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2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廳廳長張建忠做客2026年最高檢廳長訪談,談及中國版“絕命毒師”案。
在介紹過去一年本級辦理和對下指導的案件情況時,張建忠說,重大犯罪檢察廳以“三個善于”為引領,持續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重罪案件。一方面,堅持高質效辦好本級自辦案件。認真辦理核準追訴、刑事抗訴、死刑復核監督等案件,用心用情辦好刑事申訴案件。2025年1至11月,我們對發案超過20年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核準追訴264人。
“另一方面,切實強化對下指導、督辦。我們第一時間掛牌督辦、跟進指導河北承德老年公寓、遼寧遼陽白塔區一飯店重大火災事故等重大責任事故案件,同時就加強和規范掛牌督辦案件辦理,提出明確要求,防止‘一掛了之’、提升督辦效果,確保案件依法穩妥從快辦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張建忠介紹了一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重大犯罪檢察廳支持湖北省檢察院對歷時10年、5次審理的“絕命毒師”張某波等人制販毒品案再審改判糾錯,厘清了新型毒品中“毒”與“非毒”的界限,彰顯檢察機關依法打擊新型毒品犯罪的決心和能力。
案情回顧——
本案中的張某波即張正波,曾是華中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被控涉毒犯罪的他被稱為中國版“絕命毒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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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正波 資料圖
2015年6月,武漢海關緝私局會同湖北公安禁毒部門成功破獲公安部督辦的張正波等人制販毒品案件。經查,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張正波伙同楊朝輝、馮靜、鮑俊喜等4人制販國家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110余公斤。
2017年3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判處楊朝輝死緩,張正波無期徒刑,馮靜、鮑俊喜有期徒刑各15年。
2018年4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
2019年6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判處楊朝輝無期徒刑、張正波有期徒刑15年,鮑俊喜和馮靜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和10年。
2023年5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楊朝輝有期徒刑13年、張正波有期徒刑11年,鮑俊喜和馮靜有期徒刑各8年,審判結果出現實質性反轉。
此案系國內涉新精神活性物質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件,被告張正波因其大學副教授、博士生導師的特殊身份,被炒作為“中國版絕命毒師”,社會關注度高,特別是二審改判非法經營罪后,引起媒體廣泛關注。
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嚴格法律監督程序,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指導辦案單位依法做好再審糾錯工作。公安部加強本案協調指導,完善犯罪證據固定,提供技術支持,確保案件適用法律正確,使被告人罰當其罪。
張正波案件歷時10年,多次審理改判,2024年12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判處楊朝輝無期徒刑、張正波有期徒刑15年,馮靜、鮑俊喜維持二審原判有期徒刑8年。實現罪名、刑期“雙改”,表明了我國厲行禁毒的一貫立場和主張,有力震懾了毒品犯罪。
來源 最高檢官網、新華社、央視新聞、長安街知事
編輯 成嘉怡
審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對 馬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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