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趙曉珊 2025-12-11 08:29:17
信網12月11日訊 近日,深圳市福田區金誠有鳴零食超市(個體工商戶)因未經許可經營散裝食品及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電子稱,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圳市福田區金誠有鳴零食超市(個體工商戶)在經營過程中,存在兩項違法行為:一是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散裝食品,二是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電子稱進行計量交易。這些行為不僅違反了食品安全相關規定,也可能對消費者權益造成潛在威脅,如食品來源不明或計量不準確導致的交易不公。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對金誠有鳴零食超市作出處罰決定: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1000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深圳市福田區金誠有鳴零食超市(個體工商戶)位于深圳市福田區南園街道赤尾社區赤尾村二坊37.38號赤尾村二坊38-1,地圖軟件顯示該地址店鋪名稱為零食有鳴。零食有鳴是一家量販零食品牌商,以線下門店運營為主,主營休閑食品零售業務。
近期,零食有鳴因食品安全問題引發關注。據消費日報網報道,海口消費者在瓜子中發現煙頭,經市場監管部門調解后商家賠償800元,此前雙方就賠償金額存在分歧。據正在新聞報道,廣州一家零食有鳴門店發生稱重異常事件,同一商品在不同電子秤上價格差異明顯,商家解釋為系統故障導致,并承諾改進。(信網記者)
零食有鳴官網(來源:網絡截圖)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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