查后不僅離開現場逃避檢查,還串通他人上演“頂包”戲碼,試圖混淆視聽,最終卻讓自己和親友一同身陷囹圄。近日,崇明檢察院辦理的這起危險駕駛案,就給所有心存僥幸者敲響了警鐘。
案件開始:醉駕遇查,匆忙逃離
2024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在參加同事的生日宴時飲酒,飯后李某不顧安全隱患,執意駕駛機動車載著妻子魯某返程。行駛途中,李某看到前方有民警正在開展酒駕檢查,便將車輛停在道路右側,未與妻子打招呼便迅速從駕駛位攀爬至車輛后排,打開后排右側車門倉皇逃離現場。
案情升級:遙控指揮,找人“頂包”
逃離現場后,李某并未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嚴重性,反而動起了找人“頂包”的歪心思。他一邊緊急致電朋友王某,讓其駕車送彭某前往檢查現場,冒充當晚的駕駛人“頂包”;一邊同步聯系留在現場的妻子魯某,教唆她配合彭某編造謊言,隱瞞自己醉酒駕車的事實。接到李某的電話后,王某立即駕車將彭某送至檢查現場。到達后,彭某便按計劃向民警謊稱自己是駕駛員。然而,民警在詢問過程中,發現彭某的陳述漏洞百出,很快識破了這出“頂包”鬧劇。
真相大白:頂包失敗,雙雙被抓
即便如此,彭某仍拒不改口,魯某也在一旁附和,試圖繼續掩蓋真相。經過民警的耐心教育和法律釋明,彭某和魯某最終認清形勢,如實供述了李某酒后駕車、棄車逃跑并指使“頂包”的全部事實。而在“頂包”鬧劇上演的同時,李某再次電話聯系已經離開現場的王某,請求王某將其送至姐姐家中藏匿,王某再次答應,并將李某安全送至其姐姐家。后李某反思自身行為,欲向民警投案,遂在與妻子魯某的電話聯系中,告知藏匿地點。魯某隨后帶領民警至李某姐姐家中,將李某抓獲歸案。至此,這場由李某自導自演的“頂包”鬧劇徹底落幕。經對李某抽取的血樣進行鑒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5mg/100ml。
自食其果:醉酒駕車,判處刑罰
崇明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且具有指使他人“頂包”的妨害司法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日前,崇明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李某提起公訴,最終,李某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檢察官提醒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不僅是一句警示語,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被執行機關查處時,應主動配合調查,如實供述事實,爭取從寬處理。切勿心存僥幸嘗試“頂包”等行為,否則終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為一時糊涂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也不要以為只是“幫忙送個人”“幫人找個地方躲一躲”就無關緊要,協助犯罪的行為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幫人需有底線,違法之事絕不能為。
來源 | 新民晚報
作者 | 解敏 通訊員 和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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