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告〔2025〕55號
(本公告為第1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陽西縣政府組織編制了陽西縣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陽西縣織篢鎮太平村上石碇經濟合作社、上企石經濟合作社、下高蘭經濟合作社、太平經濟聯合社,織篢鎮黎昌?村新村經濟合作社、旺茂經濟合作社、黎昌?經濟合作社,織篢鎮大環村新塘經濟合作社、平石經濟合作社,織篢鎮聯安村牛刨嶺經濟合作社、湖尾經濟合作社地段的集體土地1.6196公頃范圍內,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需要用地,批次名稱為陽西縣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三、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現狀為:
(一)擬征收織篢鎮太平村上石碇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917公頃(1.3755畝)。其中,農用地0.0917公頃(1.3755);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二)擬征收織篢鎮太平村上企石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515公頃(0.7725畝)。其中,農用地0.0515公頃(0.7725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三)擬征收織篢鎮太平村下高蘭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04公頃(0.0060畝)。其中,農用地0.0004公頃(0.0060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四)擬征收織篢鎮太平經濟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0134公頃(0.2010畝)。其中,農用地0.0134公頃(0.2010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五)擬征收織篢鎮黎昌?村新村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124公頃(3.1860畝)。其中,農用地0.1638公頃(2.4570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0486公頃(0.7290畝)。
(六)擬征收織篢鎮黎昌?村旺茂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118公頃(3.1770畝)。其中,農用地0.1079公頃(1.6185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1039公頃(1.5585畝)。
(七)擬征收織篢鎮黎昌?村黎昌?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595公頃(0.8925畝)。其中,農用地0.0595公頃(0.8925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八)擬征收織篢鎮大環村新塘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31公頃(0.0465畝)。其中,農用地0公頃(0畝);建設用地0.0031公頃(0.0465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九)擬征收織篢鎮大環村平石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802公頃(2.7030畝)。其中,農用地0.1689公頃(2.5335畝);建設用地0.0113公頃(0.1695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十)擬征收織篢鎮聯安村牛刨嶺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696公頃(2.5440畝)。其中,農用地0.1696公頃(2.5440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十一)擬征收織篢鎮聯安村湖尾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6260公頃(9.3900畝)。其中,農用地0.6260公頃(9.3900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陽府告〔2024〕1號)的規定,織篢鎮土地補償費標準為76.20萬元/公頃(其中園地58.68萬元/公頃、林地34.29萬元/公頃、其他農用地76.20萬元/公頃、建設用地76.20萬元/公頃)。
(二)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按《陽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延長〈陽西縣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規定(2022年修訂)〉有效期的通知》(西府〔2025〕8號)標準執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的規定,并參照《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規定〉的通知》(陽府〔2018〕50號)、《陽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西縣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規定的通知》(西府〔2019〕25號)、《陽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西縣城區及鎮區國有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標準及實施辦法的通知》(西府〔2024〕12號)的規定,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5%,按照19.84萬元/畝,折算貨幣補償安排留用地。
(三)社會保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規定,核定該項目按1.3412萬元/畝標準一次性計提征地社保費預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過渡戶”,費用合計32.5831萬元,專款用于被征地農民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分配方式為分配到承包戶和平均分 配。
六、其他事項
(一)公告時間: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
(二)補償登記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22日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至織篢鎮黎昌?村委會(聯系人:巫昌廣;電話:0662—5880660)、太平村委會(聯系人:許則盛;電話:0662—5527115)、大環村委會(聯系人:黎德龍;電話:0662—5865868)、聯安村委會(聯系人:梁觀允;電話:0662—5898996)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三)異議反饋渠道。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 請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向縣自然資源部門提交書面意見。異議提交地址為:陽西縣自然資源局(地址:陽西縣情侶路1號;聯系人:楊文嫣;聯系電話:0662—5887006;郵編:529800):陽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陽西縣橋平一路2號;聯系人:鄭算;聯系電話:0662—5522553;郵編:529800)。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我縣將在收取意見后,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依法依規組織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陽西縣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補償安置公告附圖(一~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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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西縣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西府告〔2025〕56號
(本公告為第1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陽西縣政府組織編制了陽西縣2025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陽西縣上洋鎮石橋村石橋經濟合作社、新墟鎮田安村落安經濟合作社、織篢鎮牛嶺村石撻經濟合作社,織篢鎮黎昌?村新村經濟合作社地段的集體土地0.6378公頃范圍內,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批次名稱為陽西縣2025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三、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現狀為:
(一)擬征收上洋鎮石橋村石橋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867公頃(1.3005畝)。其中,農用地0.0867公頃(1.3005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二)擬征收新墟鎮田安村落安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530公頃(0.7950畝)。其中,農用地0.0530公頃(0.7950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三)擬征收織篢鎮牛嶺村石撻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060公頃(3.0900畝)。其中,農用地0.2060公頃(3.0900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四)擬征收織篢鎮黎昌?村新村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921公頃(4.3815畝)。其中,農用地0.2921公頃(4.3815畝);建設用地0公頃(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陽府告〔2024〕1號)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標準為上洋鎮、新墟鎮:67.50萬元/公頃(其中園地51.98萬元/公頃、林地30.38萬元/公頃、其他農用地67.50萬元/公頃、建設用地67.50萬元/公頃);織篢鎮:76.20萬元/公頃(其中園地58.68萬元/公頃、林地34.29萬元/公頃、其他農用地76.20萬元/公頃、建設用地76.20萬元/公頃)。
(二)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按《陽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延長〈陽西縣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規定(2022年修訂)〉的通知》(西府〔2025〕8號)標準執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的規定,并參照《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規定〉的通知》(陽府〔2018〕50號)、《陽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西縣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規定的通知》(西府〔2019〕25號)、《陽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西縣城區及鎮區國有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標準及實施辦法的通知》(西府〔2024〕12號)的規定,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5%,其中上洋鎮、新墟鎮按照62.5萬元/畝,織篢鎮按照105—172萬元/畝,按照折算貨幣補償安排留用地。
(三)社會保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規定,核定該項目按1.3412萬元/畝標準一次性計提征地社保費預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過渡戶”,費用合計12.8313萬元,專款用于被征地農民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分配方式為分配到承包戶和平均分配。
六、其他事項
(一)公告時間: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
(二)補償登記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22日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至織篢鎮黎昌?村委會(聯系人:巫昌廣;電話:0662—5880660)、織篢鎮牛嶺村委會(聯系人:廖尚遵;電話:0662—5500161)、上洋鎮石橋村村委會(聯系人:許陸;電話:0662—5521641)、新墟鎮田安村委會(聯系人:吳翠雯;電話:0662—5790040)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三)異議反饋渠道。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請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向縣自然資源部門提交書面意見。異議提交地址為:陽西縣自然資源局(地址:陽西縣情侶路1號;聯系人:楊文嫣;聯系電話:0662—5887006;郵編:529800);陽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陽西縣橋平一路2號;聯系人:鄭算;聯系電話:0662—5522553;郵編:529800)。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我縣將在收取意見后,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依法依規組織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陽西縣2025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補償安置公告附圖(一~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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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西縣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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