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放手寫吧》
詹姆斯·斯科特·貝爾 著
九州出版社
如何寫出令讀者愛不釋手的小說
一位朋友推給我一份好讀網(Goodreads)上的有趣信息圖,主題是“讀者為什么放棄了一本已經開始讀的書”。在那些原因中,你會發現:無力的寫作荒謬的情節不討喜的主角但目前排名第一的原因是:太慢了,無聊。這聽起來很有道理,不是嗎?
帶著對薩默塞特·毛姆的尊敬,我相信,寫小說至少有一條規則,那就是不要讓讀者感到無聊!因此,如果我可以扮演我最喜歡的角色——世界上最有趣的人,那么我會對你說:“找出讀者不喜歡的事,然后……不要做那些事。”謝謝。讓我們來看一看。
無力的寫作
這可能指缺乏想象力或平淡無奇的句子。沒什么特色。沒有約翰·D.麥克唐納所說的“不唐突的詩意”。你必須有一點兒文采,或者有代理人和編輯們所說的“聲音”。為了幫助你形成聲音,試著讀一些其他類型的書。或者聽從雷·布拉德伯里的建議,讀詩。換句話說,腦子中裝點兒好詞佳句。這能夠自動拓展你的文風。
荒謬的情節
驚悚小說作家很容易走入這個誤區。我記得讀到過一本驚悚小說,開頭寫的是一些軍人闖入了某人的房子。他震驚了!發生了什么?暴政!就在他的家里!為什么?因為首長想要與他秘密會面。但我想的是,為什么要派一隊訓練有素的軍人闖入一個男人的郊區房子,讓他嚇掉了魂?尤其是軍人們知道,這個人并不構成任何威脅。他沒有武器,也沒有任何理由抗拒。并且,為什么要吵醒街坊鄰居(一個被忽略的情節點)?為什么不直接禮貌地敲敲門,讓這個家伙跟他們走一趟?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釋是,這位作家想要以宏大的、戲劇化的、驚心的場面開頭。但是這里并不合情理。所以,我放下了那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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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情節都要言之有理。情節越離奇,你就越要努力地使之合理。放著某些情節點不理,或者寫一些不合理的情節,只會把讀者從故事中推出來。所以,努力吧。
不討喜的主角大體而言,寫好不討喜的角色(做一些常人不支持的事)的秘訣是給角色一個討喜的特點。例如,斯佳麗·奧哈拉,堅韌,有決心;而夏洛克·福爾摩斯雖然是個自大的人,但他有資格這樣做——他總是房間里最聰明的那一個。
至少給讀者一個理由,讓他們期待角色最后能夠獲得救贖。當吝嗇鬼埃比尼澤·斯克魯奇看到年輕的自己時,他敞開心扉,于是變得像老菲茨威格一樣樂善好施。或許這樣的故事可以重演!
太慢了,無聊
這是最主要的一條。可說的太多了。以“希區柯克的格言”為基礎,我主持過一個三天的集中訓練營。當被問到什么是有吸引力的故事時,希區柯克說:“拿掉了無聊部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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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必須以電報的形式說明普遍原則,我會說:創造一個有吸引力的角色,把他放入和對手的“死亡對決”中(死亡可以是身體上的、職業上的或心理上的),只寫那些能夠反映或影響這次對決的場景。
這個原則很簡單,很直接。
學習如何去做需要花費時間,需要練習,也需要永不止步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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