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摘下十五歲少年“免罰金牌”
海口一中學生毆打同學致傷被行政拘留
天剛蒙蒙亮,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某小區樓道里響起了一陣規律的敲門聲。初三學生武某某揉著惺忪的睡眼緩緩打開門,當看到門外站著的是身著警服的民警時,他的表情從困惑轉為不安……
這是發生在今年1月9日清晨的一幕。此前,僅僅因為聽說對方“議論自己”,武某某便兩次毆打同學王某。這一次,等待他的不再是批評教育。
近日,《法治日報》記者從海口警方處獲悉,15歲的武某某成為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施行后,海口市首個被實際執行行政拘留的14至16周歲未成年人。
少年兩次毆打同學
“我當時覺得,他(王某)就是在背后說我壞話。”在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海秀西路派出所里,武某某向民警描述了自己的心理活動。“我越想越生氣,就想著教訓他一下。”
相關證據顯示,1月4日23時許,武某某將王某堵在學校宿舍角落進行毆打,3天后的下午,相似的場景再次上演。據了解,武某某的兩次毆打導致王某身體多處受傷,經鑒定已經構成輕微傷。
1月8日,王某在家長的陪同下,到海秀西路派出所報案,民警隨即展開走訪調查。
“我們第一次上門時武某某不在家,第二天清晨再去時找到了他,剛開始他還不承認,說只是‘推搡了幾下’。”民警符德兒回憶。
以前,遇到類似的情況,民警只能進行批評教育。“有些孩子甚至形成了‘我未成年,法律拿我沒辦法’的想法。”符德兒坦言。
年齡不再是“護身符”
這一切在今年發生了改變。
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施行,其中明確了對14至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執行行政拘留的兩種情形:一是違反治安管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二是一年以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
武某某的案件同時符合這兩個條件。海口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民警魏征表示,武某某兩次毆打同學,并對同學造成輕微傷后果,并非簡單“推搡”。“經綜合評估,我們認為應屬于‘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情形。”魏征說。
記者了解到,民警曾花費近三個小時與武某某談心。
“你知道這次的行為會有什么后果嗎?”在談心時,符德兒問道。
起初,武某某不以為意:“我的年齡小,你們只能放了我。”
而當民警向其詳細解釋新法相關規定并告知其將被實際執行10日行政拘留后,武某某臉上的表情頓時由滿不在乎轉為震驚。最后,這名少年低下了頭。
“我……我不知道這次真的會被關進去。”他的聲音有些顫抖。
1月9日,秀英分局依法對武某某執行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助力實現懲教平衡
在進一步走訪中,民警了解到,武某某父母早已離異,母親常年在外打工,他跟隨年過七旬的外公外婆生活。老人體弱多病,除了提供基本食宿,對正值青春期的外孫幾乎無力管教。
“他的母親常年不在家,外公外婆想管教卻也力不從心。”“孩子經常逃課,在小區里游蕩到很晚。”在走訪中,鄰居向民警說道。
學校老師也證實,武某某的性格較為敏感、孤僻,有時容易沖動。“請過幾次家長,但說也說不通,管也管不了。”班主任老師說。
民警還在調查中發現一個細節:武某某兩次毆打王某,都是因為“聽說”對方私下議論自己。民警認為,這種對他人評價的過度敏感,反映出武某某內心渴望被關注、又缺乏安全感的矛盾心理。
據此,海口警方聯合教育部門、社區等,常態化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加強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宣教力度,對有不良行為傾向的未成年人,及早發現、及早干預,避免小錯釀成大過。
“行政拘留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魏征表示,要通過這次處罰,讓武某某真正認識到行為的嚴重性,同時也警示社會公眾,特別是未成年人,法律有底線,違法必追究。
在魏征看來,這個“海口市首例”具有重要意義。“這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未成年人保護不等于未成年人‘豁免’,對于嚴重或屢次違法者,法律將展現必要的懲戒力。”魏征說。
他同時提醒,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家庭、學校、社會各界都應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引導。未成年人自身也應明確,嚴守規矩,才能健康成長;敬畏法律,方能行穩致遠。
稿件來源: 法治日報案件
本報記者 邢東偉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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