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男子梁育志2020年10月涉嫌性侵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一、二審都判死刑,更一審也維持死刑判決,去年上訴最高法院后二度撤銷,更二審認為他有教化可能、不屬預謀殺人,逆轉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長榮女大生命案兇嫌三度判死卻逃死,讓人不能接受的是,法官認為梁育志可以逃死的原因,“梁男可能是計劃性侵、再提升為殺人犯意,未必自始就是計劃性侵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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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30日在臉書貼文表示,長榮女大生命案兇嫌三度判死卻逃死。2020年10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鐘姓女學生,晚間獨自從學校步行返回租屋處時,遭高雄市阿蓮區男子梁育志以麻繩勒住脖子,強拖至路旁性侵后勒死,棄尸阿蓮山區。案件發生后震驚全臺灣,當時受害者家長聲淚俱下,加上漫長的審理過程無疑是對受害者的重擊,痛批“臺灣司法還有正義嗎?”然而這樣令人發指的惡行,即便“三度判死”。卻又經最高法院再度撤銷發回,后撤銷原本死刑判決,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王鴻薇接著表示,讓人不能接受的是,法官認為可以逃死的原因,“梁男可能是計劃性侵、再提升為殺人犯意,未必自始就是計劃性侵殺人”。此類“非計劃性殺人”難以被歸類為“情節最重大之罪”以及“認定梁男有教化、矯治可能”若無法百分之百排除教化可能,不應輕易剝奪被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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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指出,這些廢死法官利用“情節最重大之罪”、“法官一致判決”、“有教化可能性”三種方式來執行實質廢死。鐘母泣訴“女兒的生命就這樣沒了,兇手卻還活著,這叫我們怎么接受?”
王鴻薇不禁表示,臺灣廢死法官一次又一次跨越臺灣善良老百姓的底線,賴清德不要再等到民眾發生怒吼,又面臨選舉壓力時,再執行死刑,回避臺灣司法崩解的問題。每一次對惡行重大嫌犯的縱容,其實都在判決臺灣司法的死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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