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觀察:菲律賓能否如期實現35%的可再生能源目標?
【Manila Bulletin網 12月26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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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競爭程度加劇,公共和私營部門都在積極探索能夠擴大清潔能源規模的技術,力求在未來五年使清潔能源在發電結構中的占比達35%。
2025年上半年,菲律賓能源部(DOE)正式啟動第三輪綠色能源拍賣計劃(GEA-3),該計劃主要針對蓄水式水力發電、抽水儲能水電及地熱能技術項目。該計劃原定于2024年啟動,后延期至2025年第一季度實施。根據已提交的14個項目規劃,最終確定裝機容量為7530兆瓦。
盡管第三輪可再生能源招標尚未結束,該機構尚未放緩其拍賣計劃的步伐,隨即公布了第四輪綠色能源拍賣。第四輪項目針對地面光伏、屋頂光伏、漂浮式光伏項目,以及陸上風電和可再生能源集成儲能系統(IRESS)進行競價招標。
除政府拍賣項目外,2025年私營部門也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展開了大規模投資。其中馬尼拉電力公司(MGen)率先啟動的太陽能與電池儲能綜合項目,占地面積達3500公頃,其規模有望成為該國乃至全球之最。該項目的太陽能設施峰值可達2500兆瓦,其首期工程仍計劃于2026年投入商業化運營。
位于甲米地省的NingNing太陽能屋頂光伏設施裝機量峰值達6.55兆瓦,是全球首個建在居民社區內的公用事業規模太陽能項目。項目開發商Joy Nostalg集團已獲授權,授權期限最長可達50年。
除了陸上可再生能源項目,菲律賓能源部還進一步推動海上風電投資。此前該部門已向開發商授予92份海上風電服務合同,總計約65吉瓦風電裝機容量。
盡管市場非常看好海上風電的發展,但報道稱,隨著多家海上風電服務合同持有方顯露出轉讓開發權益的計劃,一些國際投資者對投資菲律賓變得猶豫不定。
多種因素共同導致了這一局面。此前馬卡蒂商業俱樂部(MBC)指出,該國仍需完善港口基建、電網與輸電并網以及定價機制等領域。盡管如此,政府層面仍保持樂觀態度。為應對此類問題,政府將相關拍賣項目推遲至第四季度,并于11月啟動了固定式海上風電項目招標。
能源部表示,中標的開發商將獲得20年供電期,并享受綠色能源電價支付機制。隨著第五輪綠色能源計劃啟動,多家企業已表示參與意向,其中包括阿亞拉集團旗下的ACEN公司、NexGen能源公司等。
Chinabank私人銀行資本公司總經理Juan Paolo Colet指出,盡管市場對大型可再生能源技術仍持審慎態度,但允許外國投資者完全控股的政策,已助推清潔能源投資實現快速增長。接受媒體采訪時,他表示:“允許外資100%持股的政策已帶來顯著益處,極大地推動了對國內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投資。對于海上風電項目或大型太陽能設施等大規模、復雜性高的項目,外資的參與尤為重要。”
菲律賓能源部副部長羅維娜·格瓦拉(Rowena Guevara)去年八月表示,該政策已吸引了75個投資項目,發電裝機量共計約20吉瓦。
受拉尼娜現象影響,菲律賓2025年的水力發電再次成為關注焦點。今年早些時候,菲律賓電力資產負債管理總公司(PSALM)對裝機容量797兆瓦的CBK水電站綜合體啟動了招標,兩大競標聯盟展開了激烈的角逐。最終,由阿博蒂斯電力公司(AboitizPower)旗下阿博蒂斯可再生能源公司、總部位于東京的住友商事株式會社以及日本電力開發株式會社,以362.6億比索的價格中標。
在私營部門競相收購現有水電資產之際,以洛佩茲家族為首的FGen以及Repower等開發商,憑借其現有水電站設施,財務增長勢頭強勁,并計劃進一步擴大其水電投資組合。
為充分開發菲律賓的自然資源,能源部在亞洲開發銀行以及國有菲律賓土地銀行(Landbank)的共同支持下,聯合建立了一個地熱開發風險共擔機制。該機制旨在鼓勵開發商開展高成本的勘探和鉆井工作。根據該機制,勘探資金中的50%將按以下方式處理:若勘探成功,這筆資金將轉為貸款;若勘探失敗,則無需償還。
2025年,這些舉措已顯著提升了清潔能源在該國發電結構中裝機規模。根據能源部數據,截至2025年,計劃投入商業運營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已達2441.31兆瓦,比非可再生能源的容量高出近六倍。該機構預計,從今年起未來五年內,將有約11吉瓦的可再生能源項目開始商業運營。
為賦能可再生能源整合,菲律賓能源監管委員會(ERC)采取了多項關鍵舉措:降低可競爭市場門檻、調整上網電價補貼機制(FIT-ALL)費率,并推出綠色能源競價補貼機制(GEA-ALL),以擴展可再生能源的市場參與空間。然而,挑戰依然存在。菲律賓能源部已對煤炭禁令批準了額外豁免,而燃油發電設施的相關項目也仍在持續推進中。
Chinabank總經理Colet表示:“要推動更多可再生能源項目落地,我們需要合理的電價體系、完善的電網等基礎設施、高效的審批流程以及有力的本地社區支持。”
馬尼拉雅典耀大學經濟研究與發展中心主任Ser Percival K. Pe?a-Reyes指出,持續的政策刺激、長期的購電協議、完善的基礎設施、公私混合融資、金融工具創新、風險緩釋措施以及企業間的合作,仍是確保菲律賓的能源發展路徑與能源部的目標保持一致的關鍵。
他補充道:“這些舉措旨在幫助降低成本、減少風險并拓寬融資渠道,從而提升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市場競爭力,實現規模化發展。”
今年就職的菲律賓能源部長莎倫·加林(Sharon Garin)表示,計劃延續其前任拉斐爾·洛蒂拉(Raphael Lotilla)此前推動的各項舉措。洛蒂拉現已調任環境與自然資源部。
加林強調,2026年必須在實現能源安全的同時,推進清潔能源發展,并著重指出地熱能及其他可規模化發展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可作為煤炭和柴油的替代選擇。
編譯:王子涵(新能源部)
審校:張 雅(新能源部)
編輯:王子涵(新能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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