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2025-12-10 17:25:05
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實習生 施雨暄
“南方航空取消航班致旅客接續航班退票損失”一事,有了新進展。12月10日,當事人溫先生告訴澎湃新聞,澎湃新聞報道當晚(9日晚),南航客服聯系他,稱愿賠償其514元損失,但需提供損失證據,此后,其提供了證據。目前,他已拿到514元賠償。
溫先生日前向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投訴稱,他購買的8月26日漠河-哈爾濱CZ6272航班“因公司原因”取消,導致其無法趕上后續航班。最終,后續航班退票產生手續費損失,南航未予賠償和書面道歉。
南航曾回復溫先生的投訴稱,該司已給予旅客客票非自愿變更,“旅客所述后序海南航空航班與我司非聯程,屬于獨立運輸合同關系”。南航表示溝通中已致歉,致歉有多種方式。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吳澤棟律師指出,如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如飛機故障、機組調配、公司計劃調整等非不可抗力遲延運輸或無法正常運輸,需要賠付旅客的直接合理損失。
10月9日晚,南航客服告訴澎湃新聞,航班取消的“公司原因”系因“公司保障遲緩”,更詳細原因無法查詢到。
本 期 編 輯 鄒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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