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間諜,大眾多聯想到影視劇中黑衣暗語、神秘接頭的虛構場景,覺得其離現實遙遠。
但真實的國家安全防線更需警惕——境外間諜早已摒棄戲劇化演繹,以商務代表、行業精英等身份潛伏于日常社交,用親切寒暄、細致接待為偽裝,掩蓋滲透竊密的真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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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主管的公眾號“保密觀”,披露了一起重點軍工企業3人被境外間諜策反的典型案件,迅速引發全社會對國家安全問題的高度關注。
為何國防核心領域的涉密人員會集體“失守”?境外間諜的圍獵套路暗藏哪些陰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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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軍工團隊的逐步淪陷
這起泄密案的源頭是一次普通公務出訪。
一個重點軍工企業的郭姓項目經理,在此之前因一項項目的核驗工作,從而跟隨團隊前往某國的一座城市執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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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而言,郭某極具“圍獵價值”:軍工企業關聯國防裝備研發、核心軍事技術攻關等戰略領域,內部技術參數、項目進展均為國家核心機密,而郭某的職位使其具備接觸涉密信息的便利,自然成為精準鎖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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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間諜勢力運用“溫水煮青蛙”式的漸進策反手段,一名對外宣稱“商務代表”的境外人員,通過預先精心布置的行業社交場景主動接觸郭某,以此制造雙方“偶然邂逅”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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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處中,該人員始終彬彬有禮,主動銜接工作話題、分享當地風土人情,營造輕松氛圍。
郭某的戒備心逐漸消解,誤以為結識了熱心同行,卻未察覺已踏入竊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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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剛達成初步信任,境外間諜就迫不及待地用以美色陷阱這一暗藏殺機的“致命誘餌”。
郭某未能恪守職業操守與道德底線,突破行為紅線,與他人建立不正當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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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他被欲望裹挾,未察覺這段關系是精心設計的騙局,相處中的私密場景已被暗中記錄,成為后續要挾的關鍵籌碼。
當郭某的心理防線出現缺口之際,境外間諜組織迅速褪去偽裝,出示私密影像等脅迫材料,以公開不正當關系、斷送其職業生涯與個人聲譽為要挾,瞬間擊垮其心理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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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恐懼慌亂中,郭某徹底妥協屈服,淪為境外勢力操控的“棋子”被成功策反。
為掩蓋過錯、保住生活,他拋棄國家利益與職業操守,順從間諜指令,接受了拉攏同行參與泄密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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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策反的郭某很快淪為間諜“幫兇”,按指令拉攏同團隊的高級工程師陳某和工作人員黎某。
他利用同事關系與工作便利,一方面以境外勢力承諾的高額利益利誘,另一方面隱晦施壓暗示不配合的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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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重攻勢下,陳某、黎某先后突破底線,放棄國家與職業忠誠,加入泄密團伙,形成勾結共同體。
三人很快構建起分工明確、權責清晰的泄密操作鏈路,郭某承擔的具體職責為與境外間諜對接聯絡、翻譯涉密資料并傳遞相關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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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與黎某則憑借自身崗位權限,秘密搜集企業內部管理信息、核心技術參數、項目進展報告等涉密材料。
那些肩負著國防安全保障重任的核心機密,竟被源源不斷地輸送給境外勢力,國家安全的屏障就此被撕開致命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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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臺評論指出,我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明確規定,涉密人員出境前須接受專項保密培訓、簽訂承諾書,派出單位需落實出訪前審查、境外動態監督、歸國核查的全周期管理。
但此案顯示,涉案企業涉密人員出境管理存在明顯疏漏,保密教育流于形式、境外監督形同虛設,給了間諜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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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機關精準溯源,斬斷境外滲透鏈路
境外間諜的滲透方式再怎么隱蔽,也逃不過國家安全機關全天候無死角的嚴密監測。
郭某等人開始泄密初期,國安機關便捕捉到異常信號,啟動秘密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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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人員憑借經驗、邏輯與先進技術,追蹤鎖定郭某與間諜的接觸軌跡,固定了情報交接時間、地點、方式及涉案材料等全流程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
為明確案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國家安全機關將涉案相關材料移交專業鑒定機構進行審核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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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查,三人合計向境外提供12份秘密級國家秘密與6份情報,涉及軍工核心技術參數、國防裝備研發進展等關鍵信息;其中陳某、黎某還額外泄露2份秘密級國家秘密和3份情報,致使危害后果進一步蔓延。
這些鑒定結論為后續的司法審判程序,奠定了扎實的證據基礎,為司法機關審理該案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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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該案已進入完成審判,證據也全部固定。
司法機關將嚴格依照《刑法》《反間諜法》的相關規定,對三人追究刑事責任,以此彰顯我國懲治間諜犯罪、捍衛國家安全的堅定立場與專業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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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期間,國安機關同步開展延伸核查與行業整治:一方面排查涉案企業保密漏洞,梳理涉密人員管理、信息存儲傳輸、涉外審批等關鍵環節問題并督促整改。另一方面以該案為警示,在全國同類軍工企業及涉密領域開展專項監管,通過通報、培訓等方式強化保密意識,補齊管理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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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窗之內悔終身,多領域泄密敲響安全警鐘
這起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經司法機關從嚴查辦后塵埃落定:郭某因間諜罪領刑十年,同時被剝奪政治權利三年;陳某、黎某也難逃法網,被依法追責懲處。
三人原本職業前景光明,郭某執掌核心項目,陳某掌握關鍵技術,本可在國防事業中實現價值,卻因一時糊涂與欲望淪為階下囚,斷送職業生涯,讓家人背負壓力與惡名,終身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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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危害極大,直接導致企業核心技術流失,損害合法權益與競爭力,干擾研發進程。
深層來看,泄露的國防裝備參數、項目進展若被境外利用,將干擾研發、破壞國防布局,使我國在國際軍事競爭與地緣博弈中陷入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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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陳某、黎某的額外泄密舉動,更是讓國家安全面臨的風險進一步加劇。
從國家安全部發布的“十大反間諜案例”中可以看出,黨政軍機關、軍工企業與科研院所的核心涉密群體,屬于境外間諜滲透的重點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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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案并非個例,某軍工集團涉密人員曾某某在外留學時被美國中情局以學術交流、稿費策反,回國后出賣核心情報。
稀土領域涉密人員為謀取私利,向境外提供了7項機密級國家秘密,對我國戰略資源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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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泄密案件無一例外都采用了“精準鎖定+長期滲透+多手段策反”的套路,和本案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轍。
此案給所有涉密領域敲響了一記響亮的警鐘,有力推動軍工及各類涉密單位升級保密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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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多地軍工企業開展專項教育,通過警示片、專題講座、模擬演練提升涉密人員防范意識;同時完善涉密人員全周期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入職審查、在崗監管、出境審批等環節,健全追責機制,從制度上堵塞漏洞。
結語
郭某等人的案件警示世人,國家安全無小事,間諜圍獵陷阱可能藏于日常工作社交,看似無害的“偶遇”“幫助”背后或有陰謀。涉密人員需緊繃保密弦,堅守底線與家國情懷,抵制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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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單位要履行主體責任,摒棄形式主義,落實保密制度。
國家安全需全民守護,公民應樹立安全意識,學習反間知識,發現可疑線索及時舉報,共筑堅固防線,為國家發展營造穩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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