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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梳子姐
2月2日,成都錦江警方通報對劉虎(劉某)、巫某某涉嫌誣告陷害罪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通報很短,輿論場卻炸了鍋。
詭異的是,一個被刑事立案的人,網上竟是一片聲援。這種反常的民意,值得玩味。
公眾不是傻,是怕。
怕什么?怕誣告陷害這頂帽子太大,大到以后誰舉報官員誰就可能進去;怕非法經營這口袋罪太寬,寬到自媒體寫篇監督稿就成了經營。
劉虎有沒有問題,法律會審判,但公眾此刻的焦慮很真實:如果連實名舉報省部級官員的前調查記者都能被刑拘,普通人還敢說話嗎?
劉虎的群眾基礎,是用命換來的。
2013年,他實名舉報華潤董事長宋林,隨后被跨省抓捕,羈押346天。出來后,他沒慫,繼續寫,繼續舉報。這種死磕姿態,在調查記者群體日漸凋零的今天,成了稀缺品。
公眾挺他,不是挺他這個人,是挺那股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勁兒——這年頭,敢說真話的人不多了,死一個少一個。
更關鍵的是,蒲江縣那篇文章的罪名太模糊。
警方說誣告陷害,但全文不過是轉述商人投訴:項目被強制停工、官員索股索賄。這些是真是假,查清楚便是,何必急著抓人?
公眾天然懷疑:這是辦案,還是辦人?畢竟,類似的劇本見過太多次,記者一曝光,當地先報警,罪名總是尋釁滋事或誣告陷害,最后往往不了了之,但人已經關夠了。
劉虎的文章確實有問題:信源單一,缺乏平衡。但這不是抓人的理由。新聞倫理歸倫理,刑法歸刑法,不能混為一談。若動輒以報道失實入刑,那輿論監督就成了高危行業。
公眾心里門兒清:今天劉虎因偏聽被抓,明天你我因轉發獲罪,這口子一開,誰也跑不了。
說到底,公眾不是在捍衛劉虎,是在捍衛自己的安全感。
他們深知,一個健康的社會不能只有一種聲音。官方通報再權威,也需要民間監督來校對;司法程序再嚴密,也需要輿論壓力來推動。
劉虎們或許粗糲、或許偏激,但他們是權力監督的鯰魚——沒有這條鯰魚,一潭死水臭得更快。
此刻,成都方面最該做的不是刪帖控評,而是公開回應:劉虎舉報的蒲江官員到底有沒有問題?若屬實,該查官員;若失實,該辯白澄清。
抓人容易,服眾難。若不能給公眾一個交代,誣告陷害的罪名只會反噬自身,讓寒蟬效應凍住整個社會的喉嚨。
劉虎有罪無罪,法庭見。但公眾此刻的力挺,是一記警鐘:
當批評者紛紛噤聲,沉默的終將不只是批評者。
完-
筆不阿貴,文不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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