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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黃陵縣人民檢察院聯合多部門與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公司,共同簽署了《南溝門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標志著南溝門水庫的保護和發展邁入協同治理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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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溝門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簽約現場
南溝門水庫作為延安南部重要水源地和水利樞紐,承擔著城鎮飲水、企業供水、防洪灌溉等多重職能,是區域生態安全與民生保障的“生命線”。為進一步凝聚保護合力,黃陵縣人民檢察院牽頭,聯合縣公安、農業農村、水務、應急管理、生態環境等多部門,與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公司共同簽署了南溝門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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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門溝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協議簽約現場
協議明確將圍繞水庫安全運行、生態環境保護和庫區社會治理等方面開展深度協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預警聯動和聯合執法機制,推動水庫治理向法治化、協同化邁進。
延安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引平說:“我們將繼續用好企地共建生態保護治理模式,把水庫的數字化監測巡查系統再升級,用科技手段提高預警能力。多組織共建單位聯合巡查和應急演練,確保有問題能快速響應并協同高效解決,讓南溝門水庫水更清、山更綠,更好地保障延安南部經濟發展命脈,助推延安高質量發展。”
“黃陵縣人民檢察院緊扣‘民族圣地、綠色黃陵’發展理念,立足縣域實際,在水庫履職點,形成了‘一張圖,兩張網,三聚焦,四必到’的履職新模式,辦理了系列案件,以更實的檢察履職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增進民生福祉。”黃陵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偉說。
記者:郝文博 高瑜含
審核:吳靜
責編:孫婷
編輯:梁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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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陵融媒體中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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