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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嘍,大家好,今天就來聊聊 “最快女護士” 張水華,50天狂攬22萬馬拉松獎金,卻因虛假調休、違規代言被處分。
12月10日,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一則處分通報引爆輿論:被網友稱為 “最快女護士” 的張水華,因違規兼職取酬、以虛假理由調休參賽,被給予警告處分并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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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道上的 “人生贏家”
張水華的 “雙面人生” 充滿戲劇張力。作為馬拉松賽道上的佼佼者,她的成績堪稱亮眼。
面對鏡頭,她曾自信宣稱 “跑步與工作不沖突,反而能提振精神”,其丈夫也強調 “不帶貨、不開直播,只是普通人”。
但光鮮成績背后,是對職業規則的公然漠視。醫院通報明確指出兩大核心違規事實,一是與 361° 公司簽約商業代言并取酬,卻未按醫院《職工兼職管理辦法》履行報批手續,即便其家人事后回應 “已解約”,也無法改變 “程序違規” 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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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為參加宜昌馬拉松,以虛假理由騙取 11 月 2 日調休,導致科室臨時調整人力、加重同事負擔,被認定為 “違背職業道德準則”。
這種 “賽道上追求誠信競技,職場中選擇虛假欺瞞” 的割裂,讓 “最快女護士” 的人設瞬間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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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紅線不容觸碰
醫院的處分絕非 “小題大做”,而是有著嚴密的制度支撐,更契合公職人員管理的核心邏輯。
首先是行業倫理的硬性約束。2025 年 7 月新實施的《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準則》第九條 “堅守誠信原則”、第十條 “踐行廉潔自律”,以及醫療衛生行風 “九不準” 中 “不準參與推銷活動” 的規定,從頂層設計上劃清了醫務人員的行為邊界。
張水華的虛假調休直接違背誠信準則,商業代言則觸碰廉潔底線,雙重違規注定要受到行業規則的制裁。
其次是人事管理的契約精神。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規兼職取酬、弄虛作假的,可給予警告至開除處分,其中警告處分期間 6 個月內不得聘用到更高崗位,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
張水華作為編制內工作人員,既違反了與醫院的《聘用合同》,又觸犯了內部《職工兼職管理辦法》,處分完全依規依約。
最后是公共利益的底線要求。公立醫院作為公益機構,工作人員的言行直接關系行業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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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水華的 “網紅護士” 身份已與職業深度綁定,其違規行為被公眾放大解讀,不僅損害了醫院形象,更沖擊了醫療行業 “敬佑生命、甘于奉獻” 的職業精神,這正是醫院強調 “造成惡劣影響” 的核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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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折射共性難題
張水華事件并非孤例,而是當前公職人員違規兼職亂象的一個縮影。
中紀委網站近期披露多起典型案例,四川古藺縣周某平在職期間違規兼任國企職務,通過虛報冒領領取績效獎;上海閔行區萬某退休后未經批準,在原管轄業務范圍內的企業兼職取酬。
江蘇淮安市韓某利用工作便利掛證取酬,規避系統清理。這些案例與張水華事件本質相同:都是試圖 “兩頭占優”,既享受公職崗位的穩定保障,又想突破規則獲取額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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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深思的是,張水華并非沒有合規路徑。醫院聲明明確 “在遵紀守法、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鼓勵員工發展個人興趣愛好”。
若她提前報備商業代言、如實申請年假或調休參賽,或許能實現 “工作與愛好雙贏”。
但她選擇的 “捷徑”,本質是紀法意識淡薄、心存僥幸。
正如專家所言,公職人員的身份決定了 “個人利益必須讓位于公共利益”,任何試圖以 “才華”“名氣” 繞過規則的行為,最終都將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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