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1月3日電 (記者郭瑩)近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加大職工婚假規定執行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嚴格落實職工婚假制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在婚假標準執行上,用人單位須嚴格遵循省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的《關于〈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中有關假期規定適用問題的指導意見》(川衛發〔2025〕14號)及相關指導意見,確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依法享有相應婚假天數。
針對職工關切的待遇問題,《通知》明確婚假期間為帶薪休假,用人單位應視同職工提供正常勞動,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報酬,嚴禁以任何理由扣減、拖欠相關工資福利待遇。同時,用人單位需建立健全婚假申請與審批制度,職工提交申請及必要結婚證明后,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拖延批準,鼓勵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實際采取靈活休假方式。
為確保政策落地見效,《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未按規定執行婚假制度、不支付婚假工資等違法行為,依法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將予以行政處罰并向社會公布。要求各地暢通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等維權渠道,及時處理相關訴求,并通過媒體平臺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倡導用人單位樹立人本理念,營造尊重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風尚。
此次《通知》的印發,進一步細化了婚假制度執行要求,為職工婚假權益提供了堅實保障,也將推動構建更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為四川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溫情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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