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晨報
備受關注的湖北小伙被騙婚一案迎來新進展,12月10日,記者從當事人申明(化名)處獲悉,湖北隨州曾都區法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假新娘尹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2萬元;繼續追繳尹某某違法所得89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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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申明認為,這一判決結果低于預期,正考慮通過檢察機關申請抗訴。
12月8日,曾都區法院下達了刑初413號判決書。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8月19日,尹某某與崔某某登記結婚。2024年5月9日,尹某某在未與崔某某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與申某某在隨州市曾都區府河鎮邀請親戚朋友舉辦婚禮,公開雙方的夫妻關系,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尹某某構成重婚罪。
2022年5月,尹某某與申某某確定戀愛關系,后以懷孕、結婚為由騙取被害人見面禮金10001元、19839元鉆戒一枚、婚禮收取的禮金及彩禮148000元。案發前經索要被告人歸還78700元。尹某某構成詐騙罪。
判決書中還載明:在詐騙數額的認定中,合計187,840元均應計入詐騙犯罪金額,既遂后已歸還的及部分用于二人花銷的108,700元(78,700元+20,000元“男方改口費”+10,000元“懷孕”費用),量刑時本院作為酌定從輕情節予以考量。
判決書中還載明:被告人尹某某雖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但未能如實供述,故不能構成自首。
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認為,重婚罪應當以真實結婚為主觀要件,對于以結婚為手段進行詐騙活動的,僅形式上結婚,并不具有真實的依法產生夫妻權利義務的目的,此種情況屬于詐騙行為本身。因此,上述實施重婚、偽造的行為均是詐騙的手段和方式,故被告人尹某某的犯罪行為按詐騙一罪處理。
通過短視頻平臺認識
一查全是假的
今年26歲的申明是湖北隨州人,檢方起訴書顯示:2022年5月,被告人尹某某與受害人申明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相識,并發展成為戀愛關系。同年7月16日,尹某某與申明在山東青島見面并發生性關系。申明認為尹某某是青島人,31歲,未婚,父親是副廳級干部,母親經商,哥哥也是干部。
2022年9月,尹某某虛構自己懷孕并購買一張虛假的懷孕B超單發給申明以騙取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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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兩人在申明隨州老家“奉子成婚”辦了酒席,女方“老丈人”“大舅哥”參加。申明的父母給了尹霞14.8萬元彩禮,尹某某則陪嫁了“460000元存款單”“100克金條”以及“一輛奔馳車”。申明說:“女方陪嫁了這么多東西,我把沒見到丈母娘的疑慮打消了。”
然而,這不過是一場騙局:陪嫁的金條、銀行存單是網購的,金條往墻上一刮露出白色,奔馳車是租車行租來的。更令新郎申某某迷惑和無法接受的是,來參加婚禮的老丈人是假新娘請來的短劇演員,所謂的大舅哥真實身份是一名情感主播;所謂的新娘是已婚狀態,懷孕是假的,甚至連年齡都是假的,實際年齡大男方9歲。“新娘”實際上已結了兩次婚,仍在婚姻存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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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法庭上揚言不退款
也無需諒解
2025年11月17日,尹某某因涉嫌重婚罪和詐騙罪一案在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一審開庭。申明原本以為尹某某會退贓、認罪,但法庭上,尹某某的態度讓申明感到驚訝:“她在法庭上可以說是目中無人,很囂張,她說我不需要賠償,也不需要取得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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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申明與代理律師在法庭外。受訪者供圖
申明表示,除了尹霞外,扮演她父母、哥哥的人也參與了詐騙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 | 新聞晨報綜合澎湃新聞、上游新聞、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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