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三家充電站公司串通一氣違反《反壟斷法》 已辦結 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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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充電站公司串通一氣抬高充電服務費!
高峰電價最高1.6元,平峰電價最高1.3,谷峰電價最高0.97元!
調整充電服務費不公開公示!
蓬安縣在南充市每年人均GDP倒數第一,在民生這方面卻高的離譜!這不是讓人們雪上加霜嗎?
蓬安縣的充電服務費可以和成都市齊平了!
希望蓬安縣發改委有所作為,充電服務費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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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蓬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關于“蓬安縣三家新能源充電樁公司串通一氣違反《反壟斷法》,高峰電價最高1.6元,平峰電價最高1.3元,谷峰電價最高0.97元,調整充電服務費不公開公示”的問題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對相關情況進行了核實,現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回復如下:
一、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收費的定價機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實行并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價格的制定應當符合價值規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用由電費和服務費兩部分構成:
1、電費:具體收費標準以每月底在“網上國網”APP發布的《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代理購電價格公告》為準。
2、服務費: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各經營主體依據成本、市場供需等因素自主定價,但需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
二、關于充電服務費的公示要求
經營者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營者對其制定的充電價格(含電費及服務費)負有明碼標價的法定義務。故應在充電場所或操作界面等醒目位置,向消費者明確公示充電價格構成及具體收費標準,如經營者未履行公示義務,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督促整改。
三、關于反映“串通定價”問題的說明
若經營者存在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調查處理。目前,經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核實,三家公司服務費不一致,暫未發現您反映的三家公司存在壟斷協議的確鑿證據,但將進一步關注市場動態,加強監管。如您有相關證據材料,可向我局提供,以便深入核查。
對于您感受到的充電費用較高的問題,我們理解您的關切。市場調節價機制下,價格水平會受成本、市場供求、區域位置、經營策略等多種因素影響。作為消費者,您可以根據不同充電經營者的公示價格,自主選擇服務提供方。如發現經營者未明碼標價、價格欺詐或涉嫌壟斷行為,可保留相關證據并通過12315熱線或平臺進行舉報。
感謝您對我縣市場秩序的關注與監督。我們將持續規范新能源汽車充電行業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聯系電話:0817-8630890
蓬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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