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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雙十一”的銷售數據屢創新高
幾家平日幾乎無人問津的店鋪
竟在一夜之間超越明星商家
上演了“爆單”神話
然而,這驚人的流量背后
卻隱藏著一條不見光的“擼貨”鏈條
空包裹、假訂單與層層分傭的“黃牛”
正貪婪地蠶食著平臺的巨額補貼
這條看似完美的鏈條
最終卻被數據戳穿
暴露出數百萬元的詐騙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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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擼貨”群里的批量任務
韓立舟是一名電商“黃牛”。多年來,他幫助過很多商家刷銷量、刷好評,還會利用平臺規則漏洞搶占各類限量優惠商品、優惠券、補貼款等。韓立舟的手機里有上百個不同刷單群,他人脈甚廣,認識不少“黃牛”頭目。業界將“黃牛”頭目稱為“主持”,他們是刷單活動的組織者,主要負責尋找足夠人數的“黃牛”進行刷單。
人數越多,可以瓜分到的補貼款也越多。為此,韓立舟建立了多個“擼貨”刷單群,并把自己的弟弟韓應琛、表弟韓巍君拉進來。后來,韓應琛還讓自己的朋友杜超鋒加入,組建了以韓立舟為首的刷單騙補團隊。
這天,銷售電子產品的商鋪運營人員曹猛找到韓立舟,告訴他某短視頻電商平臺有購物補貼,讓韓立舟找人去刷單,事成后他們再分補貼款。韓立舟覺得這樣操作可以穩拿錢款,于是就同意入伙。
曹猛事先告訴韓立舟需要刷單的手機或平板電腦的型號、商品價格、刷單傭金,韓立舟再將任務派發至刷單群,讓群里的韓應琛、韓巍君找到“黃牛”頭目,再讓其組織手下“黃牛”刷單。“黃牛”組織里有不同層級,通常來說,刷單任務會不斷派發到下一級的“黃牛”手中,只有最底層的“黃牛”才是真正的刷單手。
想要獲得電商平臺補貼款需要先下單商品,等商品簽收后平臺才會向商家發放補貼款。刷單“黃牛”需要自行購買商品,但是他們擔心無法獲得承諾的傭金,所以不愿意自己支付貨款。為此,刷單“黃牛”就將待支付訂單發給韓立舟,讓其墊付貨款。一般來說,韓立舟都會直接付款,如果資金不夠,他就會找韓應琛、杜超鋒用信用卡付錢。
刷單成功后,曹猛收到韓立舟匯總的訂單并將訂單備注為“空”,倉庫發貨人員看到備注就知道需要寄送空的快遞包裹。有時,包裹里也會出現洗衣粉等小物品。總之,商家不會按照實際下單的商品發貨。
快遞簽收完畢代表交易完成,電商平臺就會把補貼款直接打給商鋪,補貼金額為商品總價的6%~10%。曹猛再將補貼款的20%作為傭金與商品貨款一并打給韓立舟。等收到錢款,韓立舟就將手里的傭金拿出一半分給下面的“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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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店鋪存在異常銷量波動
“可以‘擼貨’了,空包賺傭金。組織人去下單,最好找大學生,一單掙50元沒問題。”韓應琛通知“黃牛”頭目找人刷單。參與刷單的“黃牛”有不少是大學生、寶媽等人群。
任露琪是一位寶媽、全職主婦,有兩個孩子在上學,家里只有丈夫在打工賺錢。2021年,任露琪的堂弟介紹她加入一個微信群,群里會不定時發一些刷單信息,如果看到合適的任務任露琪就會接單。
任露琪不僅自己接單,還建了群,拉著身邊的親朋好友一起刷單,也利用朋友圈等發廣告吸引其他“黃牛”加入。任露琪刷單的店鋪正是曹猛負責運營的銷售電子產品的商鋪。
很快,該短視頻電商平臺監測部門發現,曹猛運營的店鋪數據出現異常波動。異常主要表現在,該店鋪粉絲量很少,平時銷量不高,但在大型電商購物節期間銷量激增,甚至遠超其他明星店鋪。同時,電商平臺后臺通過調查發現,該店鋪部分下單用戶支付訂單的間隔時間過長,不符合用戶的常規支付習慣。
經過抽調回訪部分下單用戶,電商平臺發現,這些用戶均表示并未在該平臺上購買過手機等電子產品。同時,除曹猛運營的店鋪外,另有7家店鋪也存在類似的異常情況。后續,電商平臺通過后臺工商登記信息發現,這8家店鋪擁有共同的股東,其中有4家店鋪的股東是相互串聯的關系。因為異常支付的賬號眾多,電商平臺懷疑這些店鋪存在虛假交易的行為,遂將收集到的相關證據作為報案依據提供給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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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數據審查員”新型辦案模式
2024年4月28日,韓立舟、韓應琛、杜超鋒、韓巍君被公安機關抓獲。同日,任露琪經民警電話聯系后主動到案。同年8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將此案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為梳理清楚案件的事實情況,辦案檢察官對此案涉及電商“黃牛”的刷單模式、層級架構、主觀明知、犯罪金額等進行詳細調查核實。“此案中,短視頻電商平臺店鋪商家和‘黃牛’合謀,通過刷單的方式騙取電商平臺補貼款。通過這點,我們就可以明確其刷單模式為財產型刷單,其行為模式涉嫌詐騙罪。”辦案檢察官楊程表示。
在案件辦理前期,除韓立舟外,韓應琛等人均拒不認罪。“我們刷單就是為完成任務賺取傭金,根本不知道電商平臺有補貼款的事情。”上述犯罪嫌疑人以此為由,意圖否認主觀犯罪故意。
為認定其主觀明知的問題,辦案團隊采用海淀區檢察院獨創的“檢察官+數據審查員”新型辦案模式。依托數據審查員對依法扣押的多部電子設備進行重點篩選,以相關字段作為關鍵詞,對數百萬條聊天記錄數據通過取證工具檢索分析。通過梳理大量的電子數據,辦案檢察官在微信聊天記錄中發現“黃牛”之間存在大量的關于“騙補貼”的交流內容以及集中在電商平臺“6·18”“雙十一”等活動期間的活動特征。在掌握翔實的客觀證據情況下,楊程展示部分電子數據證據,成功攻破韓應琛等人的辯解,最終促成其認罪認罰。
此外,因此案存在大量電子數據和資金往來,只有確定虛假訂單,才能確定虛假訂單對應的刷單筆數和涉及的補貼金額,進而認定犯罪數額。此案中,由于上游商家是真實運營中的店鋪,日常也會有真實買家下單,這使得真假訂單混雜,虛假訂單認定存在困難。
為此,辦案團隊全面審查了涉案賬戶的資金流出情況和資金流入情況,綜合研判行為人經濟往來規律。經過大量比對電商平臺數據、店鋪出庫數據、資金流水數據、店鋪財務記賬數據等,辦案團隊精準定位虛假訂單,從而確定了刷單詐騙數額,即犯罪數額。
經查,2022年至2023年,韓立舟伙同韓應琛,組織杜超鋒、韓巍君等人,在曹猛(另案處理)等人指使下,虛構網絡購物交易事實,騙取被害單位補貼款。韓立舟、韓應琛參與的詐騙金額為400余萬元,杜超鋒參與的詐騙金額為10萬余元。
另查明,2022年至2023年,任露琪在上家的指使下,虛構網絡購物交易事實,騙取被害單位補貼款。任露琪參與的詐騙金額為40萬余元,后因任露琪在審查起訴階段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退賠被害單位39萬余元并獲得被害單位諒解。同時,檢察機關根據“黃牛”獲利情況以及在整個刷單騙補的地位作用,相較于上游店鋪應認定為從犯。根據上述情況,檢察機關決定對任露琪取保候審。同時,檢察機關核實到韓巍君涉及犯罪數額較少,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遂對其取保候審。最終,檢察機關對韓巍君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2025年3月7日,海淀區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5月10日,海淀區法院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韓立舟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6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韓應琛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萬元;以詐騙罪判處任露琪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以詐騙罪判處杜超鋒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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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損害消費者權益犯罪行為
近些年,電商“黃牛”的出現嚴重違反市場經濟競爭原則及商業道德,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他們通過批量刷單的行為制造虛假交易量吸引消費者、編造用戶好評誤導公眾,損害了其他合法經營商家的利益。電商平臺發放促進消費的補貼券被“黃牛”集中領取,減少了正常消費者獲取補貼的機會,損害消費者權益。正如韓應琛對杜超鋒講過的:“這些福利東西都是被商家店鋪和‘黃牛’擼去,根本到不了消費者手里。”
就此案暴露的問題,海淀區檢察院在案件辦結后,聯合公安部門與涉案企業多次召開座談會,引導企業加強內部監管和風險防范、堵塞管理漏洞。
2025年6月17日,海淀區檢察院舉辦“防范刷單騙補風險 共建同護營商環境”主題活動。主題活動期間,海淀區檢察院向電商平臺發布強化異常交易識別機制、加大補貼發放審核力度、加強風控監察部門與業務制定部門溝通協作等八個方面的風險提示。
這個看似遙遠的“刷單騙補”騙局,其實離我們普通人并不遠。當你在微信群、朋友圈看到“動動手指、日賺百元”的刷單廣告時,當有人向你承諾“墊付貨款、穩賺傭金”時,請務必保持警惕——千萬不要成為犯罪鏈條中的一環。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11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爆單”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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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語斯雯頔
通訊員丨吳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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