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進生態環保與城市供熱整合的政策背景下,訥河市5家供熱企業積極響應燃煤小鍋爐淘汰政策,未曾想,相關行政行為在程序執行上存在合規性瑕疵,最終讓5家企業遭遇了財產損失。歷經行政復議與司法審理,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作出明確判決,判令訥河市人民政府支付賠償金及利息。然而,判決生效至今,企業仍未收到足額款項,合法權益亟待保障。
合規企業響應政策,積極配合整合
2018年起,為響應生態環境保護與城市集中供熱優化政策,訥河市啟動“淘汰鄉(鎮)直燃煤小鍋爐工作”,5家供熱企業因符合整合淘汰范圍被納入集中供熱并網計劃。這些企業均為證照齊全、運營規范,多年來始終承擔周邊居民冬季采暖保障任務。
程序違法致損,企業維權勝訴
然而,整合過程中出現的意外情況,讓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2019年10月,訥河市人民政府在未與5家企業充分溝通、未完成補償協商的情況下,組織相關部門對企業供熱管線進行切割并網。
這一操作引發企業較大顧慮與不同看法。企業認為,相關單位在推進公共政策過程中,應兼顧程序規范性與企業正當財產權益,未充分溝通便推進的并網相關操作,與相關政策導向不相契合。為妥善解決爭議,企業向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提出相關事項復核申請,經相關機構核查后,明確該并網操作在程序規范方面存在不足。
為維護自身權益,5家企業先后向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法院經審理查明案件事實,依據相關規定,于2024年6月25日作出行政賠償判決:向某成熱力支付賠償金2140547.50元,同時支付利息損失(以2140547.50元為基數,自2019年10月11日起計算至賠償款實際支付日止);向某彬供熱支付賠償金1165915.00元,同時支付利息損失(以1165915.00元為基數,自2019年10月10日起計算至賠償款實際支付日止);向訥河市拉哈政府某合樓供熱點支付賠償金1504303.00元,同時支付利息損失(以1504303.00元為基數,自2019年10月10日起計算至賠償款實際支付日止);向某城熱力支付賠償金838492.40元,同時支付利息損失(以838492.40元為基數,自2019年10月10日起計算至賠償款實際支付日止);向某林供熱支付賠償金769297.50元,同時支付利息損失(以769297.50元為基數,自2019年10月10日起計算至賠償款實際支付日止),判令訥河市人民政府向5家企業支付賠償金和利息損失合計約750至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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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逾期未履行,企業盼回款
對于5家企業而言,這筆賠償款并非“額外訴求”,而是彌補直接損失的合法對價。如今判決生效已逾付款期限,法院強制執行后,訥河市人民政府仍不履行法律義務,企業仍未收到足額賠償金及利息。
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優化城市集中供熱,是改善生態環境、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舉措,值得肯定與支持。但公共政策的落地實施,離不開規范程序的支撐,更離不開對市場主體正當權益的尊重與維護。
5家供熱企業的訴求,本質上是希望司法裁判得到有效執行,合法財產權益得到切實保障。這一訴求既具備合理依據與公序良俗基礎,也與優化營商環境、維護政府公信力的導向相吻合。
司法裁判結果的生命力在于執行,企業正當權益的保障離不開切實落地。期待訥河市人民政府能重視并回應企業的合理訴求,參照已生效的司法裁判結果,及時足額兌付相關款項及對應利息。這不僅能為企業紓困解難、助力其穩健發展,更能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公平有序的發展環境與優質營商環境,讓企業在積極參與城市建設、共促發展的過程中,切實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價值導向與權益保障的堅實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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