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流小說出現以后,一些讀者覺得非常新鮮,認為這樣的小說可以代表新的文學潮流。實際上,意識流小說既有優點,也有缺陷,并不能完全成為文學主流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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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七年.法國象征主義流派一個叫愛杜華·杜亞丹的詩人,寫了一部名叫《月桂樹被砍了》的小說,算是意識流小說的一個開端。他是西方文學史上第一個有意識地用內心獨白的技巧來創作小說的作家,文章開端就是一個例子:主人公無聲地自言自語地思索,一面描寫客觀的事物,一面敘述主觀的心情。這樣的小說出版以后,基本上洇沒無聞。30多年以后,他引起愛爾蘭作家詹姆斯·喬伊斯的注意。喬伊斯利用這種內心獨白的手法,寫了他的著名意識流小說《尤利西斯》,因此意識流作為一種寫作技巧,名聲大振。不久以后,英國女作家弗吉尼亞·伍爾夫寫了小說《波濤》,也用了同樣的意識流手法。意識流的手法被應用之后,很多年輕人都喜歡,其實只是喜歡那種獨特的敘述方式,吸引力不在于平淡的故事本身,而在于敘述故事的手法。喬伊斯說《尤利西斯》“自始至終將讀者放在主人公的腦中”。從心理學角度來看,意識流指一個人在一固定時期內所意識到的一連串川流不息的感覺、思潮、記憶、聯想等等。作家將這一連串的意思用文字記錄下來,最后成為意識流的寫作技巧。意識分為很多層面,有思維的層面,有說話的層面,還有讀者理解的層面。意識流作家要專注于思維的層面,通過文字把思維記錄下來,而這種過程是非常流暢的,也是非常自然的,甚至有的篇幅根本沒有標點。
當意識流達到一定的程度,或者說作家感覺思如泉涌,就會直接記錄,而不會顧及標點符號,至于怎樣解讀,那是讀者的事,不是作家的事,作家只負責記錄。那么作家的這種記錄,就算是一種對意識的純粹還原。當然這是他們認為的,事實上并不可能純粹還原。因為語言會發生一定的畸變,并不會完全記錄思維。也就是說,語言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不可能完全記錄思維和意識。即便作家認為自己的語言非常精到,已經完全記錄了自己的思想,作家也一定在說謊話,或者說作家沒有意識到自己語言的有限性,以至于給讀者造成誤解。往往作家以為自己表達了某種思想,可是讀者卻解讀出了另外一種思想。就像網紅直播帶貨一樣,觀眾并沒有看他帶的貨,而是看他戴的手表,或者看他周圍的美女漂亮不漂亮。作家發表作品也是如此,發表之后并沒有完全意識到作品會產生嚴重的誤解誤讀,只是認為自己表達了應該表達的思想,能夠讓讀者明白,至于讀者能不能明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意識流小說就是這樣,產生的歧義是很多的,只不過作家不去管了而已。作家只負責寫作,寫出來之后就不管了,出版之后,至于讀者怎樣閱讀,作家無權干涉。讀者喜歡不喜歡是讀者自己的事,作家并不能做片面的引導。即便有的作家為自己出的新書簽名,叫做簽名售書,也不一定能左右讀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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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描寫中有心理描寫,和意識流吻合,那么意識流小說就算是一種獨特的心理描寫,而且整部小說都有可能是作者的內心獨白。作家既要寫到外界事物,又要寫到內心的變化和感受,甚至達到物我交融、物我一體的地步。人認識世界就是這樣,會把主觀情感賦予到外界事物上,讓外界事物具有人的情感。其實外界事物是不懂作家心理的,不知道作家把什么樣的情感賦予到自己身上。就像人們認為小白兔很可愛一樣,小白兔并不知道自己很可愛。意識流作家往往會把思想和意識賦予到外界事物上,讓外界事物帶有自己的主觀情感,如此敘述起來,就可以以情御物,天地之間的萬物都可以寫,而且都具有作家自己的主觀情感。似乎天地萬物是作家的主觀印象,就像一面鏡子,能夠照見作家內心深處的思想。讀者可以解讀這樣的意識流小說,可以根據作家寫的外界事物的主觀印象來反推,可以推導出作家的真實心態以及情感。不管是對外界景物的描寫,還是對內心思想的描寫,都算是意識流小說的特色,可以達到外界事物和內心情感渾然一體的程度。讀者讀著讀著就進入了這種獨特的敘事邏輯,以為作家在說外物,其實作家在表達自己的情感。以為作家在寫情感,實際在寫外界事物,一切都在作家主觀情感的統攝下發生了。
這樣的意識流小說非常好寫,只要有文字功底的人就能寫,在完全放松的狀態下,想到哪寫到哪,寫完之后加以修改,就可以成為意識流小說。當然寫作過程中要以情于物,要把主觀情感和外界事物完全融為一體。當然就可以寫到天上地下,寫到現在未來,思維無所不至,而寫作的素材是永遠挖掘不盡的,甚至可以寫了一部再寫一部,連續不斷地寫意識流小說。當然這樣的小說是有缺陷的,就是寫作太容易,而發表不一定容易,即便發表出來,擁有的讀者也不是很多,因為意識流小說受吹捧的那個年代已經過去了。作家僅僅憑借純粹的五官感受與印象來寫小說,算是一種心理分析的寫法,卻往往不能達到客觀的地步,總是有主觀主義想法,就好像寫了一首詩,讓讀者解讀一樣,很多讀者懶得解讀,沒有多少心思去揣測作者的創作心理。可是意識流小說的作者卻有些自戀,總是覺得自己寫了偉大的小說,而且讀者一定也覺得偉大,其實只是胡編亂造,寫了內心的感受,就像象征主義的詩歌一樣,總是讓人難以理解,根本無法進行完全解讀。意識流小說感性的特征讓很多敘述停留于表面,雖然是內心獨白,但這種獨白有一種精神病式的嘮叨,或者說有一定的創造性,但并非文學的傳播性,而是思維的創造性。倘若把劍走偏鋒當成正規的打法,那么意識流小說就會成為文學的主流。而事實驗證,意識流小說只是喧囂一時,卻不能紅火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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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流小說具有一定的創造性,給人們思維形成了一定的沖擊,甚至有的作家認為,小說還能這樣寫?當意識流小說成熟之后,很多人就不喜歡了。因為這樣的小說太容易寫了,有點寫作經驗的就能寫,甚至很多小說讓人讀不懂。即便有了后來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也讓人覺得比較枯燥。或許人們根本不愿意窺測他人心理,不愿意解讀他人心理吧。就像一個人對他人敘述自己的夢境,他人不愿意聽一樣。除非這個人是名人或偉人,是個偉大作家,不然沒必要寫意識流小說,讀者也沒必要去解讀這個人的意識流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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