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分期樂”存在催收手段惡劣、利率超標、收費不透明,且客服推諉、投訴渠道失效等問題。
11月28日,河北省的楊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近期持續收到“分期樂”平臺的催收電話,對方聲稱楊先生是他人的貸款聯系人。但楊先生本人在該平臺無任何貸款或分期業務,并已多次向催收人員說明情況。然而,催收方完全無視楊先生的解釋,在不同時間段高頻呼入其電話,且存在接通后立即掛斷、隨即再次撥打的惡意騷擾行為。
楊先生曾嘗試投訴,但平臺客服渠道失效,無人出面處理。楊先生表示,這種持續的騷擾已嚴重干擾其正常生活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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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經社企業庫顯示,“分期樂”屬于深圳市分期樂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5日,法定代表人為肖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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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至今,“電訴寶”受理投訴中涉及的金融科技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分期樂”排名第1位。最新評級為“不建議下單”。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臺還有:支付寶、京東金融、拍拍貸、來分期、財付通、馬上金融、聯通支付、你我貸、云閃付、隨行付、桔子分期、時光分期、玖富萬卡、360借條、易寶支付、攜程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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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分期樂2025年至今投訴的問題主要包括信息泄露、網絡欺詐、霸王條款、退款問題、惡意罰款、發貨問題、售后服務、客服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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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分期樂”被指無法提供代償證明卻堅持催收 用戶持有銀行結清證明仍遭騷擾
11月16日,四川省的楊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19年通過分期樂平臺借款,資金方為中信百信銀行,并于2020年1月提前結清。2025年9月,楊先生從資金方處獲取了結清證明并提交給分期樂平臺。然而,平臺客服聲稱該筆債務已被“代償”,故需向平臺還款,但拒絕提供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代償證明文件。楊先生提交的個人詳細版征信報告上并無任何代償記錄,有力反駁了平臺的說法。平臺在長達兩個月內未給出合理解釋和解決方案,同時其催收行為持續對楊先生進行騷擾。楊先生的核心訴求是:平臺提供代償法律文件,或停止騷擾并承認債務已結清。
【案例二】用戶投訴“分期樂”涉嫌高利貸:綜合費率高達36%且拒開發票
11月14日,河南省的李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自2024年起在分期樂平臺多次借款,基本還清后核查明細,發現實際綜合成本(含利息、擔保費、服務費等)高達年化36%,遠超法律保護范圍。李女士認為其收費項目不合理、不透明,涉嫌高利貸。李女士要求平臺:取消不合理的服務費并退還擔保費并按國家規定重新核算費用;
【案例三】“分期樂”被指暴力催收 逾期后竟群發短信造謠村民 稱用戶盜用信息貸款
11月12號,河南省的康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4年在分期樂平臺借款,近期出現逾期。2025年11月11日,平臺催收方采取違法手段,在康先生所在村莊周邊群發短信,并通過非法途徑獲取村民信息,向至少三位村民散布“康先生盜用他人信息貸款”的謠言。康先生已保存包含平臺名稱的短信截圖等證據,并與平臺客服溝通,對方承認短信系其所發。該謠言嚴重損害了康先生的名譽,對其正常生活造成了極大困擾。
【案例四】“分期樂”被指違規收取36%高息 協商中出爾反爾
11月8號,吉林省的邵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分期樂平臺將年化利率高達36%的貸款宣稱為“合法合規”,但該利率遠超法律保護的24%上限。平臺無法提供合法依據,且在協商中出爾反爾,將補償從600元體驗券降至50元,態度兒戲。邵先生質疑監管缺失,要求平臺退還超出24%的全部息費,并承諾未來按24%利率履約。
【案例五】用戶投訴“分期樂”多項違規:擅自從停用卡扣款 利率達35%且強收會員費
11月2號,四川省的何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3年至2025年間在分期樂平臺累計借款約24000元,一直按時還款。近期因資金問題逾期后,平臺于2025年10月31日在何先生未綁定的、且在支付寶處于停用狀態的銀行卡上擅自扣款1644.19元。此外,何先生還發現平臺存在實際年利率高達35%,涉嫌高利;放款時未經明確同意強制扣取46-76元不等的會員費;客服在交涉中詭辯稱“35%利率在新規前合規”,并只愿退最后一期會員費等問題。何先生要求平臺退還此次違規扣劃的1644.19元及相關不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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