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一提到北洋政府,首先想到的就是軍閥混戰、貪污腐敗、民不聊生,好像這一段歷史一無是處。教科書和不少通俗作品里,也往往只把它當作“舊中國黑暗統治”的代表來批判。
但如果把目光稍微放長一點,會發現事情沒有這么簡單。北洋時期當然問題重重,可在捍衛國家主權、沖破不平等條約這個大問題上,它并非什么都沒做,相反,還留下了幾筆分量很重的“硬賬”,值得今天的人冷靜看看。
一方面,那是一個政治格局支離破碎的年代,軍閥各據一方,財政捉襟見肘,政府更迭頻繁;另一方面,北洋政府的外交官和部分掌權者,在列強縫隙里不斷周旋,借著世界格局的變化,為中國爭回了一些來之不易的權利。很多后來被簡單一句“弱國無外交”抹掉的努力,其實就發生在這一時期。
下面從幾件大事,來看看這個常被罵作“賣國政府”的政權,曾經怎樣在主權問題上“硬”過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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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在歐洲爆發時,北京的北洋政府剛成立不久。起初,中國保持中立,緊盯戰局發展。真正的轉折點出現在1917年——美國參戰,戰爭全面升級,協約國希望中國也站到自己一邊。
這一年,北洋政府內部經過反復權衡,意識到這是一個罕見的“翻案窗口”:德國和奧匈帝國在中國擁有的租界、駐軍、特權,幾乎都是晚清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的產物。如果趁著大戰,把和這兩國有關的舊約一口氣廢掉,再順勢收回在華權益,中國就能第一次在國際舞臺上,主動動手“剪掉”一部分不平等條約。
1917年3月,中國先與德國斷交,隨后與德國、奧匈帝國先后宣戰。政令一下,下列動作緊跟著展開:漢口、天津等地的德、奧租界被中國軍警接管,大門口的黑白紅旗和雙頭鷹旗降了下去,換成五色旗飄揚在租界上空;秦皇島、塘沽、上海一帶的德軍營地被清點、收繳;對德、奧的庚子賠款也宣布停止支付。
這是近代以來,中國政府第一次利用戰爭形勢,單方面廢除了部分不平等條約的效力。按學者的說法,是中國“第一次突破不平等條約防線”。
戰后,在巴黎和會上,中國作為戰勝國本有資格重訂條約,但列強卻玩起“換手”的把戲,企圖把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利轉讓給日本,引發了五四運動。面對國內洶洶民意,北京政府代表團拒絕在合約上簽字,使得有關中國的一系列條款長期擱置。
事后,北洋政府并沒有就此罷手,而是借著戰敗國地位的變化,與德國、奧地利重新談判。
1921年簽訂的《中德協約》,取消了德國在華的一切特權,是近代中國與列強締結的第一份完全平等的新約,不但沒有治外法權、最惠國待遇等苛刻條款,中國反而從德國獲得了相當數量的戰爭賠款。
同一時期,北京政府又通過華盛頓會議外交等渠道,推動解決山東問題,最終在協定中確認德國在山東的權益不再轉讓日本,而由中國收回。隨后青島主權歸還中國,日本僅保留極少數經濟特權,這在當時被普遍視為中國外交的一次重大勝利。
在此基礎上,北洋政府又接連宣布廢除部分對比利時、西班牙等國的不平等條約,和玻利維亞、波蘭、希臘等國簽署平等條約,為后來全面廢約和關稅自主,打下了一個法律和實踐上的基礎。
從“天天被迫賠款”到“第一次向別人要賠款”,從“等人上門來簽約”到“主動宣布舊約無效”,這一步跨得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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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外蒙古在沙俄慫恿下打出“自治”旗號,建立所謂“博克多汗國”。表面上仍承認中國宗主權,實際上沙俄軍隊進駐,外蒙政務也基本受彼得堡擺布。
北洋政府并不是不知道危險,只是內亂不斷、國力不足,一直難以抽身。直到一戰后期和十月革命爆發,沙俄顧此失彼,在外蒙的力量明顯削弱,北京才意識到機會來了。
1919年,段祺瑞任命徐樹錚為“西北籌邊使”,統一指揮西北邊防軍。10月,徐樹錚率約一萬余人出兵外蒙,一路向庫倫(今烏蘭巴托)進發。面對來勢洶洶的中國軍隊,外蒙貴族與白俄殘部很快潰散。
隨后,徐樹錚代表中央政府,與外蒙方面達成協議,宣布廢除此前沙俄強加的“自治”安排,外蒙古明確為中國的一部分,駐蒙俄軍撤離,中國恢復駐軍和行政權力。這是辛亥以后,中國中央政權第一次在邊疆地區用武力糾正列強既成事實。
此舉在當時輿論中反響很大,許多人把它視為“北洋政府難得一見的硬仗”。當然,由于隨后直皖戰爭爆發,徐樹錚被調回參戰并遭清算,外蒙形勢再起波折,最終沒有鞏固住成果,這是后話。但在“要不要去”“敢不敢去”這個問題上,北京政府當年的選擇,本身就是一種態度:哪怕政局再亂,邊疆主權也不能輕易拱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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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蒙問題一樣復雜的,還有西藏。
清末到民國初年,英國多次從印度方向向西藏滲透,1904年派軍隊打到拉薩,迫使地方當局簽訂不平等條約,大大削弱了中央政府在西藏的控制。
面對英方百般施壓,出席會議的北洋政府代表陳貽范在草案上被迫草簽,但他會后立即上報北京,說明簽字是在脅迫下所為,并建議中央絕不能正式承認。
也正因為這一立場堅定,所謂“西姆拉條約”和“麥克馬洪線”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始終得不到中國政府的承認,成為日后中印邊界爭議中中方一再強調的歷史依據:西藏地方政府無權代表中國締結邊界條約。維基百科
換句話說,如果當年北京政府在壓力下簽了字,今天的西南邊疆局勢,很可能會比現實更加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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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北洋,很多人第一反應是“接受日本二十一條”。1915年,日本趁歐洲列強無暇東顧之機,向袁世凱政府提出“二十一條要求”,核心內容是進一步控制山東、南滿、東蒙等地,并在政治、軍事、財政等方面插手中國內政。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這份屈辱條約簽訂不久,北洋政府內部就出現了一條清晰思路:把“民四條約”視為袁氏個人在脅迫下的行為,盡最大可能在法律和外交層面削弱乃至推翻其效力。
袁世凱去世后,北京歷屆內閣都拒絕讓“民四條約”送交國會批準,使其一直停留在“未經正式生效”的狀態。等到一戰結束,中國在巴黎和會、華盛頓會議上多次聲明,不承認戰時在脅迫下與日本簽訂的一切不平等協定。
1923年,北京政府在國內輿論支持下,正式向日方提出廢除《中日民四條約》的要求,并從法理上列舉其無效理由:一是簽訂過程與國際法不符,屬強迫條約;二是未按憲政程序提交國會通過;三是條約內容嚴重損害中國主權。此后,中日之間事實上也再未嚴格執行這些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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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幾件大事外,北洋政府在收回租界、爭取關稅自主方面,也邁出了一些關鍵步子。
在五卅運動引發全國反帝浪潮后,北京方面曾多次利用民意壓力,與英國等國交涉,要求歸還部分租界。在廈門、鎮江等地,隨著局勢發展,中國當局實際接管了英租界的治權,后來南京政府又在此基礎上完成了法律手續,把這些地方正式納入中國行政管轄。
在關稅問題上,北洋政府不止一次提出“關稅自主”的訴求。1925年北京召開關稅特別會議,雖然沒有一次性解決所有問題,卻第一次在多邊場合系統提出中國關稅自主原則,為后來南京政府通過一系列新約,徹底收回關稅權奠定了基礎。
今天回頭看,這些努力往往被簡單一句“北洋無能”淹沒了。但從事實出發,它們確實在一點點蠶食晚清留下的不平等體系:有的通過戰爭結算,有的靠會場上據理力爭,有的則借助輿論力量做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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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的歷史當然不能美化。軍閥混戰、貪腐橫行、民生困頓,這些都是實情。但是,在“國家主權”這個硬指標上,它并不是完全躺平任打,相反,在非常有限的條件下,做過幾次相當有骨氣、也有成效的嘗試。
可以說,北洋時期外交上的這些“突破”,既是在給清朝時代的屈辱條約擦屁股,也在為后來南京政府乃至新中國的全面廢約、維護主權,打下了某種制度和輿論基礎。
歷史從來不是非黑即白。把這一段經歷看得更細一點,我們才能更完整地理解中國近代從“被動挨打”到“逐步站起來”的長路,也能看到:哪怕在最黑暗混亂的年代,總有人在盡自己的力,為這個國家向前挪動哪怕半步。
本期內容到這里就要結束了。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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