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將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六十條明確提出“國家支持對外貿易數字化發展”。以立法形式支持對外貿易數字化發展是順應全球貿易格局深刻變革的必然選擇,是推動外貿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更是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戰略舉措。
長期以來,傳統國際貿易高度依賴紙質單證流轉和人工審核,在報關、結算、物流等環節,普遍存在信息不對稱、信用甄別難、銜接效率低等問題,不僅增加了企業成本,也制約了貿易規模擴大與質量提升。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數字技術重塑國際分工,改變全球價值鏈結構,對國際經貿格局和規則產生深遠影響。貿易文件與貿易流程的數字化,能夠顯著降低搜尋成本、履約成本和運輸成本。法律明確支持對外貿易數字化發展,有助于提升對外貿易競爭新優勢,激活外貿發展新動能。
我國對外貿易數字化發展成效顯著。一方面,數字基礎設施在規模、技術等方面領先世界。截至2025年6月底,我國算力總規模居全球第二位,5G基站總數達455萬個,千兆寬帶用戶達2.26億戶,智能算力占比不斷提升。另一方面,貿易流程全鏈條數字化程度持續深化。智慧口岸通過“單一窗口”升級優化,推動設施智能化與管理數字化,實現報關、物流、稅務、金融等多部門數據的互聯互通。
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我國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能力仍較為薄弱,國際數據中心節點、跨境光纜等核心設施布局不足,輻射作用有限;制度規則銜接方面仍存在短板,例如,跨境電子單證的法律效力認定尚不完善,與部分國家、地區的電子簽名、數字證書互認機制尚未建立;數據跨境流動的安全評估規則不夠完善,企業在數據利用與合規運營之間常常面臨兩難選擇;等等。
當前,我國支持對外貿易數字化發展的重點在于,利用數字技術和制度創新對傳統貿易流程進行系統性重構,推動和加強信息技術手段在對外貿易活動中的應用,支持電子提單、電子發票等的使用,推動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等國際互認,提升對外貿易數字化、便利化水平。要多措并舉,構建高效、安全、普惠的對外貿易數字化生態。
強化數字技術創新,筑牢核心競爭力。加強高端工業軟件、核心芯片等關鍵領域研發。加快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等數字技術在貿易全鏈條的應用。鼓勵企業運用數字技術改造生產流程,發展個性化定制、柔性生產等新模式。
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加大5G、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在口岸、倉儲、運輸環節的融合應用。整合升級各類外貿服務平臺,打通數據壁壘,形成貫通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一體化數字服務網絡。發展安全便捷的跨境數字支付與征信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與風險防控體系。
提升數字化賦能水平。以國際標準互認(如數字身份、電子單證)為核心,整合通關、物流、金融等環節,打造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建立“信息—規則—風險”全鏈條支撐體系。通過國際市場動態信息庫、模塊化合規工具包等支持機制,降低企業開拓數字新場景的門檻與風險。
積極參與數字貿易全球治理。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推動我國電子單證格式、數據元、傳輸協議等與國際標準的銜接。加強與主要貿易伙伴的數字貿易與數據流動協定談判,構建互利共贏的合作網絡。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張曉濤 作者系中央財經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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