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兩天,三部門聯合宣布,換房退個稅政策再延期兩年。也就是說,今明兩年,賣掉自有住房且1年內重新買房的,其出售舊房繳納的個稅可享受退稅優惠。
我先講政策核心要點:
第一,時間范圍明確,政策執行期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第二,動作順序有要求,必須是先賣后買,且買新房的動作要在賣舊房后的1年內完成,無賣房記錄則不滿足條件。
第三,地域限定同城置換,需在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所轄全部行政區域內完成買賣,不能跨城操作,比如賣北京的房去上海買就不符合要求。
第四,產權人需關聯,賣房繳納個稅的人,必須是新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這樣能避免政策被包裝套利,或成為代持通道。
再說說具體退稅流程和比例,原則上是先繳后退:賣房環節需先足額繳納個稅,滿足所有條件后再走退稅流程。
退稅比例分兩種情況。
一是新買住房成交金額≥賣出舊房金額,賣舊房繳納的個稅可全額退還;
二是新買住房成交金額<賣出舊房金額,按比例退稅。
舉個例子更清晰:
賣掉300萬的舊房,繳納個稅6萬,1年內買新房,若新房成交價≥300萬,可全額退6萬;
若新房成交價240萬,退稅金額就是(240萬÷300萬)×6萬=4.8萬。
特別提醒,本次政策僅退還賣舊房的個稅,不包含增值稅、契稅,大家要注意區分。
那誰是這項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核心受益人群是有改善置換需求,且賣舊房確實要繳納個稅的家庭。
現實交易中,不少家庭本身符合個稅免稅條件,無需繳稅,這項政策對他們的刺激很有限;
但對因房屋持有年限、房屋性質、家庭名下房產套數等,必須繳納賣房個稅的家庭來說,能大幅降低置換成本,尤其對首付和資金周轉壓力大的人,能起到緩解現金流的關鍵作用。
看似不算大額優惠的政策,為何會反復延期推行?
當下樓市的核心問題,不是缺重磅刺激口號,而是剛需置換環節存在淤堵。
多數改善家庭都是賣一買一,賣房先繳一筆個稅,會讓本就緊張的現金流更緊張,進而影響買新房的節奏;
購房者遲遲不入手,二手房和新房成交都會遇阻,成交低迷又會拉低市場預期,形成惡性循環。
這次換房退個稅政策,不是給投機行為加碼,而是疏通真實交易需求,降低置換鏈條里的猶豫成本,契合當下樓市調控主線。當下強行出臺強刺激政策,效果未必理想,現階段核心是降低交易摩擦成本、給足市場確定性,先讓交易循環活起來。
而且這項政策并非孤立推出,還配套了二手房交易增值稅調整、融資端白名單項目支持等舉措,形成政策合力。
最后總結:
換房退個稅政策,本質不是鼓勵加杠桿、吹大泡沫,而是降低交易摩擦成本、釋放確定性,穩住樓市正常置換循環。
大家只有理清政策細節、精準對號入座,才能真正享受到專屬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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