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英《江南春》應在南博,卻現北京預展估價8800萬,牽出兩條人命和一位至今不敢露面的“老同志”
預展大廳燈光打在畫面上,青綠江南像被擦得發亮,旁邊的人群壓著嗓子說話,空氣里是冷氣和紙墨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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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龐叔令看著圖錄里的《江南春》,心里像被重錘砸了一下,祖輩1959年雙手捧給國家的東西,怎么會出現在拍賣行的墻上,還標著一個把人眼睛刺疼的數字
故事要從更早說起
2014年,南博辦龐萊臣誕辰150周年展,策展人文章里一句“子孫敗落到賣畫為生”,把龐家氣得當場起訴名譽權
出庭時,為了證明龐家“賣畫”,南博援引2010年的報道,說《江南春》是南京藝蘭齋的“鎮館之寶”,可這畫明明是龐增和捐出的137件之一
這一下,線頭被拽出來了
龐叔令從2015年開始申請查賬,過程像在厚重檔案里摸索暗門
到2024年,她起訴要求告知藏品現狀,法院調解定了一個明確期限:2025年6月30日前查驗原件
誰知道,2025年5月,這幅《江南春》突然在北京拍賣預展露臉,估價8800萬
她火速舉報,拍賣撤了,但心里那股不安更像坐實了一樣
6月28日的查驗是最冷的一天,冷的不是庫房,是心
包括《江南春》在內的5件畫作不見了
南博給出書面答復,說1961年和1964年兩次專家鑒定為“偽作”,1997年已調劑至省文物總店,2001年按“仿作”以6800元售出
6800元買仇英的畫,聽起來像開玩笑
就算是偽作,流程也該透明,捐贈方是否被告知、是否有優先退還,都是擺在桌面上的規矩
律師陳棟的觀點很直白:依據現行“館藏文物退出管理暫行辦法”和“公益事業捐贈法”,即便認定為偽作,處置也應征得捐贈方同意或優先退還
這個意見在專業圈里并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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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怎么就走到這一步?
真正讓人心里發涼的,是重新被提起的老案:四十多年前,有位“老同志”從南博借走文徵明《萬壑爭流》和仇英《江南春》,一去不回
時任院長姚遷——一個把文物當命護的人——頂不住壓力,按“學習研究”的名義把畫包好交出去,借據寫得嚴嚴整整,連溫濕度都叮囑了
對方連借據日期都懶得填,拖到兩年沒下文
催借的姚遷,成了“問題人”
各種匿名舉報信從天而降,“剽竊”“以權謀私”“生活作風問題”,能潑的都潑了
1984年3月26日,他在辦公室自縊,手里攥著那張沒填日期的借據
他才59歲,桌上攤著沒寫完的文物檔案
九個月后,中央紀委介入,冤案平反,《浙江日報》寫下“一生正直,兩袖清風”
人死不能復生,留下的是一張借據和一座沒有被還回的空位
到2025年8月,龐叔令另案起訴,要求返還并說明流向;
11月20日開庭,流向訴請暫時撤回,隨后在12月16日申請強制執行流轉材料
最新的說法是:江蘇省文旅廳牽頭成立專班調查,國家文物局也接到舉報并在核實;
南博承諾配合審理、深入核查去向,若發現違規將嚴肅處理
這是一句看起來讓人安心的承諾,我們都希望它不是空話
但問題并不只是一幅畫的去向,更是博物館如何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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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博大展時,《江南春》還被當“鎮館之寶”掛出來;
上世紀90年代南京藝蘭齋高調說自己收藏這畫,南博也沒公開說明;
到了要拍賣了,才跳出來說自家那卷是假的
如果真偽鑒定早有結論,處置流程為何如此不透明?
這不是“巧不巧”的問題,是制度有沒有把門
行業里不是沒有前車之鑒
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曾發生名家真跡被內部調包的案子;
國家文物局披露,2024年全國偵破文物犯罪940余起,追繳文物1.6萬件(套)
這不是聳人聽聞,是實打實的數據
修訂后的文物保護法在2025年3月施行,強調捐贈文物的保護和管理責任,社會對博物館的期待也在變:透明、規范、尊重捐贈者
馬未都說得直白,“南博應檢討而非辯解”,這句我認
說到“借而不還”,我們也該分清歷史與現實
曾經國博從地方調撥珍貴文物,如后母戊鼎等,屬行政調撥,地方不滿但按體制走;
這和個人或機構模糊借展、脫離監管是兩回事
再看遠一點
大英博物館拒絕歸還帕特農神廟石雕,打著“普世遺產”旗號,法律封死歸還通道,希臘在衛城博物館留下了空位等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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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例子提醒我們:文物的去向,既是法律問題,也是道義問題
我常想起庫房的味道
紙張吸過年的潮,絲絹在燈下微微發光,人要屏住呼吸才能不打擾它們
龐家說“要的不是錢,是真相”,這句樸素得讓人心里起波瀾
祖輩捐出來,不是為了變成誰家的私產,也不是為了在拍賣會被人用木槌敲成一個數字
如果某個環節把國寶變成了“商品”,那是制度的門沒關嚴,是人的心沒放穩
我們追問“老同志”是誰,不是為了翻舊賬,而是要守住底線:規則要大過權力,博物館的門只對公眾敞開
有人在網上猜測他曾是某級領導,有人說人在海外,有人說后代還拿“借來”的文物炫耀——這些說法沒被證實,傳聞不能當答案
真正的答案,得靠檔案、流程、責任鏈條一環一環捋清楚
文物可以沉默,但守護它的人不該被忘記
姚遷用最笨、最倔的方式證明清白,他的借據像一把冷鑰匙,插在一個還未完全打開的門上
今天的調查如果只是“走過場”,那是對沉默者的二次傷害
我更愿意相信這次能把門打開,哪怕風會灌進來,哪怕要清點一地散亂的紙
請把真偽鑒定擺到陽光下,把處置程序講到明白,把捐贈方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寫進每一張表格
國家文物局正推動溯源研究與國際追索,這些宏大工作,最終也要落在一個個具體的借據、一個個庫房的門鎖上
當我們對著一幅畫發出贊嘆的時候,也該能對它的來路交代清楚
否則,下一個消失的,可能就不只是一幅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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