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未砌完的墻,讓曾經和睦的鄉鄰,站上了矛盾的兩端。1月29日,印江自治縣人民法院合水人民法庭走進村落,成功化解一起因提供勞務受傷引發的鄰里糾紛,不僅厘清了賠償之責,更彌合了人情之裂,成為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落地生根的溫暖注腳。
事情源于一家便利店的砌墻工程。原告與被告本是朝夕相見的鄰里,卻在一次勞務中因墻體意外、防護不及,讓原告不幸受傷。后續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成為雙方爭執焦點,賠償金額談不攏,言語往來漸生怨氣,鄉情迅速降溫。村委會調解無果,原告最終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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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敏銳察覺到,這不僅僅是一起損害賠償糾紛,更是一場關乎“臉面”與“心結”的鄰里冷戰。被告對“被鄰居告上法庭”難以接受,情緒激動,拒絕調解,并重新申請傷情鑒定;原告則因維權艱難態度堅決。雙方各自聘請律師,鑒定費、律師費不斷疊加,矛盾升級。法庭沒有機械推進訴訟流程,而是選擇將腳步邁向矛盾源頭。法庭干警親赴砌墻現場,實地查看施工環境,走訪雙方家人、鄉賢和村干部,傾聽真實訴求。她發現,被告并非不愿賠償,而是感覺“被起訴”傷了情面,且對賠償標準心存疑惑;原告也并非毫不退讓,只是希望得到一份公道。
法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別與雙方談心:對被告,她細說“遠親不如近鄰”的情理,講清雇主之責、賠償之度,讓被告明白,起訴并非決裂,而是另一種尋求公平的路徑。對原告,法官則以“將心比心”相勸,她引導換位思考,體諒對方實際困難。同時幫雙方算清時間、經濟、精力“三本賬”,引導他們理性選擇。她說:“各退一步,退的不是權益,是心墻;海闊天空,寬的不僅是眼前事,更是往后長長的日子。”終于,在法、理、情的牽引下,兩人松開了緊繃的眉頭,被告理解了原告維權之意,原告也體諒了對方實際難處。調解協議達成,賠償款當場付清。
此案的成功化解,是合水人民法庭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縮影。下一步,合水人民法庭將繼續立足基層,聚焦矛盾糾紛“情感化、瑣碎化、復雜化”的特點,聯動鄉村治理力量,通過走訪、調解、釋法等多措并舉,努力將矛盾消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層,不僅解“法結”,更化“心結”,為鄉村和諧注入源源不斷的司法暖流。
主編|王 錢責編|樊 淦
編輯|吳 丹供稿|陳 娜 任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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