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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金通靈證券虛假陳述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一審判決賠償投資者7.75億元。金通靈(300091.SZ)曾發布公告投保1億元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下稱“董責險”),最終能否獲賠引發市場對董責險的高度關注。
2026年1月4日,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險律科技與明亞保險經紀聯合發布了《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報告(2026)》(下稱《報告》)。《報告》統計顯示,2025年累計投保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達1753家,市場滲透率從2024年的28%提升至32%。
作為報告的主要撰寫者之一,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律師王民對此深有感觸:從2020年新《證券法》實施,到康美藥業被判賠償投資者24.6億元,再到證券市場民事侵權賠償案增多,以及新《公司法》的實施,董監高履職的風險敞口變得越來越大,董責險開始越來越多地進入A股上市公司管理層的視野。上市公司投保率從2020年的12%增長至2025年的32%。
董責險是以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及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一種職業責任保險,也是上市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當前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行政處罰的數量與金額均創歷史新高。與此同時,投資者維權意識覺醒,民事賠償訴訟的案件量與索賠額呈現爆發式增長。這帶來了董責險投保和賠付的雙重增長:近2年董責險實際賠付支出顯著攀升,風險已從“沙盤推演”走向“真金白銀”的賠償階段。而市場的費率卻仍然處于非理性競爭的“洼地”期。
房地產、電力行業投保率高
2026年1月6日,東誠藥業(002675.SZ)發布202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決議公告稱,會議通過了公司擬以保費不超過40萬元,購買保額不超過1億元的董責險議案。
經濟觀察報記者發現,自2025年12月份以來,就有中航重機(600765.SH)、京投發展(600683.SH)、中鋼國際(000928.SZ)、中海油服(601808.SH)、星星科技(300256.SZ)、羅平鋅電(002114.SZ)、步步高(002251.SZ)、兆威機電(003021.SZ)等多家上市公司發布購買董責險公告。
《報告》顯示,2025 年,共有643家A股上市公司發布公告披露購買董責險計劃,同比增加19%。截至2025年12月底,A股整體市場累計1753家上市公司公告披露購買董責險計劃,相比2024年的1509家,增長16%。
險律科技聯合創始人彭桓稱,在投保董責險時,板塊與行業分化明顯。板塊方面,深交所主板的投保率最高,為44%,其次為上交所主板(37%)和科創板(34%)。在行業分布上,房地產、批發、電力行業的投保率超60%,顯示行業風險與保險需求正相關。制造業也是投保主力,其中“計算機、通信與電子設備制造業”的數量最多。
王民發現,一般來說,企業規模越大,投保意愿越強。數據顯示,資產規模在500億元以上的企業投保率達68%,遠高于20億元以下的企業投保率(20%)。中等規模企業(資產規模20億元—100億元)的投保數量明顯增加,顯示董責險正向中型企業滲透。
從董責險的滲透率來看,相較于2024年,各板塊上市公司董責險滲透率在 2025年均出現明顯上升。目前董責險滲透率最高的板塊是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44%),緊隨其后的是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37%)和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公司(34%)。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以來,隨著房地產市場面臨的挑戰加劇,尤其是在2020年8月恒大爆雷事件后,房地產行業的董監高訴訟風險顯著上升,推動了房地產企業密集尋求投保董責險。
2025年新增投保董責險的上市公司中,民企占比近六成。但從滲透率的角度來看,目前國企的投保率最高,其次是外資企業,民企還有較大的增長空間。王民稱,相對于民企,國企更加重視董責險的公司治理作用,而外資企業積極投保董責險還有兩個重要原因:一是其海外母公司通常已經為董監高人員投保了董責險,因此本地企業需要投保一張本地保單以滿足合規要求;二是外資企業高管一般具有國際化教育背景或海外工作經驗,對董責險的作用較為熟悉與認可。
賠付累計或超10億元
2025年12月31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證投服中心提起的金通靈特別代表人訴訟作出先行判決,判決被告金通靈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葉小明等43269名投資者投資損失共計7.75億元。
金通靈案是繼康美藥業案、澤達易盛案后又一單適用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作出實體審判結果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
金通靈曾于2021年發布投保董責險的公告,擬投保的保險賠償限額為1億元。若金通靈在出險之前已投保董責險,則保險賠付的可能性較大。
作為“舶來品”,董責險在中國市場走俏是近幾年的事。王民早期接觸董責險,主要是涉及在境外資本市場的中國上市公司,尤其是在美國證券市場的中國上市公司。在美國等地的資本市場,忌憚于集體訴訟風險及可能的巨額民事索賠,不少中概股公司在上市之前就會配置大額的董責險。
新《證券法》實施后,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等證券違法行為面臨的處罰力度大幅加大。“中國式證券集體訴訟制度”也大幅提高了A股上市公司及其董監高的訴訟風險,A股上市公司也開始關注并配置董責險。從事這一險種投保工作的保險公司也開始增多。除了華泰保險等外資險企之外,中國人保、中國平安等險企也開始發力這一業務。
在董責險的發展過程中,新《證券法》與新《公司法》的實施,為董責險的普及奠定了法律基礎。同時,瑞幸咖啡造假事件、康美藥業案、澤達易盛案等也對董責險的投保率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2021年,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一審判決結果公布,康美藥業被判賠償投資者24.6億元,原董事長獲刑,公司董事、監事、高管、會計師被連帶追責,其中包括4名大學教授在內的5名獨董合計被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3.69億元。該案曾一度引發一波獨董出走潮,也引起了上市公司對董責險的重視。
《報告》顯示,自2021年起收到警示函且之前購買過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快速上升,過去5年累計已達366家公司。因為信披違規受到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數量總體上也呈現上升趨勢。自2020年以后,新增立案調查的數量出現了顯著增長,在過去4年里,被立案調查且之前購買過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累計已達173家。
根據市場通行董責險條款約定,一旦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其董責險保單基本就被啟動了,保險人首先需依約賠償上市公司應對監管調查的法律費用。
退市也在董責險的保障范圍內。《報告》數據顯示,自2019年以來因財務造假或者信披違規而被強制退市的公司數量逐年上升,過去5年因此類問題而退市的公司已過百家,其中有27家曾在退市前投保了董責險。這是因為董監高在退市前的不當行為在退市后同樣可以被提起索賠。
投資者訴訟數量的增多也會提升董責險的理賠金額。《報告》數據顯示,自 2021年起被投資者發起訴訟且之前購買過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累計已達33家。和行政處罰不同,投資者訴訟的周期長,因此會在處罰后的1—3年內持續產生影響。因此,隨著立案調查與行政處罰的日益增多,未來3年投資者訴訟數量有較大可能出現大幅新增。
那么,董責險的賠付情況如何呢?董責險理賠信息不屬于法定公開信息,鮮有A股上市公司主動披露相關信息,而保險人因為負有保密義務的原因也不會主動披露。根據目前的公開資料,《報告》總結了近幾年的賠付情況:2024年共計賠付26起,理賠總金額共計3.9億元,2025年前三個季度已賠付13起,理賠總金額共計8947萬元。自2022年第一季度到2025年第三季度,已披露的全市場董責險理賠總金額已超過8.5億元(數據涵蓋中概股公司賠付)。
彭桓稱,由于董責險賠付金額在大型保險公司一般無法進入前5大賠案,因此償付能力報告披露的董責險理賠情況并不全面。根據合理推算,目前保險公司董責險理賠總金額已超10億元。
費率洼地
由于市場承保能力的增強以及董責險賠付長尾效應的存在,盡管投保率上升,董責險并未見漲價。
一般來說,董責險常見的保單限額為5000萬元—1億元,資產規模越大,保額越高。不考慮部分未在公告中披露有關信息的上市公司,近2年董責險的最低保單限額為500萬元,最高保單限額為7.5億元。
以1億元保額為例,上市公司披露的保費預算多在30萬元—50萬元之間。《報告》顯示,A股董責險簡單平均費率(以公告中保費預算與保額為計算基礎)曾經歷上升趨勢,從2017年的千分之三上升到2022年的千分之六,而2023年董責險費率變化出現轉折,呈現出下降趨勢,并一直持續到2025年。截至2025年第四季度,董責險平均費率不足千分之五。
王民稱,在實際操作中,董責險平均費率可能更低。這也意味著,當下董責險費率處于“洼地”。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是賠案尚未集中爆發,保險公司對風險認識不足;二是新進入者對賠付嚴重性估計不足,引發非理性競爭。
董責險的風險暴露與最終賠付之間存在顯著的“長尾效應”。從上市公司發生信息披露不當行為、觸發監管調查,到最終形成投資者民事訴訟并完成理賠,整個周期可能長達兩至三年甚至更久。因此,盡管近年來監管趨嚴、潛在索賠事件增多,但大規模、高額的實際賠付案件尚未充分顯現并沖擊保險公司的財務報表。這種“賠案尚未集中爆發”的現狀,使得部分市場參與者低估了該險種的真實風險成本。
王民稱,相信隨著典型賠案陸續暴露,在目前有承保能力的保險公司總體數量尚不多的情況下,相信“軟周期”持續的時間不會太長。
以在美上市中概股的董責險市場為例,其費率在2018年底至2022年初曾因風險事件集中、承保能力緊張而飆升(費率達到保額的20%—30%)。隨后,隨著市場供給增加,市場進入“軟周期”,費率下滑至個位數水平。
在明亞保險經紀重客負責人潘耀斌看來,董責險定價因素比較復雜,除了受市場競爭因素的影響之外,還需要綜合考慮投保公司的行業環境、股價表現、行政處罰、訴訟風險、公司治理、財務狀況、宏觀政治經濟以及董監高個人情況等多種因素。因此,A股上市公司應抓住當前董責險費率處于“洼地”的時機,鎖定更優惠的保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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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eo.com.cn/2024/0518/661901.shtml
(作者 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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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鑫
金融市場新聞中心資深記者,關注保險行業、證券、新三板、上市公司相關領域,擅長深度報道、人物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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