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2月17日的冬夜,在寒風凜冽的甘肅省蘭州市永登縣,連城林場附近的一座名為大通河橋的橋梁上,突然傳來了一聲震耳欲聾的巨響。
爆炸的火光劃破了寧靜的夜空,也瞬間撕裂了這個偏遠地區的平靜。
當附近聞訊趕來的民兵和群眾抵達現場時,眼前的景象讓他們震驚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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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上彌漫著刺鼻的火藥味,橋面雖然沒有被完全炸毀,但也留下了明顯的破壞痕跡。更讓人揪心的是現場的兩個人:一個年輕的解放軍戰士渾身是血,倒在血泊中,他的一只左手已經被炸斷,奄奄一息;而在離他不遠的地方,另一個中年男子也倒在地上,頭部受了重傷,同樣性命垂危。
這個年輕的戰士,就是時任蘭州軍區某部戰士的劉學保。
他說,那個倒地的中年男子,是林場的階級敵人、歷史反革命分子李世白。李世白企圖炸毀大橋,破壞國家的交通命脈。而他,劉學保,在發現李世白的陰謀后,勇敢地沖上前去,與這個“反革命分子”展開了殊死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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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搏斗中,他雖然身負重傷,但最終成功阻止了李世白的破壞活動,保衛了國家財產。
寫入課本的“榮光”
很快,各大媒體開始鋪天蓋地地宣傳報道。報紙用最大的版面刊登他的“英雄事跡”,電臺反復播送他“感人”的故事。
這個來自陜西省三原縣一個普通農民家庭、1947年出生的年輕人,一夜之間成了全國家喻戶曉的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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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描繪成一個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性、為了保衛國家財產不惜犧牲生命的完美戰士。他那只被炸斷的左手,成了他英勇無畏的勛章。
一時間,“學習英雄劉學保”的口號響徹大江南北。他本人也因此獲得了巨大的榮譽,不僅被記一等功,還被火速提拔為干部,當選為軍區的黨委委員,甚至在后來還成為了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頻繁在各地作報告,講述自己的“光輝事跡”。
而這股宣傳熱潮的頂峰,是將他的故事編入了教材。
在1968年出版的全國小學五年級《語文》課本中,出現了一篇名為《英勇無畏的劉學保》的課文。
這篇課文以飽含激情的筆觸,詳細描述了劉學保如何發現李世白的“罪惡企圖”,如何與他進行“英勇搏斗”,最后又是如何“用生命保衛了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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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在那個年代,能被寫入全國通用的教科書,是何等的榮耀。
然而,就在劉學-保享受著無上榮光,在全國各地巡回演講,接受人們崇拜目光的時候,那個被他指認為“反革命分子”的李世白,卻遭遇了截然不同的命運。
李世白在事發后,雖然同樣身負重傷,但因為被定性為“階級敵人”,根本沒有得到及時的、有效的救治。
相反,他在奄奄一息的狀態下,還可能遭受了非人的對待和審訊。
最終,這位林場的老工人,在無盡的屈辱和痛苦中,默默地死去了。
揮之不去的疑云
雖然全國的宣傳機器都在全力塑造劉學保的英雄形象,但在事發地永登縣,一些了解情況的本地干部和群眾心中,卻始終有一個解不開的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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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劉學保說是在與李世白搏斗的過程中,李世白引爆了炸藥。可現場勘查發現,爆炸物更像是在一個相對靜態的情況下被引爆的。
而且,如果李世白真的是要去炸橋,為什么不選擇更隱蔽的深夜,而是選擇了一個還可能有人經過的時間點?
況且,一個蓄意破壞的“反革命分子”,為什么要用斧頭這種近身搏斗的武器,去對付一個年輕力壯的解放軍戰士呢?這聽起來更像是自衛,而不是主動攻擊。
還有一點,李世白的為人大家都比較熟悉。在林場的同事和鄰居們眼中,李世白雖然家庭成分不太好,在那個年代屬于被提防的對象,但他本人平日里老實巴交,工作勤懇,與人無爭,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個會策劃驚天爆炸案的窮兇極惡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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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這個劉學保,雖然是個軍人,但為人處世卻顯得有些急功近利,總想著要“立功表現”,出人頭地。
然而,在那個特殊的政治環境下,劉學保已經被塑造成了不可動搖的英雄典型,質疑英雄,就等于質疑主流的政治宣傳,這需要巨大的勇氣,也面臨著巨大的風險。
因此,盡管許多人私下里議論紛紛,卻沒有人敢公開站出來提出異議。真相,就這樣被強大的政治聲浪暫時壓制了下去。
時間流轉,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
到了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隨著撥亂反正的全面展開,整個中國的社會風氣和政治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思想,開始深入人心。那些在過去被錯判的冤假錯案,迎來了平反昭雪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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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了解內情的永登縣干部群眾,開始通過各種渠道向上級反映情況,要求重新調查此案。特別是李世白的家人,他們頂著巨大的壓力,十幾年如一日地為李世白申訴,堅信他絕不是什么“反革命分子”。
一封封聯名信,一份份申訴材料,被遞交到了蘭州市乃至甘肅省的相關部門。
群眾的呼聲引起了上級部門的高度重視。
1983年,蘭州市委和市政府決定,對這起塵封已久的案件進行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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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由政法、紀檢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聯合專案組正式成立,他們的任務只有一個:排除一切干擾,徹底查清1967年那個冬夜,在大通河橋上到底發生了什么。這條艱難的重查之路,終于正式開啟了。
遲到的正義審判
專案組成立后,調查人員首先回到了案件的起點,也就是大通河橋。他們對當年的爆炸現場進行了重新模擬和勘測,運用了當時更為先進的刑事科學技術。
技術分析的結果,與當年劉學保的說法產生了巨大的矛盾。專家們推斷,從爆炸物的殘留痕跡和分布來看,這更像是一場有預謀、有控制的自導自演,而不是一場倉促的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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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專案組的另一路人馬,則開始大規模地走訪當年的知情者。他們找到了當年林場的工人、附近的村民,以及最早趕到現場的民兵。
時隔十多年,許多人終于可以毫無顧忌地講出自己當年的所見所聞和心中的疑惑。一個個零散的證據碎片,被重新拼接起來,逐漸勾勒出了一個與官方宣傳版本完全不同的故事輪廓。
最重要的突破口,自然還是劉學保本人。此時的他,早已不是當年那個普通的戰士,而是身居高位、頭頂無數光環的“英雄”。
面對專案組的詢問,劉學保一開始表現得非常鎮定,反復重申著自己那套已經講了無數遍的英雄故事。
他以為,時隔這么多年,當年的事情早已死無對證,自己的英雄地位堅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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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低估了專案組徹查到底的決心。
調查人員沒有被他的身份和光環所迷惑,而是用大量扎實的證據和縝密的邏輯推理,一步步地瓦解他的心理防線。他們向劉學保出示了現場勘查的新結論,指出了他供述中一個又一個無法自圓其說的漏洞。
比如,他聲稱與李世白激烈搏斗,但為什么現場只有李世白的血跡,而沒有他的?他聲稱是為了阻止爆炸才身負重傷,但爆炸的痕跡卻顯示他離炸點非常近,更像是主動靠近。
在鐵一般的證據和強大的心理攻勢面前,這個偽裝了十八年的“英雄”終于撐不住了。他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汗如雨下,語無倫次。
最終,他交代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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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真相是如此的不堪和丑陋。當年的劉學保,確實是一個極度渴望建功立業、出人頭地的年輕士兵。為了制造一個轟動的“英雄事跡”,他把目光瞄向了平日里沉默寡言、且家庭成分不好的林場工人李世白。
在他看來,這樣的人是完美的“階級敵人”扮演者,即便死了,也不會有人為他說話。
于是,在1967年12月17日那天,劉學保以“談話”為名,將毫無戒備的李世白騙到了偏僻的大通河橋。在那里,他趁其不備,用事先準備好的斧頭猛擊李世白的頭部,企圖將其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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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世白雖然身受重傷,卻本能地進行了反抗。
慌亂之中,劉學保引爆了自己帶來的炸藥,他精心計算了距離,想通過爆炸的沖擊波和飛濺的石子把自己弄傷,同時徹底殺死李世白,并偽造出兩人“搏斗”的假象。
為了讓自己的“犧牲”看起來更逼真,他甚至殘忍地將自己的左手伸向了爆炸點,任由其被炸斷。
1985年,真相終于大白于天下。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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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昔日的“英雄”劉學-保,如今成了面如死灰的罪犯。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學-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此同時,含冤離世十八年之久的李世白被徹底平反,恢復了名譽。
正義,雖然遲到了整整十八年,但終究沒有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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