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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夏季,著名記者范長江為撰寫西北通訊,孤身深入額濟納旗考察。他從酒泉出發,沿弱水北上,一路采訪牧民、記錄邊防現狀,卻在二里子河附近被兩名偽裝成牧民的日本特務盯上。
特務假意搭訕,反復盤問其身份與來意,范長江察覺危險,謊稱“是銀川來的皮毛商,迷路至此”,趁特務不備,連夜騎馬奔逃至旗王府,向塔旺嘉布的秘書揭露了日本特務機關的猖獗行徑。
秘書不敢怠慢,立即通過旗府的無線電臺將情報上報寧夏省政府,再由寧夏轉呈南京國民政府。這份來自獨立記者的第一手報告,讓中央政府首次清晰掌握了額濟納旗特務機關的具體位置、規模與活動內容。
范長江的報告與各地匯總的情報,擺在了南京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的案頭。蔣介石批示:“西北為抗戰后方要地,額濟納旗日特機關乃心腹大患,著寧夏省速派得力人員,妥為處置,務絕后患!”國民政府最終選定寧夏省政府民政廳廳長李翰園負責此次行動。
1937年春,李翰園從銀川出發,先赴蘭州與西北行營副主任賀耀祖協調。賀耀祖當即調撥駐蘭州的胡宗南部一個連的兵力,配備輕機槍與迫擊炮,支援行動;隨后李翰園趕赴酒泉,與當地駐軍馬步康旅(馬步芳堂弟所部)接洽,馬步康派出兩個營的步兵與一個騎兵排,負責封鎖交通與外圍警戒;寧夏省保安處也調撥了一個騎兵連,由李翰園直接指揮。各方力量集結完畢后,李翰園制定了周密的行動計劃:兵分三路,一路包圍東廟特務機關主樓,二路控制簡易機場防止特務乘飛機逃跑,三路封鎖通往外蒙古的邊境要道,確保“一網打盡,不留活口(指逃脫)”。
1937年6月底,李翰園率領八十余人的隊伍從酒泉出發,踏上了前往額濟納旗的征程。戈壁灘上的行軍異常艱難:白天烈日炙烤,氣溫高達四十攝氏度,士兵們隨身攜帶的水囊很快見底;夜晚寒風刺骨,只能靠篝火取暖;途中還遭遇了沙塵暴,隊伍被吹散,休整了整整一天才重新集結。歷經五天的艱苦跋涉,隊伍終于在7月6日夜抵達東廟附近,悄悄完成了包圍部署。
7月7日凌晨,隨著李翰園一聲令下,士兵們沖向特務機關據點。江崎壽夫等人早有防備,聽到動靜后立即用手提機槍掃射反抗,雙方在土坯房外展開短暫交火。一名中國士兵腿部中彈負傷,但隊伍迅速壓制住火力,用手榴彈炸毀了電臺室的門窗。見突圍無望,江崎壽夫只得率殘部投降。
李翰園并未止步,根據俘虜的口供,另一組以橫田辰雄為首的三名日本特務,正前往安西(今甘肅瓜州縣)勘察地形,企圖建立第二個航空前哨站。他當即派出騎兵連追擊,在安西東南的踏實鄉追上了橫田小組。橫田等人試圖焚毀測繪圖紙與航空汽油桶,卻被騎兵們迅速制服。此次繳獲包括120峰駱駝、50桶航空汽油,以及安西地區的機場選址圖紙。圖紙上清晰標注著跑道走向、油庫位置,甚至規劃了與額濟納旗據點的聯動方案,其妄圖長期盤踞西北的野心昭然若揭。
1937年7月中旬,李翰園將所有被俘特務、漢奸及繳獲物資押解至酒泉,隨后轉送至蘭州。此時,盧溝橋事變的消息已傳遍全國,全民族抗戰的怒火熊熊燃燒,蘭州百姓得知俘獲日本特務的消息后,自發聚集在街道兩旁,向囚車投擲石塊與菜葉,怒罵漢奸的賣國行徑。
國民政府隨即在蘭州成立臨時軍事法庭,由甘肅高等法院與西北行營軍法處聯合審理此案。法庭上,江崎壽夫等人起初百般抵賴,聲稱“只是普通的學術考察者”,但當密碼本、《建國計劃書》與軍用地圖等證據被一一出示,他們最終啞口無言。
1937年9月18日,國民政府下達終審判決:江崎壽夫、橫田辰雄等十三名日本諜報人員,以及四名為虎作倀的漢奸,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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