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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內部轎廂被人裝上監控
“好端端的電梯里,突然多了雙‘眼睛’盯著,誰受得了?”近日,家住楊浦區四平路1028弄27號的周先生向“新民幫儂忙”欄目反映,自家樓道加裝電梯后,竟有業主“自說自話”在電梯轎廂和樓梯間安裝了監控探頭。更讓居民們氣憤的是,這“私裝監控”的鬧劇,竟然不是頭一回:同樣的事情,兩年前就曾發生過并拆除,如今卻“卷土重來”,讓整棟樓的鄰里關系再度陷入緊張。
電梯內外驚現監控
前天(1月18日)傍晚,周先生下班回家,像往常一樣步入加裝電梯準備上樓。剛進轎廂,一股莫名的“被窺視感”讓他心頭一緊。“我下意識地抬頭一看,電梯頂上赫然裝著一個球形監控探頭,正對著我!”周先生回憶,那個探頭體積不小,十分顯眼,在狹小的電梯空間里顯得格外突兀。
心生疑竇的周先生走出電梯,在樓梯間轉角處又有了“驚人發現”:那里也悄無聲息地多了一個監控。“這哪里是裝監控,分明是裝了個‘緊箍咒’,把我們大家的行蹤都管得死死的。”周先生無奈地表示。更讓他感到氣憤的是,這次“安裝”,他并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我在樓道群里問了,沒有人響應,都說‘不清楚’‘不曉得’。”
“二度安裝”傷了和氣
據多位居民回憶,這臺加裝在27號居民樓的電梯于前年(2024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起初,電梯內外并無任何監控設備。然而,好景不長,僅僅過了一個月,即2024年9月,兩只監控如同“不速之客”一般悄然出現,不僅安裝的位置與如今一模一樣,且從未經過樓內全體業主的商議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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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樓門廳樓梯間位置也被裝上監控,居民們指出監控覆蓋的角度過大,有侵犯隱私之嫌
“這太讓人氣不過了,這事兒以前就有人干過!”樓里的老住戶氣憤地告訴新民晚報記者,早年間的這場“私裝監控”風波,經過鄰里間的多次溝通協調后,監控才勉強得以拆除。“大家都以為這事翻篇了,沒想到又有人‘故技重施’,這是完全不把鄰居們的隱私當回事啊!”
記者實地探訪看到,安裝在電梯轎廂內的探頭可以實現對轎廂的“全覆蓋”,而樓梯間轉角處的探頭角度也很大,不僅能監控電梯口,還能清晰拍攝到居民走上樓梯的情況。對于這些“無名監控”的來源,屬地居委會方面表示并不知情,“肯定不是居委會裝的,至于有沒有經過規劃,我們也不清楚。”然而,至今無人出面對此事作出合理解釋。
法律紅線不容“越界”
一邊是個人所謂的“安全保障”,一邊是鄰居們的“隱私焦慮”,這道“題”究竟該怎么破解?
記者查詢法律法規后獲悉,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中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公共安全視頻系統管理單位應當按照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注重保護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權益的要求,合理確定圖像采集設備的安裝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圍,并設置顯著的提示標識。未設置顯著提示標識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
對于此事,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秦裕斌認為,作為業主而言,應?禁止拍攝他人私密空間與活動?。即使安裝在自家門口或樓道公共區域,若攝像頭的拍攝范圍能?清晰捕捉到鄰居的進出情況、人臉、訪客、行蹤軌跡等?,即構成對他人隱私權的侵犯。法院已有多起判例,支持鄰居要求拆除此類攝像頭?。
其次,?“公共區域”也并不等于“無隱私”?。樓道雖是公共區域,但作為居民日常出入的?必經通道?,其活動規律、訪客信息等屬于《民法典》保護的“私密活動”和“行蹤信息”?持續記錄這些信息,足以干擾他人私人生活安寧。另外,?安裝目的不能成為侵權借口?。“雖然出于防盜、看護財產的初衷是合理的,但?技術便利不能突破法律底線?。個人在行使安全保障權時,不得侵害相鄰方的合法權益。”秦裕斌指出。?
記者了解到,截至發稿,這兩只監控已被樓道內的部分業主自行拆下。目前,居民們也已向相關部門反映此事,希望能盡快對這些頻頻“越界”的監控有個說法,還大家一個安寧、和諧的居住環境。“新民幫儂忙”也將繼續關注后續進展。
原標題:《老小區加裝電梯后有業主越過征詢私裝監控 鄰居們“怒了”……》
欄目編輯:陳浩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徐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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