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這屆狗仔不行,總是雷聲大雨點小。
但在金晨事件中,某狗仔居然投訴了警方的警情通報!
不禁令筆者感嘆,這是誰的部下,竟如此勇猛?
而金晨那邊,到底是得罪了誰才被狗仔追著爆料,亦或者是狗仔正義附身路見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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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回顧下金晨事件。
簡單來說,就是2025年3月,金晨開車拉著經紀人和助理在紹興出了個單車事故,撞了警示牌和農戶的圍墻。
車禍后,她自己和經紀人先行離開,留下助理處理。
這助理呢,還挺“仗義”,對交警說是自己是駕駛人,主動把“鍋”背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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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事可能會悄無聲息地過去,畢竟沒撞到人。
但誰能想到,時隔大半年,也就是今年1月底被狗仔給曝了出來,當天就上了十多條熱搜。
眼看輿論壓不住了,當地交警部門火速成立了調查組,通報也挺迅速,金晨也緊跟通報道歉了。
按理說,官方都通報了,當事人也公開認錯了,事情該過去了吧?
但走向并不是這樣。
誰能想到,這位狗仔太剛了,直接投訴了警情通報,并且列出了很具體的5點質疑。
好戲,似乎遠遠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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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的第一點質疑,也是很多網友不滿意的地方:沒理賠≠無騙保。
通報中提到,金晨助理事后沒有向保險公司實際理賠,所以“不存在騙保事實”。
但狗仔不這樣認為,直言助理已構成保險詐騙預備行為,不符合《保險法》第27條規定。
如此來看,狗仔還真是認真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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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的質疑倒也不能說不合理,因為保險公司承認自己調過監控,發現駕駛人不是助理,金晨那邊怕鬧大,所以撤銷了理賠,改口自己承擔。
道理很簡單,就好比說小偷入室搶劫,被戶主發現了,那他說“我沒偷到東西,怎么算盜竊行為呢?”
狗仔揪住這點,認為不能說沒有實際理賠,就否認他們曾經要求理賠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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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狗仔要求明確助理的頂包行為。
狗仔認為助理提供了虛假證言,但通報中沒有明確其違法性質和處罰依據,處理太模糊了。
狗仔的另一層意思可能是,以后如果明星再出事,是不是都能讓員工頂一下?反正代價是最小的?
“丟卒保車”這樣的潛規則,會不會因為處罰不夠反而被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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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也是最核心的一點:金晨到底是不是肇事逃逸?
通報中的說法是金晨因為面部受傷,需要緊急去上海某醫院治療,所以和經紀人打車離開了。
尤其是金晨還在道歉的評論區曬了受傷照,雖然打碼了,但能看出還是比較嚴重的。
但狗仔認為金晨不該直接離開,因為沒有履行相關規定中保護現場和報警義務,通報也沒有點明她算不算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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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不少網友們也提出了更具體的疑問。
那就是金晨受傷的緊急程度,能否讓她繞過事故處理的正規程序?
以這種方式離開現場,缺席了基本程序,是否是一種變相逃逸?
這也引出了狗仔的第四點質疑:金晨是否有酒駕和毒駕行為?
狗仔認為,治療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她這一走,就不能判定她當天是否酒駕或毒駕。
值得一提的是,通報中特意提到他們當天沒有就餐,似乎是回應網友們的這部分質疑。
但狗仔還是直接點出來了,這種推測比不上現場檢測,難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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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點,狗仔更狠,要求明確涉事交警的執法過錯責任。
這一點就不多說了,簡單來說就是狗仔認為涉事交警沒有調查監控,僅憑助理的說法,就出局了事故認定書,有過錯,該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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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散散的部分,狗仔還提出有個細節對不上。
通報中說發生事故是因為駕駛員沒有注意觀察,但金晨的道歉中給的說法是自己為了避讓突然竄出來的小狗。
這個小細節的變化,不知道是被誰美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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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網傳狗仔在爆料前去找金晨團隊談判但沒有談妥,所以就爆出來了。
但過后來狗仔否認了,說就是為了正義。
但不少網友不信,認為金晨要么是被擋槍了,尤其提到了張雨綺和虞書欣,亦或者金晨就是單純惹到哪位大佬了。
目前來看,金晨還不至于塌房,但口碑受損是一定的。
狗仔的投訴可能不會有結果,但大眾以后提到金晨,一定會想到疑似肇事逃逸這件事。
金晨這事,已經不單單是一個娛樂八卦了,反應出了更多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
就不多提了,不便,懂得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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