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9日電(記者余佩璇、陳鐘昊)29日,《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經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堅持改革創新,賦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自主權,著力破解城市副中心發展中的難題。條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9章65條,分為總則、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產業布局、綠色發展、智慧城市、公共服務、協同發展和附則。條例明確適用于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規劃范圍及其拓展區的建設和發展。
主要內容方面,條例明確建立健全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構建副中心獨有的城市空間結構、綠色空間體系和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明確交通體系、水務體系、小城鎮特色化發展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優化產業布局上,明確副中心重點發展數字經濟、現代金融等六大產業,培育壯大未來產業;建設智慧城市上,明確副中心以數智賦能經濟社會發展為重點,建立健全數字基礎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機制,構建“一網、一腦、一平臺”的新型智慧城市模型;縱深推進協同發展上,明確副中心與中心城區主與副、與拓展區融合發展、與北三縣協同發展的關系,與雄安新區錯位承接非首都功能和人口轉移的北京新兩翼關系。明確推進通州區與天津市、河北省周邊地區一體化發展。
2026年是“十五五”的開局之年,也是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10周年,條例實施已被納入城市副中心建設領導小組年度工作要點。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參考吸收北京市地方性法規實施經驗,研究制定實施工作方案,接續推出配套政策,與“十五五”規劃落地緊密銜接,調動各方面智慧和力量,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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