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終歲末
親友相聚、宴請應酬愈發頻繁
推杯換盞間,總有人心存僥幸
將“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鐵律拋之腦后
近日,在長洲區就有一位駕駛人因二次酒駕
被公安交警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拘留
典型違法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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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夜間,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長洲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重點路段開展酒駕醉駕整治工作時現場查獲了李某酒后駕駛輕便二輪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8mg/100ml,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在后續核查過程中,民警還發現,李某并非首次酒駕!早在2020年,其就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警部門現場查處,并依法受到了相應處罰。時隔6年,李某仍未吸取教訓,再次酒后駕車上路,已然構成“二次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最終,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罰款,同時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梧州公安交警溫馨提醒
年末聚會宴請密集,酒酣耳熱之際更要守住安全底線。酒駕醉駕不是小事,一次酒駕,終身記錄;二次酒駕,嚴懲不貸!無論時隔多久,只要曾因酒駕被處罰后再次飲酒駕車,就屬于二次酒駕,必將面臨更嚴厲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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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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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公安交警將加大對酒駕醉駕等危險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希望廣大駕駛人自覺抵制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主動選擇代駕、網約車等安全出行方式。同時,也懇請親友相聚時主動勸阻酒駕行為,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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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黎永森 孟遠航
編 輯:石桂暉
校 對:楊 珊
文 字:何姍姍 鐘嘉寧
素材來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長洲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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