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莘光派出所了解到,近日,警方破獲一起詐騙案,女子李某先后涉嫌詐騙三名住家保姆、三家生鮮攤販,有保姆為她貸款買寶馬車,近一年時間騙取約50萬元。
這名女子曾自稱“父母當官”,是化妝品配方師、小說作家,在聊天記錄中,她曾炫耀自己“維護”名醫(yī)關(guān)系,稱將贈送手機給保姆。她居住在別墅,孩子就讀于私立雙語學校。然而,真實情況是,她涉及至少9起執(zhí)行案件,被“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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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涉及的執(zhí)行案件
孩子就讀于私立雙語學校
兩個住家保姆均被騙
2024年6月,經(jīng)中介介紹,保姆徐女士開始在李某家工作。徐女士記得,李某住在上海閔行一個高檔小區(qū),客廳很大,月租金約有1.2萬元。李某與小12歲的丈夫、三個孩子共同生活,平常,沒見過李某上班,兩個孩子都就讀于私立學校,一所為雙語學校,學費以萬元為單位。
最初,李某讓徐女士以每天2小時的時間上門打掃衛(wèi)生,“但家里大,又亂,兩個小時干不完。”徐女士上班的時間逐漸拉長,大約一個月后,她成為了住家保姆,負責照顧孩子,每個月工資一萬元。
同年10月,閆女士也來到了李某家工作,負責做飯等雜務(wù),很快也從鐘點工變成了住家保姆,每個月工資九千元。
徐女士記得,李某每天“大魚大肉”“常吃螃蟹”,“草莓剛上市時很貴,她也不在乎”,還有人專門上門配送海產(chǎn)和水果,“感覺很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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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打的借條
然而,徐女士、閆女士,從沒有拿到過李某許諾的工錢。不僅如此,李某還曾向兩人借款,稱自己在做化妝品生意,“讓我們投錢,雙十一搞活動,賺個八九十萬,可以給我們幾萬塊。”每當兩人催促支付工錢時,李某就稱資金回籠慢。
徐女士一直在李某家工作了六個月,到后期,她感到不對勁,但是無法離開,“搬出去又要花錢租房子。”因此,她住在李某家,一邊在外打零工,一邊催促李某還錢。她記得,有一天,回到家時,她發(fā)現(xiàn)李某消失了。
搬家入住別墅
讓新保姆幫忙貸款買寶馬
2025年6月,保姆張女士在一幢別墅里為李某一家工作。由于拖欠租金、被房東要求搬離閔行的高檔小區(qū)后,李某一家搬到了臨港,以每月8000元租下了別墅,同樣雇傭了兩名保姆。
“她(李某)說自己父親是干部,母親是跑大車貨運的。”張女士對李某的印象是大方有錢。最早,李某拿錢讓保姆買菜,“可能花了八九十塊,但她還是給你拿一百塊錢,很大方,很有錢。”
當時,李某自稱在寫小說賺錢,兩人還是老鄉(xiāng)。張女士剛干沒幾天,李某就告訴她,“打工賺不了多少錢,帶你做生意賺錢。”為此,李某教張女士使用保險單抵押,稱將錢款用于床上用品投資。
在做工期間,張女士曾經(jīng)腿疼發(fā)作。為此,李某與張女士的孩子聯(lián)系,在聊天中,李某稱自己帶著張女士“直接插隊”掛專家特需號,“我這個人對于醫(yī)生和老師,比較喜歡去維護”,還曾稱自己會送給張女士一臺手機使用。然而,借由張女士腿疼一事,李某曾“好心”使用張女士手機聯(lián)系其家人,其間將孩子轉(zhuǎn)給張女士的4萬元全部轉(zhuǎn)到自己賬戶,并刪除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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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購買的車輛
一天,張女士碰到李某和丈夫吵架,李某稱,自己以后要離婚,現(xiàn)在打算買車,但不想把車輛變?yōu)榛閮?nèi)財產(chǎn),拜托張女士幫忙買車,登記在張女士名下,“貸款她來還。”在車店里,李某還向店員介紹張女士是她的母親。張女士最終買下了一輛二十余萬元的寶馬車,這輛車后被李某一家用來接送孩子。車輛0首付,李某在還了兩個月貸款后便不再付錢。
在被騙走二十余萬元、被誘導貸款買車后,張女士在別墅里工作時,遇到了民警上門抓捕李某,得知這是一場騙局:“沒去她家之前,我(賬戶)都有一點錢,到最后,去她家一個月沒干完,哪哪都是空空的。”
詐騙3家生鮮攤販
實則為被限高的失信人員
海鮮攤主王先生,是通過隔壁攤主認識了李某。當時,隔壁攤主稱李某“有錢,買東西很爽氣的”。加上微信后,時常是李某在微信上訂貨,稱月結(jié),王先生就騎上電瓶車送貨,也就是保姆口中的“專人上門配送”。王先生記得,李某主要是買河蝦、大閘蟹、鱖魚等,“一般的魚基本上也不會買。”
訂貨期間,李某曾以周轉(zhuǎn)為理由,向王先生借錢,王先生借款2500元。除了王先生以外,還有一家豬肉攤主、水果攤主,都曾被她借錢、拖欠貨款。
隨著月結(jié)款項和欠款都被拖欠,王先生起了疑心,有攤主去小區(qū)打聽,“一問,兩個保姆也說她欠錢。”王先生家人要求李某還錢,并稱要報警,李某表態(tài)“過幾天就還”,請求不要報警。幾天后,李某一家搬家。
經(jīng)過警方調(diào)查,菜市場攤販總共被騙取共計6萬余元。這近一年時間內(nèi),李某騙取3個保姆、3個攤販共計50余萬元。
李某曾與前夫合作創(chuàng)業(yè),然而,生意失敗,共欠下400余萬元債務(wù),雙方離婚。直到現(xiàn)在,她已至少涉及9起執(zhí)行案件,十余起法院生效判決,銀行賬戶被凍結(jié),個人負債90萬元,是被“限高”的失信人員,名下沒有固定資產(chǎn)。她所謂的“父母當官”“化妝品廠配方師”“小說作家”身份均為虛構(gòu),騙取的資金主要被用于生活用品采購、網(wǎng)貸還款、豪車租賃使用等。
目前,李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閔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保姆徐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已不希冀李某能還錢,但希望不要再有更多人受騙。
紅星新聞記者 陳馨懿
編輯 楊珒
審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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