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奉子成婚”,給了女方十余萬彩禮和各種花銷后,發現女方不但懷孕是假的,而且身份造假,陪嫁奔馳車是租的,陪嫁存款單和金條是假的,此前面見女方家長的別墅是租的,就連出席婚禮的“岳父岳母”也是找演員演的,湖北隨州的申先生發覺自己被騙了。
2025年11月1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以《陪嫁存款單和金條假的,奔馳車租的,岳父岳母找人演的,35歲騙婚女子被控重婚詐騙受審》為題的報道引發廣泛關注和熱議。日前,湖北隨州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尹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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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男子“奉子成婚”后發現女方一切都是假的
據了解,湖北的申先生通過做網絡主播在平臺結識了尹某,尹某自稱未婚,稱她父親是副廳級干部,母親經商,哥哥也是干部。在相處一段時間后,尹某通過微信發了檢查單和嬰兒彩超給申先生,自稱懷孕了,申先生多次要求陪她一起去做孕檢,都被以各種理由推脫掉。尹某一直拿懷孕來做申先生爸媽的工作,又稱結婚證要等到520那種特殊的日子才能領。最終,申家人答應未領結婚證的情況下辦婚禮。
2024年5月9日,申先生與這位網上結識的女友在隨州“奉子完婚”后,申家給了14.8萬元彩禮,女方陪嫁了“46萬元存款單”、“100克金條”和“一輛奔馳車”。然而婚后不久,申先生就發現了問題。
2024年5月下旬,倆人從青島返回隨州沒幾天,尹某鬧著要回青島。“丈母娘”打電話催著尹某帶彩禮回去,而陪嫁的奔馳車、存款單、金條留作抵押。留了一個心眼的申先生通過車牌號找到奔馳車主,車主承認是租車行老板,車是尹某租的;申先生把金條拿到典當鋪查驗,金條往墻上一刮,里面立馬露出白色;申先生咨詢“46萬元存款單”所在銀行,被告知沒有存款單上的工作人員。
2024年6月,申先生報警,后經調查發現,來參加婚禮的“老丈人”“大舅哥”都是“演員”冒充的,給他打電話的“丈母娘”也是假的,“新娘”尹某實際年齡比他還大9歲,不僅是已婚狀態,而且懷孕也是假的。尹某虛構自己懷孕并購買一張虛假的懷孕B超單發給他以騙取信任。曾有4名男子被尹某以類似手段欺騙。
一審判決:
女子以詐騙罪被判刑4年6個月
判決書顯示,公訴機關指控,2024年5月9日,尹某在未與丈夫崔某某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與申某某在隨州市曾都區府河鎮喜來登酒店邀請親戚朋友舉辦婚禮,公開雙方的夫妻關系,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尹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構成重婚罪。另指控,2022年5月,被告人尹某以假身份與受害人申某某通過網絡相識,并發展成為戀愛關系。后以懷孕、結婚為由騙取被害人見面禮金10001元、19839元鉆戒一枚、婚禮收取的禮金及彩禮148000元。案發前經索要被告人歸還78700元。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尹某通過虛構身份及懷孕的事實,以結婚為由,騙取申某某錢財79140元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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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尹某隱瞞婚姻狀況,以戀愛結婚為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自己家境優渥、能夠陪嫁大量財產及懷孕的事實,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尹某雖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但未能如實供述,故不能構成自首。被告人尹某因犯罪獲得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發還給被害人。法院做出判決:被告人尹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尹某違法所得89140元,發還給被害人。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楊德合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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