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備受關注的北京寵物犬中毒刑事公訴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某華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據報道,2022年9月,住在北京朝陽區某小區的李女士,其寵物犬被投毒致死。當天共有11只寵物犬中毒,其中9只死亡。半個月后,居住在同一小區的投毒嫌疑人張某華被逮捕。
此案作為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并非孤例。2018年7月,內蒙古通遼市一被告人在住宅區投毒致8只寵物犬死亡,被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刑3年零6個月。2021年11月,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某小區一名保安和一名居民,在小區投放鼠藥致11只寵物犬死亡,也被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分別判刑。
毒狗案手段極端,是又一次城市養犬矛盾的反噬。張某華之所以毒狗,是因為小區里的狗整日亂叫,還曾在他的三輪車上撒尿。這反映出不少城市社區的養犬現狀:部分養犬人不牽繩、不清理糞便等不文明行為長期得不到有效約束,引發其他居民強烈不滿。當法定文明養犬義務未能落實,而居民又缺乏合法維權渠道時,極易催生極端報復行為。
這并不是為投毒等極端行為開解。就像法院判決書所說,“個別群眾的不文明養犬行為,并非投毒者、虐待動物者實施極端行為的理由”。張某華的投毒行為不僅毒死了小區的貓狗,還對他人生命安全構成威脅,被判刑并不冤。
但是,從案件本身來看,沒有贏家,只有警示。李女士的狗無法再生,張某華失去了自由。雖然不一定是李女士的狗對張某華的車撒了尿,但可以肯定,這種滋擾不是一天兩天,養狗群體與普通居民的矛盾也不是一次兩次。對于普通居民來說,面對各種不文明養犬行為帶來的困擾,即便再有意見,也應該尋求合規合法渠道解決,依法表達自己的訴求,不能采取極端行為,更不能危害公共安全,將自己置于違法犯罪的境地。
而對于養犬人士而言,不但要文明養犬,還應完成認知提升。社會的多元化決定不是所有人都喜歡養犬,在養犬人士眼中,愛犬是家人。但在更多人看來,犬只在小區內亂竄亂拉亂尿,嚴重干擾了大家正常生活。這種原本觀念的碰撞,最終導致公共場合的沖突,實在不該。養犬者不能將自己的觀點強加給他人,要知道養狗是權利,也要承擔義務,遛狗就拴繩、及時清理糞便、約束自己的狗不亂吠,才是一個文明養犬人的本分。
對于物業、社區和街道、派出所而言,更要發揮基層組織的治理作用,組成“文明養犬勸導隊”,引導小區居民文明養犬的同時,依法處置不文明養犬行為。只有落實養犬法規的強制約束,才能為養犬共識提供剛性保障。
(半島全媒體首席評論員 高書華)
來源:大眾·半島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