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被販運者,為幫助重建,用于他們希望在適合的地區開展創收活動,如生計和小型生產活動、醫療、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最高給予每人提供100萬緬幣。
社會福利救濟與安置部副部長丹索博士表示,該資助由重建司財政基金提供,旨在通過支持生計創業來防止再次被販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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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1月19日還為被販運者舉行了接收、重返社會和重建委員會工作會議。
目前,為被販運者設立的臨時收容中心已在木姐、曼德勒、妙瓦底、高當和仰光市開設;在沒有收容中心的地區,則在戒毒者康復中心提供臨時收容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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