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官告官”,只為保護公共利益河南:深入推進行政公益訴訟起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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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在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監督活動“回頭看”中,檢察官現場查看文物古建筑整改修繕情況。
清晨的陽光灑在于家大院的青磚灰瓦上。這座始建于清代的四合院,在檢察機關一紙訴狀的推動下,正褪去歷史塵埃,以集展示、非遺體驗于一體的嶄新姿態,重新融入古都文旅發展的脈絡。這背后,是河南省檢察機關行政公益訴訟實踐的生動寫照。
行政公益訴訟——這項被戲稱為“官告官”的制度設計,正在中原大地從法律文本走向鮮活的實踐。
破冰:從“顧慮面子”到“敢于亮劍”
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正式賦予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法定職責。對河南檢察而言,這一修改帶來的影響深遠。
垃圾山無人清理,臭水河無人治理……這些關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公共利益問題,隨著檢察行政公益訴訟的推進,逐步得到治理。
然而,制度落地之初,并非坦途。
與以往不同,檢察機關被賦予了新身份——公益訴訟起訴人。“與行政機關‘對簿公堂’,以后如何開展工作?”這樣的疑慮縈繞在許多公益訴訟檢察官的心頭。彼時,“行政公益訴訟起訴”對多數人而言,仍是一個抽象而陌生的法律術語。
“提起訴訟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監督職責的集中體現。在行政公益訴訟中,磋商、檢察建議等遞進式監督程序,必須與訴訟相銜接,將訴訟作為審前階段能夠取得效果的有效保障和最終手段。”河南省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主任羅瑞這樣闡釋。
“敢于亮劍”的理念,在公益訴訟檢察官的工作中得以具象化。2019年,某縣檢察院發現該縣存在飲用水生產企業未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卻長期生產銷售桶裝飲用水的情況,直接威脅群眾的飲水安全。同年9月5日,該院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監管職責。然而在后續的整改效果跟進中發現,問題并未得到徹底解決。2019年12月4日,該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僅僅27天后,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當庭判決,支持檢察機關訴訟請求,責令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繼續履行法定職責,在判決生效后三個月內完成對轄區內桶裝水企業無證生產、銷售的監管工作。
一位涉事企業負責人事后感慨:“提質升級是良心工程,環境好了我們才能干得長久。整改之后,我們終于不用怕檢查了。”
“決定起訴時,確實有一定壓力。”承辦檢察官回憶,“但辦案效果卻出人意料地好。”
該案如石擊水,激起層層漣漪。2023年91件,2024年90件,2025年162件,河南省檢察機關辦理行政公益訴訟起訴案件數量逐年攀升。數據變化的背后,是對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價值的深化認識。
拓疆:上下一體辦案增強監督合力
隨著實踐深入,行政公益訴訟的疆域不斷拓展。河南省檢察機關因地制宜,探索出了一條特色路徑。
2023年9月,河南省檢察院組建8個公益訴訟檢察專業辦案團隊,省市縣三級檢察院355人加入團隊,每半個月開展一次線上或線下活動,覆蓋14個法定辦案領域。
2024年12月,某區檢察院收到人大代表和“益心為公”志愿者反映,某文物存在嚴重損毀問題。該院初步調查后層報河南省檢察院,經批復于2025年1月9日依法立案。1月21日,某區檢察院依法向文物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全面履職、及時修復受損文物。同年3月,該院收到文物部門書面回復。然而,現場核查時檢察官卻發現,文物部門未及時開展整改工作。
“案件辦結,必須以問題實質性解決、公共利益有效維護為前提。”承辦檢察官表示,雖然在審前解決公益保護問題是辦案的最佳效果,但對拒絕整改、虛假整改、紙面整改等情形,絕不放寬尺度,降低標準結案。
隨后,某區檢察院與所屬市檢察院啟動上下一體履職機制,由市檢察院統籌協調,組織市、區兩級文物部門召開專題會議,邀請人大代表、文物保護專家參會討論。經河南省檢察院審批,2025年6月4日,區檢察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請判令區文物部門履行修繕保護的法定職責。8月4日,法院一審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核心是審查行政機關是否依法全面履行了法定監管職責。當審前程序未能推動問題解決時,行政公益訴訟就成了保護不可再生文化遺產的最后一道剛性防線。”該案承辦法官闡釋道。
司法剛性監督激活了文物保護“源頭活水”。在檢察機關的跟進監督下,區文物部門積極履職,指導涉案公司投入400萬元聘請專業資質企業,嚴格按照修復方案開展修繕,目前受損文物已全部修繕完畢。
“起初確有不解,但事實證明,檢察監督為我們破除長期積弊提供了‘法治盾牌’。一些單靠我們難以推動的整改,借助司法力量得以落實。”區文物部門相關負責人坦言。
“我們始終牢記應勇檢察長關于以‘可訴性’提升精準性和規范性、以‘訴’的確認體現司法價值引領的要求,堅決貫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行政公益訴訟起訴案件工作部署,初步構建起‘訴前優先、梯次監督、當訴則訴、敢訴能訴、訴則高質效’的監督格局。”河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田凱說。
創新:搭建協同治理的“四梁八柱”
數載耕耘,碩果漸盈。
近年來,河南省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數量持續增長,領域逐年拓寬,從環資、食藥、國財、國土拓展至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安全生產、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婦女權益保障、無障礙環境建設等10個領域。
比數字更動人的,是機制創新如春水般無聲地滲透與改變。
“我們堅持以‘可訴性’為核心,堅持‘質效優先’理念,依托省檢察公益訴訟指揮中心,建立重大案件一體化指揮、跨區域案件協同辦理機制,確保每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都經得起實踐和人民檢驗。”羅瑞介紹,全省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堅持做好線索管理,做實流程監控,做深分析研判,以數字檢察賦能公益訴訟檢察高質效辦案,切實提升了辦案質效和法律監督能力。
“在審判實踐中,我們明顯感受到檢察機關行政公益訴訟工作的體系化、專業化水平在持續提升。”某市法院行政審判庭一名法官表示,“尤其是在‘可訴性’把握和證據準備上更為扎實。這種‘敢訴、善訴’的姿態,與法院‘支持監督、保障權利、促進治理’的審判理念同頻共振,共同凝聚起以司法力量守護公共利益的強大合力,實現了法律監督與審判職能的良性互動。”
機制的活力,迅速在各地實踐中得到驗證。
在鄭州,市檢察院探索建立起訴案件跟蹤研判指導機制,通過專人跟進與集體研討相結合,加強對基層檢察院的個案指導。如某檢察院督促保護女職工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一案,市檢察院全程指導,聯合工會、婦聯開展監督,督促人社局責令用人單位補簽勞動合同1165份,助力女職工權益保障從政府監管延伸至企業自律和社會協同。
在南陽,面對白河河道內盤踞多年、面積近千畝的違建群,檢察機關創新運用“市檢察院提級立案+區檢察院同步監督”的聯合辦案模式,有效推動困擾多年的侵占河道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行政公益訴訟是監督之訴、協同之訴,它以司法之力助力行政機關解決多部門職能交叉、履職依據缺失等監管難題,厘清并履行各自監督管理職責,實現依法行政,保護社會公共利益,達到雙贏多贏。”鄭州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檢察公益訴訟研究院院長張嘉軍表示。
“要貫徹落實好最高檢要求,緊緊扭住‘可訴性’這個關鍵,把維護公共利益和‘可訴性’貫穿立案、調查、磋商、檢察建議、提起訴訟各環節。”河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段文龍表示,全省檢察機關要立足法律監督,突出“高質效、優結構、精辦案”,做好審前檢察督促與提起訴訟的有機銜接,在辦案質量、效率和效果上下功夫,高質效辦好每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劉立新 李達 張葉青)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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