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殺熟、僅退款、虛假宣傳……這些網絡交易市場中的突出問題對各方權益造成損害。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和《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為網絡市場立規,營造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網絡交易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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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社會各界對大數據殺熟、“僅退款”、平臺“罰款”“會員降權”等平臺規則制定方面的突出問題反映強烈。
對此,《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在制定、修改、執行平臺規則過程中,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不得利用平臺規則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活動進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費用、不合理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不得利用平臺規則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自身責任、不合理加重消費者責任、實施大數據“殺熟”、提供會員服務時單方面隨意變更平臺規則損害會員權益等。隨著直播電商迅速發展,假冒偽劣、虛假營銷等問題逐漸凸顯。《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等主體的法律責任,劃定了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進行商業詆毀、不得銷售或者提供違法商品或者服務等行為紅線。對于數字人直播等新技術的出現,《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將數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納入監管,避免新技術成為生成或傳播虛假信息的“擋箭牌”,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圖像、視頻從事直播電商活動的,應當進行標識,并持續向消費者提示。同時,新規明確,針對直播電商領域虛假宣傳、低俗“擦邊”、AI仿冒公眾人物、打著“特供”旗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傳播違禁商品售賣信息和私域直播誘騙老年人消費等問題,持續開展集中整治,堅決遏制網絡直播電商亂象。督促網站平臺進一步加強直播電商信息內容管理,建立健全內容審核機制。
對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的網站平臺,以及問題突出、頂風作案的網絡賬號、直播間和MCN機構依法依規從嚴予以處置處罰,并公開曝光,強化警示震懾。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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