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月28日電(記者黃景鴻)記者1月28日從福建省民政廳獲悉,福建省民政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工作方案》,明確自2026年1月起,在全省范圍內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以電子消費券形式按月發放,用于抵扣相關養老服務消費。
根據方案,此項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居住在福建省、經專業評估認定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級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補貼資金通過“民政通”平臺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當月有效、不可提現。老年人或其代辦人可通過“民政通”進行線上申請。為便利廣大老年人,特別是農村地區及不熟悉智能設備的群體,政策動員村(社區)“兩委”成員提供代辦聯系服務,協助開展政策宣傳、需求摸排、平臺注冊、申請指導等工作,確保政策有效覆蓋“最后一公里”。
方案強調,此項補貼將與長期護理保險、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完全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等現有政策做好銜接。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按規定疊加或選擇適用,確保政策公平、資源優化。在資金監管方面,方案要求各地加強對服務機構準入、服務質量與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監管,堅決防范虛假服務、套取資金等行為,保障財政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該補貼項目的資金由省級財政統籌中央補助資金,并根據各地財力狀況對縣(市、區)予以分檔補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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