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后,司機依法主張停運損失本是正當權利,個別司機卻企圖通過虛構停運天數“鉆空子”牟利。近日,廣東省中山市第二市區檢察院依托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揭穿多起虛增停運損失案件,并向法院發出類案監督檢察建議,推動完善證據審查機制,以“數字賦能”守護司法公正。
2025年3月,中山市第二市區檢察院運用全國檢察機關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管理平臺中的“網約車虛增停運損失法律監督模型”,對轄區內相關民事裁判案件進行智能篩查。系統歸集上百份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生效裁判文書,并與數萬條網約車平臺訂單數據展開比對后,初步鎖定76條可疑線索。
辦案檢察官通過分析發現,多名原告司機提交的車輛維修證明顯示車輛處于維修期,但同一時段內,平臺運營數據卻清晰顯示相關車輛仍在接單運營——書面陳述與客觀數據形成鮮明反差。經進一步人工審查,其中十余起案件存在較為明顯的虛報嫌疑。就此,中山市第二市區檢察院依法啟動監督程序。
“虛增停運損失的行為,不僅違背誠信訴訟原則,更擾亂司法秩序、擠占司法資源。”辦案檢察官說。通過調閱30余冊卷宗并依法向交通運輸部門及網約車平臺核實相關車輛的實時運營情況,辦案檢察官發現這十余起案件中,當事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虛報停運天數、意圖獲取超額賠償的情形。盡管虛增天數大多不長,但虛報行為已涉嫌虛假訴訟,損害司法權威。
鑒于此類問題具有多發性和隱蔽性,中山市第二市區檢察院主動與法院開展專題研討,圍繞“維修證明”與“運營數據”矛盾時的證據采信標準、平臺電子數據的取證規范等實務問題凝聚共識,為類案處理奠定基礎。2025年11月,該院向法院發出類案監督檢察建議,建議進一步加強對停運損失案件中“維修時間”與“實際運營情況”的比對審查;推廣運用數據平臺等技術手段進行輔助取證;加大對虛假訴訟的查處與警示力度,從源頭規范訴訟行為,提升司法公信力。法院采納全部檢察建議,復函表示將繼續加強對相關案件證據的嚴格審查,強化證據審查機制,形成統一的、準確的、完善的證據審查標準,依法制裁不誠信訴訟行為。
中山市第二市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網約車等行業運營數據日益完善,為司法實踐中查清事實提供了新的技術支持。該院對網約車司機虛報停運損失系列案件的監督不僅揭露了少數人企圖利用信息不對稱牟利的行為,也彰顯了大數據法律監督在識別虛假訴訟、統一裁判尺度方面的積極作用。通過“數據碰撞”實現“監督穿透”,檢察機關正以高質效履職推動形成更加誠信、規范的訴訟生態,筑牢社會公平正義的數字防線。(何麗華 謝宏彬 汪旭文)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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