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惡鄰怎么治?”江蘇,女子吐槽鄰居占連廊4年,放冰箱、鞋柜擋自己家光線,自己向多部門投訴,鄰居依然拒不搬離!網友:多好解決啊!想吃啥拿啥,整點垃圾扔冰箱里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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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冰箱的放在外面,全國能有幾個?”王女士見到調解員,就滿心委屈的吐槽。
王女士說,起初,隔壁鄰居只是在公共連廊上放了個鞋柜,她想著“鄰里以和為貴”,忍了。
可某天清晨起床,她突然覺得屋里異常昏暗,拉開窗簾一看,差點氣暈過去:鄰居竟把一臺半人高的雙門冰箱,直接搬到了連廊上,擋住她臥室面向連廊的窗戶!
王女士當然不愿意,質問過鄰居,這連廊是你家區域嗎?鄰居理直氣壯地說是,因為0104戶型,門口的這塊地,開發商賣房子的時候就說可以自己用,當時這還是吸引人買房子的噱頭!
但王女士不這么認為,連廊面積應該是所有業主公攤的,鄰居家房產證上沒有,這塊面積就不屬于鄰居!換句話說,鄰居占的,是全體業主的地!
于是,王女士開始四處奔走維權:找物業?物業擺手:“這是鄰里糾紛,我們只能勸。”
找社區?社區嘆氣:“我們沒執法權,協調不了。”
找街道?街道倒是組織過調解,還請來了消防、住建部門現場勘查,認定冰箱堵塞連廊,存在嚴重消防隱患——可鄰居一句“我不搬”,事情又回到原點。
現在冰箱還在,鞋柜還在,王女士的陽光沒了,心也涼了。
此事曝光后,網友炸鍋,評論區秒變“民間智慧大賞”:
“打119舉報!連廊是消防通道,私占+堵物=重大隱患!消防必須強制清障!”
“半夜悄悄把冰箱門打開,早上再關上。一個月下來,電費翻倍、食物發霉,看他還敢不敢放!”
“學那個小伙子——在家門口擺上爺爺遺像+香案,天天燒香祭拜。不出三天,鄰居自己搬走!”
“最狠的是:往冰箱里塞幾袋臭豆腐+死魚,讓它自然發酵……保證他連夜扛走!”
當然,也有理性聲音:
“別搞以暴制暴!關鍵是要推動執法落地。消防法第28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疏散通道。物業不作為,就起訴物業!”
王女士的遭遇,不是個案,而是基層治理失靈的縮影。
一個明目張膽侵占公共空間、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竟能在“物業推社區、社區推街道、街道推法規”的踢皮球游戲中,堂而皇之持續四年——這不是鄰居太橫,而是制度太軟!
更諷刺的是,當正規渠道失效,民眾竟只能靠“擺遺像”“開冰箱門”“塞臭魚”等灰色手段維權——這不是聰明,是絕望。
法律白紙黑字寫著:公共連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擅自占用可責令改正,拒不改正可罰款甚至強制拆除。
可為什么執行起來,卻比登天還難?
因為基層缺乏剛性執法權,更因為某些部門把“協調”當成“免責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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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記住:今日你縱容一臺冰箱霸占連廊,明日就有人敢砌墻封路;今日你默許一戶侵占公攤,
明日整棟樓的公共權益都將淪陷。
若連陽光和安全都要靠“玄學”或“惡作劇”才能奪回,那所謂“文明社區”,不過是遮羞布下的混亂叢林。
治惡鄰,靠的不是網友的段子,而是法律的牙齒,和執法者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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