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這筆錢不能直接分配,承包方還欠著工人們300多萬元工資呢!”在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法院,馬某眉頭緊鎖,焦急地向執行法官說道。
馬某是梅州某建設項目的分包人。2025年1月,該項目承包方廣東某工程公司因借款合同糾紛,賬戶內900多萬元被梅江法院依法凍結扣劃。在案款分配即將分配之際,馬某遞交了一份《執行異議申請書》,稱被扣劃的資金來自該項目的監管賬戶,請求優先用于支付109名工人工資。
然而,所扣劃的資金為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款,工人們不屬于該糾紛的利害關系人,按照法律規定,其提出異議不屬于受理范圍。而且,工人們尚未通過法律途徑,確定與被執行人是否屬于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尚未確定工資金額,無法直接參與案款分配。
“工人們被拖欠工資已有一年,再等下去,不僅工人們的生計會面臨困難,還可能因長期等待引發群體性事件。”執行法官敏銳地捕捉到,這份看起來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申請書,背后存在著重大風險隱患,不能簡單駁回了事。
在仔細分析研判案情后,執行部門認為,必須暫停案款分配,先通過法律途徑,將工人們的合法權益確定下來。執行部門將情況匯報給黨組,并向當地人社局請求協助。當地人社局迅速介入,核實確認了109名工人的身份、勞務關系和工資金額,為后續訴訟鋪平了道路。
4月2日,工人們將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遞到法院。梅江法院啟動立案、審判、執行全流程高效銜接機制:訴訟服務中心為工人們開通“綠色通道”,引導工人們采用“一審終審”的小額訴訟程序,并對起訴材料立即審查、快速立案;緊接著,審判流程迅速推進,在被告方缺席的情況下,承辦法官嚴格審查證據,在一個月內作出了判決;隨著判決書的正式生效,工人們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依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廣東某工程公司作為總承包單位,負有先行清償工人工資的義務,法院對109名工人的工資債權進行了優先分配發放。
“執行款發下來啦!”6月19日,一個讓馬某和工友們振奮的消息傳來:合計384萬多元的工人工資全部發放到位!
從“一案”化解到制度“清源”
109名工人“憂薪”事的成功化解,并非一次偶然的“特事特辦”,而是梅江法院落實《梅州法院關于推進風險隱患“新案隨清”的若干規定》,將涉訴風險隱患源頭治理貫穿于辦案全流程的生動實踐。
《規定》所強調的“新案隨清”,核心在于轉變理念,推動風險治理從被動應對、集中攻堅向主動預防、常態化解延伸。它要求辦案人員不僅要關注個案審理的公正,還要敏銳洞察到案件背后可能潛藏的社會風險和民生痛點,力求在訴訟早期階段介入、疏導、化解,實現“辦理一案、化解一患”的目標。
2025年以來,梅江法院矛盾糾紛實質化解質效顯著提升,上訴率同比下降2.46個百分點,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超過50%,涉群體性案件數量同比減少一半以上。通過風險預警“向前一步”、部門協同“聯動解紛”、流程銜接“全程加速”,更多矛盾糾紛被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前端,避免了風險累積和程序空轉,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南方+記者 張柳青
通訊員 鐘梁
【作者】 張柳青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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